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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 SOFTWARE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Jul 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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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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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2-027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证券市场红周刊》于2012年7月8日、15日先后刊载了题为“东华软件:澄 而不清乱账依旧”、“东华软件往来款乱账”的文章,质疑本公司定期报告信息 披露存在矛盾。
传闻1:“农业银行应收款依旧是个谜”。文中指出公司“2011半年报披露 的应收账款前5名客户信息,根本就未包含有农业银行客户”,而“2011年年报 中披露的对农业银行应收账款中,一至二年账龄涉及金额2453.9万元、二至三年 账龄涉及金额22.65万元、三年以上账龄涉及金额80.97万元”。
传闻2:“预收账款金额标准自相矛盾”。文中指出“根据该公司 2011 年 报披露信息,针对账龄为一年以上的大额预收账款详情中,排名最后一位的是‘安 徽省立医院南区’,余额为1~2 年预收账款165 万元”,并由此推断“东华软件 针对一年以上大额预收账款的额度限定,至少应当高于165 万元”,从而得出结 论 2010 年“至少有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170 万元预收账款应 当被纳入披露范围”。
传闻3:“其他应收款乱账”。文中指出公司合并口径和母公司的其他应收 款跨年度账龄演变中存在矛盾。
传闻4:“预收账款乱账”。文中指出公司“对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的预收账 款为2876.72万元,详细信息显示均为一年以上账龄;但是在2011半年报中,对 该客户预收账款为7271.96万元,但账龄均为一年以内,这就无法解释年末 2876.72万元长期预收账款的来源。”,“对甘肃省农信社的预收账款为1774.36 万元,详细信息显示均为二至三年账龄;但是在2011半年报中,对该客户预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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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为1767.7万元,但账龄也为一年以内”。
二、澄清说明
-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以便投资者全面了解实际情况: 1、传闻1 不属实,经核查,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如下:
2009—2011 年,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及其各级分行签订众多销售合同, 其中包括贷记卡中心、全国网络高端路由、全国办公骨干网、全国二级分行网、 上海客服中心、重庆客服中心、上海数据中心等重大项目。农行项目覆盖了其总 行的各个部门、中心,以及大多数分行,公司对该客户核算均按项目合同号进行。 在2011 年中报中,应收账款前五名按项目合同号进行了金额由大到小的筛选排 序;而在2011 年年度审计中,为了更能宏观体现各客户整体的账务往来情况, 年审会计师将同一客户往来单位进行了合并披露。因此2011 年中报按单个项目 合同排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不能进入前五名。
2、传闻2 不属实,经核查,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如下:
传闻2 的论证过程,以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推断2010 年度的相关情况, 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实际上公司2010 年度披露的预收账款情况与金额标准并 不矛盾,2010 年年报披露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账款最后一名为180.3 万, 而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年以上的预收账款为170 万元,因此不在 披露范畴。
- 3、传闻3 不属实,经核查,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如下:
(1)公司2011 年年报中,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之所以会出现以下问题: 期末账龄为“四至五年”的比期初“三至四年”的多出225.71 万元,期末“五 年以上”的比期初“四至五年”和“五年以上”的合计多出58 万元,原因在于 年度审计时,年审会计师出于谨慎原则,把账龄在4-5 年的“预付账款”333.1 万元、5 年以上“预付账款”97.04 万元重新进行了分类调整,分别调至4-5 年 “其他应收款”、5 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并且都计提了坏账准备。
合并报表中类似问题,除以上原因外,还增加了新合并子公司“神州新桥” 的往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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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11 年年报中,母公司之所以出现“其他应收款”对象中的“北 京东华合创香港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714.23 万元,按账龄划分为 “一年以 内3555372.96 元、一至二年3586925.08 元”,但上述款项并未体现在2011 年 半年报中,原因在于年度审计时,年审会计师将原“应收账款——北京东华合创 香港有限公司”的334.51 万元进行调整,调至“其他应收款——北京东华合创 香港有限公司”。
4、关于传闻4,经核查,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如下:
(1)公司2011 半年报中,对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的预收账款为4271.96 万元, 所谓的“7271.96 万元”系红周刊误读;而其提到的账龄问题,因半年度与年度 数据有半年的时间差,半年报中账龄为“一年以内”(且半年以上)的加上半年 时间在年报中变为“一年以上”并不存在矛盾或差错。
(2)公司2011 半年报中,对甘肃省农信社预收账款为1767.7 万元,账龄 应为“一至二年”,因相关人员工作疏忽,误做为“一年以内”,在此对广大投 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必要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 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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