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DHC SOFTWAR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Nov 17, 2014

54127_rns_2014-11-17_f95954b7-e1cf-48ad-9a93-cc5d8c5ddb6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

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1、本公司拟向章乃云、刘玉龙、苏美娴、杨铭、李旭东、深圳市招商局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至高通信 100%股权。

2、本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用于支付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 对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至高通信 100%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7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 201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关于重大事项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的临时停牌。

  1. 201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筹划 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并发布公告。同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自 2014 年 7 月 22 日上市起继续停牌,预 计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恢复交易。

3 2014 年 7 月 28 日、2014 年 8 月 1 日、8 月 8 日和 8 月 14 日,公司分别 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披露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1. 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延期 复牌公告》,公司股票延期至 2014 年 10 月 20 日恢复交易。

  2. 2014 年 8 月 26 日、9 月 2 日、9 月 16 日、9 月 23 日、9 月 30 日、10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披露本 次交易进展情况。

  3. 201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延 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延期至 2014 年 11 月 20 日恢复交易。

  4. 2014 年 10 月 27 日、11 月 3 日、11 月 10 日、11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发 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披露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5. 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 易预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议案,并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进行公告。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7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 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7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华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 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 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以及连带责 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规,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本页无正文,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