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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 SOFTWARE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Mar 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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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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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8-02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股东因误操作导致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其妻郭 玉梅女士书面函,郭玉梅女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北京东华诚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合创电商投资顾问中心(有 限合伙)的股东,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范畴。 郭玉梅女士于2018 年3 月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时, 因个人操作失误,误将买入指令输入为卖出指令并实现交易,导致出现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47 条所规定的短线交易情形,造 成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增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郭玉梅女士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自2018 年3 月 5 日起持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截 止2018 年3 月7 日,郭玉梅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票7,900,242 股,占总股本 0.2516%。郭玉梅女士共计持有公司总股数7,900,242 股,占总股本的0.2516%。
二、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8 年3 月7 日,郭玉梅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80,500 股,买入成交均价为8.4331 元/股,在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操作中,由于个人操作失误,将“买入”误操作为“卖出”,错误卖出 公司股份80,000 股,卖出成交均价8.45 元/股,该股票买卖行为构成了短线交 易行为。根据买卖成交价格情况,郭玉梅女士在本次交易中未获得收益。
经自查,上述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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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郭玉梅女士提供的相关资料,本次因个人误操 作卖出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
1、公司向郭玉梅女士详细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有关规 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根据《证券法》第 47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 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根据买卖成交价格情况,郭玉梅女士在本次交易中 未获得收益。
3、公司于2017 年12 月6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及 其家族提交的《关于不减持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情参 见2017 年12 月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不减持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不进行内 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4、郭玉梅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 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郭玉梅女士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 条 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失误再次发生。
5、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 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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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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