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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 Electronics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8
Apr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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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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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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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 人员 ) 盛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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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元) | 465,139,030.82 | 423,388,049.35 |
9.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605,245.04 | 8,355,579.97 |
-8.9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552,681.70 | 6,601,181.38 |
-91.63% |
|
| 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4,575,117.67 | -66,013,480.42 |
32.4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8 | 0.0085 |
-8.2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8 | 0.0085 |
-8.2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4% | 0.53% |
降0.09个百分点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减 | |||
| 总资产(元) | 4,772,429,718.67 | 4,790,871,086.96 |
-0.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51,154,367.37 | 1,742,668,384.60 |
0.4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8,110,016.82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00,000.00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97,794.45 | |
| 债务重组损益 | -308,065.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7,085.15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76,461.6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7,806.47 | |
| 合计 | 7,052,563.3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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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0,633 | 120,63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74% | 193,061,426 |
0 |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 投·持盈3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1.50% | 14,671,940 |
0 | ||||||||
| #刘泽禄 | 境内自然人 | 0.90% | 8,780,000 |
0 | ||||||||
| 山东传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0.54% | 5,277,600 |
0 |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 托·天诚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0.38% | 3,741,165 |
0 | ||||||||
| 梁雯雯 | 境外自然人 | 0.37% | 3,637,377 |
0 | ||||||||
|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7% | 3,631,886 |
0 | ||||||||
| 王红晓 | 境内自然人 | 0.25% | 2,432,700 |
0 | ||||||||
| 郑忠香 | 境内自然人 | 0.24% | 2,300,200 |
0 | ||||||||
| 刘月娥 | 境内自然人 | 0.22% | 2,179,357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193,061,4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061,426 |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持盈33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4,671,940 |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71,940 | |||||||||||
| #刘泽禄 | 8,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80,000 | |||||||||
| 山东传诚投资有限公司 | 5,27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77,600 |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天诚1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
3,741,165 |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1,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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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梁雯雯 | 3,637,377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7,377 |
|---|---|---|---|
|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631,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1,886 |
| 王红晓 | 2,43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2,700 |
| 郑忠香 | 2,30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200 |
| 刘月娥 | 2,179,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9,357 |
|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 ||
| 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股东刘泽禄普通账户持股2,580,000股,信用账户持股6,200,000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
股,合计持股8,780,000股; |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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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60,638,426.78元,增幅78.41%,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生产采购增加所致。
-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41,422,592.95元,减幅32.59%,主要系子公司收回借款所致。
-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097,363.98元,增幅43.11%,主要系基建改造项目增加所致。
-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4,357,438.5元,减幅82.24%,主要系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67,499,211.98元,减幅44.88%,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职工绩效奖金所致。
-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6,355,062.78元,减幅51.48%,主要系上缴期初税费所致。
-
7、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9,967,330.68元,增幅246.98%,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期减少4,726,678.40元,减幅159.00%,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
9、其他收益本期比上期增加4,141,922.59元,增幅43.80%,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10、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1,892,836.73元,增幅81.59%,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期增加 21,438,362.75元,增幅32.48%,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增加所致。
-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期增加39,378,982.49元,减幅219.96%,主要系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增加所致。
-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期减少944,287,012.46元,减幅98.83%,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 电气有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因重大事项停牌,后经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10 月24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2016年12月29日,标的公司之一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威思顿”)除本公司以外的全部股东与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集团”)签署了《关于烟台 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股 权转让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拟将其全部持有的威思顿合计70%股权转让给东方电子集团。
2017年3月9日,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威思顿换发新《营业执照》,威思顿公司类型已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 “ ” 更名为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 。
2017年3月17日,威思顿除公司以外的全部股东已将其股权过户给东方电子集团并完成工商变更。东方电子集团计划将其持 有的威思顿全部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公司收购威思顿剩余全部股权的计划保持不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将构成关 联交易。
2017年3月30日,东方电子集团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将所持有的威思顿的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东方电子 行使,委托期限自其登记成为威思顿的股东之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
2017年3月22日,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股东)与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增资方)、威思 顿(作为标的公司)签署了《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94,168万元 向威思顿增资,其中6,320万元计入威思顿新增注册资本、87,848万元计入威思顿资本公积。
2017年3月27日,威思顿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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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7年3月31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和信验字(2017)第03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东 方电子集团、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将其持有的威思顿全部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公司收购威思顿剩余全部 股权的计划保持不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将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4月5日,公司与希格玛电气股东就解除《投资意向协议》达成共识。
2017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
2017年8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2017年9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修订)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10月27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151 号)。
2017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151 号)。
2018年1月15日,公司回复中国证监会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 馈意见。
2018年1月23日,公司回复中国证监会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补充反 馈意见。
2018年1月25日,公司股票因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停牌。
2018年2月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股票于2月2日复牌。 2018年2月27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
2018年3月21日,公司完成威思顿股权的资产交付及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
截止报告披露日,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动中。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编号为2016020,2016021,2016022,2016024、2016025,2016026,2016027、 2016028、2016031、2016032,2016036,2016039,2016040、2017001,2017004,2017006、2017007、2017008、2017009、 2017010、2017011、2017012、2017013、2017014,2017015,2017016、2017017、2017018、2017019、2017027、2017029、 2017034、2017035、2017036、2017037、2017039、2017042、2017043、2017046、2017047、2017048、2017049、2017050、 2017051、2017052、2017053、2017054、2017055、2017056、2017057、2017069、2017070、2017076、2018003、2018006、 2018008、2018014、2018015、2018016、2018018号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承诺 | 履行情 | |||||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
| 期限 | 况 | |||||
| 未来,烟台市国资委将继续通过东方电子集团 | ||||||
| 向东方电子提名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位; | ||||||
| 2017年08 | ||||||
| 烟台市国资委 | 股权稳定性承诺 | 保证上述职位由国有股东提名,并通过东方电 | 履行中 | |||
| 月07日 | ||||||
| 资产重组 | 子集团,在东方电子董事会中尽可能多的提名 | |||||
| 时所作承 | 董事成员。 | |||||
| 诺 | 本人在作为东方电子/东方电子集团董事/监事/ | |||||
| 公司全体董事、 | ||||||
|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 |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 | 2017年04 | ||||
| 监事、高级管理 | 履行中 | |||||
| 联交易的承诺 | 式非法占用东方电子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 | 月10日 | ||||
| 人员 | ||||||
| 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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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业(如有)与东方电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 ||||||
|---|---|---|---|---|---|---|
| 关于确保本次交易 | ||||||
| 公司全体董事、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 |||||
| 摊薄即期回报事项 | 2017年04 | |||||
| 监事、高级管理 |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东方电 | 履行中 | ||||
| 的填补回报措施以 | 月10日 | |||||
| 人员 | 子利益; | |||||
| 切实履行的承诺 | ||||||
| 公司全体董事、 | 关于未泄露内幕信 | |||||
|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 | 2017年04 | |||||
| 监事、高级管理 | 息及未进行内幕交 | 履行中 | ||||
| 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月10日 | |||||
| 人员 | 易的承诺 | |||||
| 本人在作为东方电子/东方电子集团董事/监事/ | ||||||
| 东方电子集团 | ||||||
|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 | ||||||
| 全体董事、监 |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 | 2017年04 | ||||
| 式非法占用东方电子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 | 履行中 | |||||
| 事、高级管理人 | 联交易的承诺 | 月10日 | ||||
| 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 ||||||
| 员 | ||||||
| 业(如有)与东方电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前,威思顿及东方电子均独立于本公 | ||||||
| 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东方 | ||||||
| 电子的独立性,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 | ||||||
| 东方电子集团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 | 2017年04 | ||||
| 机构上遵循五分开、五独立的原则,遵守中国 | 履行中 | |||||
| 有限公司 | 独立性的承诺 | 月10日 | ||||
|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不利用东方电 | ||||||
| 子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东方电子资金,不与 | ||||||
| 东方电子形成同业竞争。 | ||||||
| 1、除非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电子的 | ||||||
| 股份,否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 | ||||||
| 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 | ||||||
| 东方电子集团 | ||||||
| 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 | ||||||
| 全体董事、监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 2017年04 | ||||
| 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东方电子及 | 履行中 | |||||
| 事、高级管理人 | 诺 | 月10日 | ||||
| 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 | ||||||
| 员 | ||||||
| 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 | ||||||
| 与东方电子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 | ||||||
| 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 ||||||
| 在任何情形下,本公司均不会越权干预东方电 | ||||||
| 关于确保本次交易 | ||||||
| 子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东方电子的利益, | ||||||
| 东方电子集团 | 摊薄即期回报事项 | 2017年04 | ||||
| 本公司将切实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忠实、勤 | 履行中 | |||||
| 有限公司 | 的填补回报措施以 | 月10日 | ||||
| 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东方电子和全体股东的合 | ||||||
| 切实履行的承诺 | ||||||
| 法权益。 | ||||||
| 关于未泄露内幕信 | ||||||
| 东方电子集团 | 本公司/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 | 2017年04 | ||||
| 息及未进行内幕交 | 履行中 | |||||
| 有限公司 | 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月10日 | ||||
| 易的承诺 | ||||||
| 本次发行结束后12个月内,本公司将不以任何 | ||||||
| 方式转让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东方电 | ||||||
| 东方电子集团 | 控股股东关于原股 | 2017年04 | ||||
| 子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 履行中 | |||||
| 有限公司 | 份锁定的承诺 | 月10日 | ||||
| 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不由东方电子 | ||||||
| 回购该等股份,也不存在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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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所持有股份的意向或可能性。如该等股份由于 | ||||||
|---|---|---|---|---|---|---|
| 东方电子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 | ||||||
| 加的东方电子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要求。 | ||||||
| 宁夏黄三角投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 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 2017年04 | |||||
| 资中心(有限合 |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 | 履行中 | ||||
|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月10日 | |||||
| 伙) | 的承诺 | |||||
| 宁夏黄三角投 | 关于未泄露内幕信 | |||||
| 本公司/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 | 2017年04 | |||||
| 资中心(有限合 | 息及未进行内幕交 | 履行中 | ||||
| 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月10日 | |||||
| 伙) | 易的承诺 | |||||
| 本公司/企业在威思顿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登记 | ||||||
| 宁夏黄三角投 | 至东方电子名下之日(即威思顿主管工商部门 | |||||
|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 | 2017年04 | |||||
| 资中心(有限合 | 将威思顿权属变更至东方电子名下之日)止的 | 履行中 | ||||
| 的承诺 | 月10日 | |||||
| 伙) | 期间内,不占用威思顿资金,不进行其他影响 | |||||
| 威思顿完整性、合规性的行为。 | ||||||
| 1、除非本企业不再持有东方电子的股份,否则 | ||||||
| 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 | ||||||
|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 | ||||||
| 宁夏黄三角投 | 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从事、参 | |||||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 2017年04 | |||||
| 资中心(有限合 | 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东方电子及其子公司 | 履行中 | ||||
| 诺 | 月10日 | |||||
| 伙) | 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 |||||
| 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东方电 | ||||||
| 子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 | ||||||
| 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 ||||||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实际 | ||||||
| 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 | ||||||
| 避免与东方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拟变更 | ||||||
| 为东方电子全资子公司之威思顿,以下同义) | ||||||
| 宁夏黄三角投 | ||||||
|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 | 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 | 2017年04 | ||||
| 资中心(有限合 | 履行中 | |||||
| 联交易的承诺 | 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 | 月10日 | ||||
| 伙) | ||||||
| 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 ||||||
| 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 | ||||||
| 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 切实保护东方电子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 ||||||
| 承诺是否 | ||||||
| 是 | ||||||
| 按时履行 | ||||||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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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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