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DHC SOFTWAR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Oct 28, 2013
54127_rns_2013-10-28_a1092a28-1c5f-4b92-a88a-42a02f574bb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3-05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调整情况
由于原激励对象魏国新因个人原因离职,原激励对象李莉娜因考核不合格, 其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由345 名调整为 343 名,同时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经本次调整,对应的7.8 万份期权予以注销,期权数量由1463.67 万份变更 为1455.87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1214%调整为2.1101%。调整后股票期 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 姓名 | 职位 | 获授期权数(万份) | 获授期权数量占总期权数量的比例 |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吕波 | 董事、总裁 | 13 | 0.8929% | 0.0188% |
| 夏金崇 | 董事、副总裁 | 10.4 | 0.7143% | 0.0151% |
| 李建国 | 董事、副总裁 | 10.4 | 0.7143% | 0.0151% |
| 杨健 | 董事、董秘、财务总监 | 10.4 | 0.7143% | 0.0151% |
| 郑晓清 | 董事 | 7.8 | 0.5358% | 0.0113% |
| 金伟 | 副总裁 | 10.4 | 0.7143% | 0.0151% |
| 黄杏国 | 副总裁 | 10.4 | 0.7143% | 0.0151% |
| 林文平 | 副总裁 | 10.4 | 0.7143% | 0.0151% |
| 刘志华 | 副总裁 | 10.4 | 0.7143% | 0.0151% |
| 高书敬 | 副总裁 | 10.4 | 0.7143% | 0.0151% |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王佺*1 | 副总裁 | 10.4 | 0.7143% | 0.0151% |
|---|---|---|---|---|
| 核心员工(共332 人) | 1341.47 | 92.1422% | 1.9443% | |
| 合计 | 1455.87 | 100.0000% | 2.1101% |
注1:2012年8月27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王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详见 2012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聘任王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公司相关岗位上的 人员发生变化,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我们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 整,并对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期权办理注销手续,调整后的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455.87 万份,激励 对象由345 人调整为343 人。
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 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 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鉴于公司相关岗位上的人员 发生变化,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2 名人员不再符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授予条件,同意公司取消相关股票期权, 并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的343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 号》、 《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 号》等有关规定,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期权数 量及本次行权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草案修 订稿》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本次行 权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4、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调整后的名单详见2013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9 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