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Dongfang Electronics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3

Apr 25, 2013

53750_rns_2013-04-25_40d22cf8-056d-4a72-bbde-b0a2f1839054.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投诉与举报制度

(本制度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高、中级管理层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 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反舞弊职责归属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 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 (二)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 (三)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 (四)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或承担债务;

  •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 (七)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 (八)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 (九)其他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反舞弊的指导工作,有责任督促公司管 理层建立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全包含反舞弊在内的内部控制 体系。

第六条 公司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公司管理层应建立、健 全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设立举报投诉渠道以发现舞弊,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 弊发生的机会,并对舞弊行为采取适当且有效和补救措施。

第七条 公司员工应该遵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及国家、行业所涉及的 法律法规。若发现任何舞弊行为,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公司反舞弊机构举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管理舞弊案件的举报电话热线、电子邮箱,接收员 工实名或匿名、外部第三方实名或匿名举报,留下书面记录并及时向管理层或董 事会报告;

审计部应将举报热线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对外公布,对举报和调查 处理后的舞弊案件报告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第三章 舞弊案件的举报、接收及报告

第九条 各级员工及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发生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可通过 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途径举报公司及其人员实际或疑似舞弊案件的 信息,包括对公司及其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情况的投诉和举报,并尽可能详细地提 供投诉举报事件的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日期、地点、具体舞弊行为、其他知 情人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对涉及到一般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管理层)的实名 举报,审计部在接到举报两个工作日内报总经理;对涉及到一般员工及中层管理 人员(包括子公司管理层)的匿名举报,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评估,如 有确切的证据材料或者线索的应报总经理决定是否受理。

第十一条 对举报涉及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计部在接到举报两个工作 日内报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进一步调查事项。在进行有关调查时,由审计部和 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联合调查,视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或专业机构参 与调查。涉及党员违纪行为的,会同公司纪委共同办理。

第十二条 审计部在进行反舞弊调查时,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配合调查 。 对在调查过程中设置障碍、有意阻挠、虚假陈述,试图掩盖真相的行为,对以上 行为人予以相应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投诉、举报人员在协助调查过程中受到保护。公司禁止任何非 法歧视和打击报复的行为,或对参与调查员工采取敌对措施。对违规泄露举报人 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接受举报舞弊案件投诉或参与舞弊调查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 向任何部门和人员提供投诉举报人的信息和举报内容;因工作需要查阅举报投诉 相关资料的,查阅人员必须对查阅的内容、时间、查阅人员的情况在审计部进行 登记。

第十五条 审计部应将舞弊案件调查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对于实名举 报案件,无论是否立项调查,都应当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

第十六条 为鼓励员工维护公司利益,应对投诉举报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 员工予以奖励。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第四章 舞弊的补救措施及处罚

第十七条 发生舞弊案件后,公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对受影响的业务 部门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和整改。

第十八九条 对证实有舞弊行为的员工,无论是否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公 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举报投诉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535——5520190 投诉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0

第二十条 在董事会授权下,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