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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ug 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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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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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东方电子 证券代码:000682 公告编号:201102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注册资本5005 万元。公司持股30%,威思顿公司的管理层及员工持股70%。 威思顿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多,股权较为分散。公司委派的董事占其董事会成员的 过半数,具有实际控制权。2011 年因业务发展较快,威思顿公司出现资金缺口。 为促进威思顿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整体的融资成本, 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威思顿公司财务资助。其他持股 比例为70%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威思顿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其不能 同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公司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对威思顿公司实施借款。相关借款合同须威思顿公司其他持股比例为70%的股东 的股权完成质押登记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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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方式:现金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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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助金额:3000 万元资金额度,其中2011 年8 月600 万,9 月12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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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10 月1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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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助期限:自2011 年 8 月 8 日至2012 年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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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还款计划如表
所示:
| 示: | |||
|---|---|---|---|
| 分次还款期 | 还款金额 | 分次还款期 | 还款金额 |
| 2011 年11 月 | 500 万元 | 2011 年12 月 | 800 万元 |
| 2012 年1 月 | 700 万元 | 2012 年2 月 | 500 万元 |
| 2012 年4 月 | 5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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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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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资助对象名称: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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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创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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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吕志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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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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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立日期:2003 年01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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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营业务:电力计量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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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09 年12 月31 日 | 2010 年12 月31 日 | 2011 年3 月31 日 |
|---|---|---|---|
| 营业收入 | 10,422 | 11,014 | 2,248 |
| 净利润 | 1,291 | 1038 | 274 |
| 总资产 | 9,666 | 12,067 | 11,172 |
| 净资产 | 4,831 | 5,799 | 6,073 |
| 应付账款 | 1,387 | 2,407 | 2,708 |
| 货币资金 | 1,275 | 3,381 | 1,822 |
| 资产负债率(%) | 50% | 51.94 | 45.65 |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威思顿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威思顿公司的其他股东中没有本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也没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主营电力计量系统,主要产品 为电表,近年来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业务发展迅速,盈利状况良好,公司规模 不断扩大。因业务发展较快面临短期资金缺口。公司决定为其提供3000 万元额 度的借款,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期6 个月;同时,威思顿公司 其余持股70%的股东以其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其不能同时按出资比例提供 财务资助的担保。威思顿公司历史信用记录良好,总资产,11,172 万元,净资 产6,073 万元,资产负债率45.65%(以2011 年3 月31 日为基准日)。公司将通 过专款专用,定期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核查物资库存和生产施工 等手段控制借款的风险。如果威思顿公司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公司将停止借款, 提前还款或执行质押合同,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为威思顿公司提供短期财务资助将有利于推动威思顿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的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资助事项的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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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面临较好的行业发展环境,业务发展迅速,盈利状况良好,公司规模不断 扩大,为股东创造了良好的效益。2011 年上半年因业务发展较快、订单较多, 威思顿公司面临短期资金缺口。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将有效的缓解威思顿公司 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促使其抓住市场机遇,快速发展,同时提高公司资金的利 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二)、资助事项的公允性。
公司为其提供 3000 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期 限 6 个月。同时,威思顿公司其余持股70%的股东以其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 其不能同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
- (三)、合法合规性。
本次财务资助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署了借款合同、股权 质押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的要求。
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和控制
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到威思顿公司不能及时还款引发的风险问题,采取了股 权质押、专款专用、定期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核查物资库存和生 产施工等手段控制借款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周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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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3000 万元,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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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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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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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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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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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
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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