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DHC SOFTWARE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May 19, 2021

54127_rns_2021-05-19_e06c605f-a1a2-46c7-b1db-3bf0082f8b44.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1-04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需 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当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 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向东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发布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9 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 东,下同),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60,777,1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258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0,005,5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41%。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6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00,782,7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424%。 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160 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2,126,1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2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6,754,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3,847,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4%;弃

权1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15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8,097,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0.4378%;反对3,847,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35%; 弃权1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428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1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6,875,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46%;反对3,725,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2%;弃 权1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5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8,219,1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0.7255%;反对3,725,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34%; 弃权1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431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1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6,874,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45%;反对3,315,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1%;弃 权59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49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8,217,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0.7226%;反对3,315,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706%; 弃权59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406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1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6,718,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16%;反对3,882,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3%;弃 权1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5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8,06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0.3533%;反对3,882,1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56%; 弃权1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431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1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7,062,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2%;反对3,708,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9%;弃 权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8,406,1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1.1694%;反对3,708,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38%; 弃权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6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1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6,948,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07%;反对3,161,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33%;弃 权67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56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8,291,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0.8976%;反对3,161,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060%; 弃权67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596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1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3,208,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92%;反对7,572,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07%;弃 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552,1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2.0207%;反对7,572,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769%;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2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1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3,208,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92%;反对7,572,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07%;弃 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552,1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2.0207%;反对7,572,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769%;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2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1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7,577,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31%;反对3,200,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65%;弃 权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8,920,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2.3910%;反对3,200,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76%; 弃权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1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1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2、见证律师:王振强、王昆

  •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 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