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Dongfang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Jan 28, 2019
53750_rns_2019-01-28_190a0914-ff29-4c2a-9f90-b3c524656cb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本次终止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在于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 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自公司推出2017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后,公司完成了收购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股权使其成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的产业构成和组织架构发生了变化,此前通过的2017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公司现有的产业构成和组织架构下,激励内容和激励对象不够 全面。所以,我们同意终止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将在今后督促公司择 机推出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2、公司决定终止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本次终止实施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江秀臣 房立棠 曲之萍
2019 年1 月28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