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DHC SOFTWAR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an 29, 2014
54127_rns_2014-01-29_de2e5c52-0bad-4422-89fa-e1ecbd54aa1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 2014-020 转债代码: 128002 证券简称:东华转债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 “ 东华转债 ” 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 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
转债代码: 128002 转债简称:东华转债
-
转股价格:人民币 23.65 元 / 股
-
转股起止日: 2014 年 2 月 7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
-
因 2014 年 2 月 3 日 -2014 年 2 月 6 日为股市停盘期间,转股日期顺延 至 2014 年 2 月 7 日开始第一天起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845 号文核准,东华软件股份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00 万元。投 资者可到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 关资料,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同时已刊登在 2013 年 7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13]273 号文同意,公司 100,000 万元可转债已 于 2013 年 8 月 1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华转债”,债 券代码“ 128002 ”。投资者可到巨潮资讯网查询《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市公告书》,该公告同时已刊登在 2013 年 8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东华转债自 2014 年 2 月 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份。现将转股事宜公告如下,特提醒持有东华转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债的投资者注意:
一、东华转债的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债券期限、票面利率、转股起止日 和转股价格等基本情况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000 万张;
(三)债券期限: 6 年,即自 2013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
(四)票面利率:第一年 0.5% 、第二年 0.8% 、第三年 1.1% 、第四年 1.5%
第五年 1.5% 、第六年 2.0% ;
(五)转股起止日期:《募集说明书》第二节之“二、本次发行概况”之“(十) 本次发行主要条款”之“ 7 、转股期限”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 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14 年 2 月 3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由于春节假期因素,进入转股期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为 2 月 7 日,东华转债转股起止日调整为 2014 年 2 月 7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
(六)初始转股价格:人民币 23.70 元 / 股
(七)最新转股价格: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19 ),调整后最新转股价格 为人民币 23.65 元 / 股。
二、转股的程序
(一)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及转股申请的手续
东华转债持有人可以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 价格在转股期内的转债交易时间内将持有的东华转债全部或部分转为公司 A 股 股票。
转股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转股申请报盘及确认程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申请时间
东华转债持有人须在转股期内(即 2014 年 2 月 7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 的转股申请时间提交转股申请。转股申请时间是指在转股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下述时间除外:
1 、东华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
2 、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
3 、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
(三)东华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东华转债持有人的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 注销)东华转债持有人的东华转债数额,同时记加东华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
(四)股份登记事项及因转股而配发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
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投资者当日买入的东华转债当日可申报转股,投资者 可于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转股申请。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次一交易日上市 交易。
东华转债经申请转股后所增加的股票将自动登记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因东 华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 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东华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 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事项
转股过程中有关税费需由东华转债持有人自行负担。
(六)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 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 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七)东华转债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东华转债持有人仍然可以依 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三、转股价格及调整修正的有关规定
(一)初始转股价格
东华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70 元 / 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 /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 = 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 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0/ (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 P0+A×k ) / ( 1+k );
两项同时进行: P1= ( P0+A×k ) / ( 1+n+k );
- 派送现金股利: P1=P0 D ;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 =( P0 D+A×k ) / ( 1+n+k )
其中: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 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 /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 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 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 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和修正情况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因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行权价格 16.25 元 / 股,,行权价 格 16.25 元 / 股,新增股份共计 436.761 万股,因此,根据前述转股价格的调整 及计算公式转股价格由 23.70 元 / 股调整为 23.65 元 / 股。具体调整情况详见 2014 年 1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19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其他转股价格调整和修正情况。
四、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 面值上浮 5%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
- B.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价计算。
五、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 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 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 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 “ 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 ” 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 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 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 权。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 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 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 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 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更多了解东华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 2013 年 7 月 24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软件股份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募集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 010-62662188
传 真: 010-62662299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29 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