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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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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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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6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护投资 者利益,避免股价波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证券简称:东方电子;证券代码:000682)自2016 年10 月10 日开市起停 牌。公司于2016 年10 月11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0),于2016 年10 月1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21)。
后经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 年10 月24 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 于2016 年10 月24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2),并分别于2016 年10 月29 日、2016 年11 月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2016025),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2016 年11 月1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争取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2 个月 的时间内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 、交易对手方:公司与多方沟通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交易对方非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他第三方。
2 、交易方式: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或现金购买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3 、标的资产情况:标的资产为软硬件设计开发、设备制造及信息技术服务 相关的行业。
4 、公司股票首次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主要股东持股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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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类别 |
|---|---|---|---|---|
| 1 |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193,061,426 | 19.74% | 无限售流通股 |
| 2 | 山东传诚投资有限公司 | 6,060,500 | 0.62% | 无限售流通股 |
| 3 | 梁雯雯 | 3,637,377 | 0.37% | 无限售流通股 |
| 4 | 张伟 | 3,589,666 | 0.37% | 无限售流通股 |
| 5 | 郑忠香 | 2,300,000 | 0.24% | 无限售流通股 |
| 6 | 皋树歧 | 2,265,000 | 0.23% | 无限售流通股 |
| 7 | 王骏 | 2,012,200 | 0.21% | 无限售流通股 |
| 8 | 李民 | 1,888,800 | 0.19% | 无限售流通股 |
| 9 | 许晓明 | 1,800,000 | 0.18% | 无限售流通股 |
| 10 | 龚飞 | 1,795,000 | 0.18% | 无限售流通股 |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初步选定了独立 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并与重组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和谈判,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 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与收购标的的沟通谈判等各项工作尚在进行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 与潜在交易对方进行进一步的商谈,并对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 且未来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 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 自2016 年11 月10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重组 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 展公告。
四、公司承诺
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2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预计最 晚将在2016 年12 月1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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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 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继续 停牌事项未获得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或停牌申请未获得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发 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至少1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以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 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有关事 项的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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