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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 SOFTWARE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0

Jul 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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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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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 2020-10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需 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9日当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 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吕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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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2 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 东,下同),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70,775,4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579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930,4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965%。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51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98,705,8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758%。其中, 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 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42 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30,852,2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0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51,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1%; 反对5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7%;弃权100 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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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795,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8172%;反对5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5%;弃 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8,649,5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5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795,9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8175%;反对5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5%;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8,649,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5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795,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8172%;反对5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5%;弃 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表决结果:同意1,198,647,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5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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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794,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8114%;反对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3%;弃 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6 月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2、见证律师:王昆、殷成瑀

  •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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