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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 SOFTWARE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Nov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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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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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0日当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 层会议室

  •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吕波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4 人,代表股份1,191,964,37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37.1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 人,代表股份 1,145,695,5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4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3 人,代表股份46,268,8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4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6 人,代表股份49,202,04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53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 人, 代表股份2,933,2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3 人,代表股份46,268,8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4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772,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66%;反对7,115,8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0%;弃 权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010,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85.3831%;反对7,115,8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4.4624%;弃权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5%。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537,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69%;反对7,427,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31%;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1,775,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84.9051%;反对7,427,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5.09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2,169,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614%;反对39,794,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386%;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407,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9.1203%;反对39,794,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80.879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杨燚、武千姿

  •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