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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guan Tarry 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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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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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 作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电子”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达瑞电子董事会出具的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各项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相关文件; 抽查公司会计账册、银行对账单等财务资料;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 师事务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或沟通等途径 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达 瑞电子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 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 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 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三)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企业内部控制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具体 规范、《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达瑞电子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 ___ 唐 超 彭 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