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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3

May 2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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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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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东 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5-22 06:57   

股票名称:ST东方      证券代码:000682       公告编号2003006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 5月20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梁贤久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附件1);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本届董事会于2003年5月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梁贤久、

丁振华、柳尧杰、陈勇、徐田军、王清刚、孟繁金、房绍坤、裴钟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其中孟繁金、房绍坤、裴钟棣为独立董事。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件2);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附件3)。

3、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公司拟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津贴2万

元(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

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山东正源和

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30万元。

以上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6月25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烟台东方明珠大酒店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

5、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合资成立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实

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以现金出资,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配电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新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拟占股90%。

10、审议《关于聘请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

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30万元。2003年度继续聘

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30万元。

1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凡是在2003年5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因事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于2003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

2:00-4: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

书到公司主楼一楼大厅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会期一天,与会股东的膳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烟台市世回尧路228号

邮  编:264000

联 系 人:张俊杰

联系电话:0535-6582228

传  真:0535-6582228

(八)、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签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人 持 股数:

委 托人 股东帐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3年 月  日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5月20日

附件2: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

梁贤久:男,1955年3月出生,原籍龙口市, 1976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

化程度、高级经济师。

1980.12-1993.11,先后任龙口啤酒厂厂长,北马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龙口镇党委

书记;

1993.11-1995.1,先后任龙口外向型加工区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工委书记、管委

主任;

1995.1-1999.11,先后任龙口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自1997年4月兼任金龙发达集团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1999.11-2001.12,烟台张裕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张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

2001.12至今,任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2.7 至今,任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振华:男,1965年7月出生,山东潍坊人,硕士,高级工程师,1986年参加工作,中

共党员。

1982.7-1986.7 山东大学(山东工学院)半导体专业,获学士学位;

1999.3-2002.7 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班,获硕士学位;

1986年参加工作,进入烟台无线电六厂(东方电子前身),历任课题组组长,研究室主

任,研究所副所长、所长;

2000.3-2001.12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电力调度自动化事业部经理;

2001.12-至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柳尧杰:男,1970年5月出生,山东福山人,硕士,高级会计师,1992年参加工作,中

共党员。

1988.07-1992.07,中国人民大学财金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2.07-1993.10,潍坊新立克集团公司内部银行。

1993.10-1995.04,中国和平烟台实业公司。

1995.04-2000.04,烟台市出租汽车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0.04-2001.07,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1.07-2002.03,烟台轻纺国有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002.03-2002.07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2.07-至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勇:男,1966年8月生,山东肥城人,硕士,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工

程师。

1991.07-2000.01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所工程师、副所长;

2000.01-2002.04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副处长;

2002.04-2003.03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电事业部经理;

2003.03至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自事业部经理。

徐田军:男,1967年1月出生,山东日照人,硕士,1988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

1988.07--1990.07 湖北华中制药厂 助理工程师;

1990.07-1993.04  清华大学  攻读获硕士;

1993.04-2003.03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保护事业部副经理;

2003.03至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保护事业部经理。

王清刚:男,1967年1月出生,山东乳山人,大学,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

级会计师。

1987.07-1991.06 兰州商学院 获学士学位;

1991.07-1998.05 烟台张裕集团公司财务处 主管会计;

1998.05-2001.07 烟台张裕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酒公司财务科科长;

2001.07-2002.05 烟台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2002.05至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

独立董事:

孟繁金:男,1942年出生于河北省,1966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1966年留校参

加工作。

曾担任过山东省财政学校教务处主任,省烟台财政学校校长,山东省财政科研所所长兼

《山东财会》杂志社社长、副总编。

现担任山东省财政学会秘书长、研究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山东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专

家咨讯组专家,山东省社会科学人才库成员。

主要社会兼职是跨国财政学会理事,山东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山东财会研究资料》

副总编,山东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税务学会理事,山东省投资学会理事,山东大

学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经贸学院教授,山东瑞华管理

咨讯有限公司专家,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房绍坤:男,辽宁省康平县人,1962年10月出生。

1981年至1985年就读于辽宁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5年至1987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至200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

号;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

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法学会台湾法律问题暨国际法研究会会长等职。

担任青岛仲裁委员会、烟台仲裁委员会、威海仲裁委员会、泰安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曾被评为青岛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

裴钟棣: 男,1932年8月出生,上海市人,1955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教授级高工。

1949-1953 大连工学院 学生;

1952-1953 东北工学院 学生;

1953-1955 哈尔滨工业大学 研究生;

1957-1958 捷克工业大学  进修;

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系教授,北京电力学院电力系主任、党委委员,国家电力调度

中心副总工程师。在职期间,主持并组织了全国电网调度自动化系列技术文件,主持编制了

《远动运行规程》、《调度自动化实用化要求及验收细则》等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实用化工

作的相关文件,指导网、省、地、县调度自动化系统实用化的验收工作,2000年,作为主要

起草人之一参与制定了《配电自动化功能规范》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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