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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 SOFTWARE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Dec 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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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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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 2012-04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规范公司经营,促使公司持续 规范的发展。现将近五年来,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现场检查和监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以及公司整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 序号 | 日期 | 日期 | 监管类别 | 实施对象 | 主要内容 | 主要内容 |
|---|---|---|---|---|---|---|
| 1 | 2008 年1月21日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2007年12月3日至7日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于2008年1月21日向公司下发了京证公司发(2008)5号《监管意见书》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 认为公司对于系统集成业务收入成本的确认方法不符合现行准则的规定。 | ||
| 2 | 2009 年7月6日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2009年5月31日至2009年6月9日对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并于2009年7月6日向公司下发了京证公司发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 提出公司存在如下问题:1.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不实;2.原始凭证保存管理不规范;3.收入确认依据不严谨;4.内部凭证流转不及时,造成收入确认出现跨期情况。 | ||
| (2009)56号《警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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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上述监管措施所提及的整改事项以及相关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 2008 年 1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监管意见书》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模式收入确认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总金额的收款进度比 例确认各阶段收入,同时同比例结转存货金额入成本。该种核算模式,使得公司 对于商品销售收入会出现按比例进行确认的情况,期末存货数量会出现小数。监 管意见指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 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 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如果销 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 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监管 意见认为公司对于系统集成业务收入成本确认方法不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公司整改情况说明:
对于北京证监局中提出的意见,公司非常重视,组织公司高管、财务人员和 相关的业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仔细研 究公司系统集成业务的工作程序,以及认真对比财务处理的规定,并与负责公司 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仔细沟通协商。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系统集成业务,该项业务包括所需的设备采购及其安装、调试、 试运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业务工作。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1、公司负责采购的包括大型设备、备品备件、安装材料等通常直接运至客 户安装现场,由公司派驻的现场工程师与客户一起负责对采购的设备等进行验 收;
-
2、由公司的现场工程师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安装完成后与客户一同进
-
行安装验收;
3、由公司的现场工程师对安装完成的系统进行试运行、对客户进行技术服 务和技术培训,并最终进行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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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基于上述系统集成业务的工作程序,公司开展的系统集成业务不 能单纯划分为外购设备和提供劳务两个方面,而客户也不会按照这两个组成部分 分别确定公司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并向公司支付款项,公司亦无法根据外购设备和 提供劳务分别确认收入金额,产生相应的现金流量,所以不能满足会计准则规定 的收入确认要件。
公司认为: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系统集成合同通常是按一揽子交易签订的,每 项合同内容实际上构成的是一项综合利润率的组成部分,并且合同是依次履行 的。公司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履行,设备采购与后续安装、调试等工作密切相 关,公司与客户均遵照约定的合同工作进度履行程序、收款。根据《企业会计准 - 则 建造合同》的规定,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系统集成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 合同总金额、工作进度及收款进度的一定比例确认各阶段收入,同时,同比例结 转存货金额入成本与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不违背。
二、 2009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 1、针对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不实的问题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 2008 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期间与审计机构正式沟通两 次,但未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专门召开有关会议,公司提供的审计委员会会议 记录不实。
公司整改情况说明:
公司加强了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工作,提高了会议资料反映会议召开情况的 详实程度,使会议记录全面反映审计委员会的讨论内容,相关董事勤勉尽责;同 时,公司加强了会议文件管理,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使 得会议书面文件管理更加规范化。
- 2、针对原始凭证保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公司收入记账凭证后不附确认依据,财务部未留存完工进度通知单,收入确 认最直接的依据没能妥善保管。同时,作为收入确认原始资料的合同、到货验收 报告等资料没有相关编号索引、未与记账凭证建立清晰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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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改情况说明:
公司市场部按照合同编号统一保存相关合同、到货签收报告、初验报告、终 验报告、完工进度通知单等资料。公司财务部在收入记账凭证后附完工进度通知 单,写明合同编号,使记账凭证与市场部原始资料相互对应,方便监督管理,并 且公司专门制定了《收入结转流程及相关凭证流转管理办法》以配合该项制度执 行。
3、针对收入确认依据不严谨的问题
公司财务部主要根据审核后的市场部填列的完工进度通知单来确认每期应 入账的收入,由于部分项目无法按时取得客户签字确认,此时市场部会根据实际 交货情况和工作量确定完工进度,因此出现了市场部填列的完工进度与外部确认 单据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公司整改情况说明:
公司加强了内部管理,落实责任到相关销售人员和工程师,督促用户及时签 字确认,对于未及时取得用户签字确认的责任人进行罚款。为配合该项制度执行, 公司制定了《收入结转流程及相关凭证流转管理办法》,明确了收入确认依据及 相关流程,在取得相关依据后及时确认收入。
- 4、针对内部凭证流转不及时,造成收入确认出现跨期情况的问题
公司部分项目存在完工通知单由市场部传递到财务部门的时间发生延迟,造 成收入确认延迟的情况。
公司整改情况说明:
公司对上述项目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是由于项目实施工程师完成项目取得 验收报告后,直接前往其他项目地点实施项目,未将验收报告及时传递回公司, 造成公司收入确认滞后。为此,公司专门制定了《收入结转流程及相关凭证流转 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到相关销售人员和工程师,取得验收报告后必须及时传回 公司,对于未及时传回的责任人进行罚款;同时公司财务部及内部审计部对项目 完工情况及报告日期认真核查,避免出现收入跨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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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实,公司已整改完毕。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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