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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 SOFTWAR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y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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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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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4-05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与衢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5 月 27 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衢州市人民 政府(以下简称:“衢州市”)签署了《衢州市人民政府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投资 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合作对方简介

衢州市人民政府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大力发展衢州市信息产业,坚持以信息 化带动工业化,加快信息化技术向传统产业领域的渗透和融合,推动衢州市经济 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投资项目地址为浙江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 区”)是浙江省“十二五”期间重点打造的14 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之一,也是衢州 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扩大有效投资,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平台,其发展 目标是打造成为集科技、人才、产业于一体的特色新兴产业发展先行区、浙江绿 色发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发展引领区。衢州市政府大力支持集聚区科技 创新公司业务,给予良好的环境资源、完善的税收优惠和完备的市场项目支持等 多方面优惠政策。

公司与衢州市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协议内容

甲方: 衢州市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项目内容

1、乙方在衢州成立“东华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云公司),注册 资本为 1 亿元(已成立,公告编号:2013-066)。乙方与甲方授权的投资公司共

同注册成立“东华智慧城市集团”(暂命名,以下简称东华智慧),第一期注册资 本不低于 1 亿元,其中乙方出资 8500 万元及增资部分,甲方授权的投资公司出 资 1500 万元。第二期逐步引入全球战略投资伙伴,力争在五年内符合资本市场 上市公司要求并在适当时机上市。

2、东华云计算有限公司的业务内容:

在衢州建设东华软件母公司东部基地,开展基于云计算产品的研发,培训中 心的建设,东华传统业务的区域发展,承接母公司东华软件的营业合同。

  • 3、东华云计算有限公司的业务内容:

建设基于互联网和云计算的智慧城市业务平台,总体设计为:面对全国市 场整合智慧城市基于互联网和云计算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并建设医疗云区域运营 中心、企业管理云运营中心、电子政务云运营中心等,向政府,卫生医疗机构、 中小企业和市民提供完整全面的云计算模式下信息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东华智慧以建设经营模式(BO 模式)建设运营衢州云平台,东华智慧在衢 州设立集团总部,立足浙江、辐射全国。

4、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10 亿元人民币。

  • 5、东华云公司和东华智慧运营目标

在当年要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0.5 亿元;未来三年内,逐步实现年营业收入 不低于5 亿元;未来五年内,逐步实现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 亿元。

(三)项目用地

1、项目选址:甲方负责为东华云公司和东华智慧先期用地在浙江中关村科 技产业园内提供2000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2、本项目今后如需用地,按衢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基本要求

  • 1、乙方必须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注册东华智慧法人企业,注册时间不低

于6 年。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在当地实现销售,按会计制度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并按规定向甲方报送财务、统计等资料,由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与管理。

2、乙方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

(五)服务承诺

1、甲方负责项目施工用电、用水的配套,施工用的电费、水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诺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前提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本地 智慧城市、云计算相关信息化项目配套供应商,预计3 年内达到软件合同额累计 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或系统集成合同额不低于10000 万元。

3、双方共同拓展浙江及周边市场。投资方式:东华软件与衢州市政府授权 投资公司公司在7 月1 号前合资成立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其 中:甲方出资1500 万元人民币,占15%股份,乙方出资8500 万元人民币,东华 智慧引入高管人才和战略伙伴入驻衢州,并迁移总部电子政务云,企业管理云软 件等业务单元划归东华智慧,转移相关知识产权进入东华智慧,引入战略投资人 后东华持股比例保持控股股东地位)。

“衢州云平台”建成后,为两年内加入的衢州市本级企业(不少于100 家) 免费提供2 年云软件使用权。

(六)优惠政策

1、乙方在享受国家、省、市支持软件产业有关政策的同时,甲方负责协调 浙江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提供2000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并提供前三年免租金和物 业费,后三年租金和物业费减半的优惠。

2、自乙方企业获利年度起5 年内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前三年由甲方按其 财政所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100%,后两年的50%奖励给乙方企业。

3、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衢州市和集聚区总部经济条件下,给予乙方总部经 济政策奖励。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为方便乙方项目早日上马,双方签约后,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办公用房 相关资料,以供乙方设计参考之用,但乙方前期设计、论证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 行承担。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所形成的书面文 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3、如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由原

  • 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 4、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 5、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三、签署投资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衢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投资协议,旨在利用衢州市在税收、人才、资 金扶持、场租及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积极参与开发衢州市信息化产 业的建设和应用推广,并且努力整合公司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公司智慧城市竞争 优势,建立东华云计算基地,发展企业管理云、电子政务云、区域协同医疗、智 慧城市综合云等,并大力拓展周边市场业务,提升技术创新和服务深度,增强公 司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 1、本投资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

  • 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为公司与衢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投资协议,具体投资实施以 日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所涉及到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具体实施时, 相关内容(如需)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本投资协议的签署对 2014 年、2015 年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影响;

4、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风险提示

本投资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投资协 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防范。

六、备查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