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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 Electronics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18

Apr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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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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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 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现 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7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具体如下:

1、2017 年4 月6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2016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公 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东方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7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协 议>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3、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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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17 年9 月25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修订)的议案》、《关于<东方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关于 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议案》、《关于 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 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黄 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6、2017 年10 月2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7、2017 年10 月26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了股东大会及历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未发 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二)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2017 年 年度报告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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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真实地反映了2017 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三)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无募集资金。

  • (四) 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检查审核了报告期内与关联交易有关的协议、记录和财务数据,公司 的关联交易坚持规范运作,定价以市场为基础,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利 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四、监事会2018 年度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的检查和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和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实时掌握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

3.加强自身的学习,积极参加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各类学习和 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

4、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018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 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 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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