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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 SOFTWAR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6
Aug 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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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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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网上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2,1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6]5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 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总量为 2,160 万股,其中 430 万股( 19.91% )已向询价对象配售,其余 1,730 万股( 80.09% ) 将于 2006 年 8 月 10 日( T 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 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3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14.50 元 / 股。
4 、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 发行的申购。
5 、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1,730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 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 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6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东华合创”,申购代码为“ 002065 ”。
7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 8 、本公告仅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有关事项向投资者作简要说明,不构成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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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发行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该意 向书摘要已刊登在 2006 年 7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巨潮网站 ( www.cninfo.com.cn )查询招股意向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9 、有关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情况,投资者可查阅 2006 年 8 月 4 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东华合创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 行公告》,和 2006 年 8 月 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定价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10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东华合创: 指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2,1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之行为。 网上定价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投资者采用网上资 金申购定价发行方式发行 1,73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网下配售: 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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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 43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有效申购: 指申购价格、数量符合本公告中有关规定且足额缴纳申 购款的申购。 T 日 / 网上申购日: 指 2006 年 8 月 10 日,即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中投资者申 购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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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 2,160 万股,其中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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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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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 14.50 元 / 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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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1.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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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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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16.1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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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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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购时间: 2006 年 8 月 10 日( T 日),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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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11 ︰ 30 , 13 ︰ 00 ~ 15 ︰ 00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 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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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行地点: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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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行对象: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
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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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申购简称为“东华合创”,申购代码为“ 002065 ”。 7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 期 发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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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1~ T-2 |
2006年7月26日~ 2006年8月8日 |
网下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
|---|---|---|
| T-1 | 2006年8月9日 | 刊登《定价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定价发行公告》;网 下申购资金解冻;网上路演日 |
| T | 2006年8月10日 |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日 |
| T+1 | 2006年8月11日 |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
| T+2 | 2006年8月14日 | 验资;确认网上有效申购、配号 |
| T+3 | 2006年8月15日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 |
| T+4 | 2006年8月16日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款解冻;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 内( 2006 年 8 月 10 日 9 ︰ 30 ~ 11 ︰ 30 , 13 ︰ 00 ~ 15 ︰ 00 )将 1,730 万“东华合 创”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东华合创”股票的唯一“卖方”, 以 14.50 元 / 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 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 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帐情况,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帐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 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时,无需进行摇号 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时,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有效申购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 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可认购 500 股。
中签率 = 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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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购数量的规定
1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
2 、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 1,730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投资者必 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 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其余均 为无效申购。
四、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东华合创”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 2006 年 8 月 10 日( T 日)前(含申购日)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 、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加本次“东华合创”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06 年 8 月 10 日,含该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 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 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 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 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 3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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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将采用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 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06 年 8 月 11 日( 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确因结算银行原因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须在该 日提供划款凭证,并确保 2006 年 8 月 14 日( T+2 日)上午 12 ︰ 00 前申购资金到 账。
2006 年 8 月 14 日( T+2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核查,并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 有效申购,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 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真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 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6 年 8 月 15 日( T+3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06 年 8 月 15 日( T+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6 年 8 月 15 日( T+3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 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06 年 8 月 16 日( T+4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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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六、结算与登记
1 、 2006 年 8 月 11 日( T+1 日)至 2006 年 8 月 15 日( T+3 日)共计 3 个工 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 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2 、 2006 年 8 月 15 日( T+3 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 网点。
3 、 2006 年 8 月 16 日( T+4 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 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 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 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 、发行人: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向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28 号泛亚大厦 301 室
邮 编: 100086
联 系 人:杨 健 侯 杰
- 电 话: 010 62524608
- 传 真: 010 62524618
互联网网址: www.dh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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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保荐人(主承销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庆阳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洲际大厦 B 座 4 层
邮 编: 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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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赵轶青 李臣燕 曲 辰 刘志伟 李晓东 赵 婳 吴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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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10 84128376 010 841287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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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10 84128271 010 84128861
互联网网址: www.cnh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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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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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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