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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guan Tarry Electronics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pr 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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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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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4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
-
7、出席对象:
(1)截止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 48 号公司 1 号楼 9 楼会
-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新募投项 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效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附件 2)、有效持股凭 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有效持 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 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3 年 4 月 24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 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发送至公司邮箱。以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的,信 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 48 号公司 1 号楼 10 楼董事会秘
-
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真红
联系电话:0769-27284805
联系传真:0769-81833821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 48 号公司办公楼 10 楼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
邮政编码:5231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976”,投票简称为“达瑞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2)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 9:15-15: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
“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达 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表签署本次会议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授权委托书有效自本授权委托书签 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实施新募投项目、增加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实施进 度的议案》 |
√ |
说明: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
2、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 3: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2023 年第一次 | 2023 年第一次 | 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
| 股东姓名/名称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 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 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的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