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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3

May 2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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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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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东 方: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03-05-22 06:33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孟繁金,作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的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

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孟繁金

2003年5月20日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房绍坤,作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的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

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房绍坤

2003年5月20日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裴钟棣,作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的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

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裴钟棣   

200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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