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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 SOFTWAR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7

Apr 18, 2007

54127_rns_2007-04-18_f3a5dc46-2827-408b-9243-bcec14f1326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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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蔡荣生为北京东华合创 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东华合 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 发行股份 1% 的股东,也不是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 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

  • 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 5 、被提名人不是为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股份有限 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 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 4 月 17 日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蔡荣生,作为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 或 1% 以上;

  •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或 5% 以上的股东

单位任职;

  •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股份有限公 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 规定和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该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蔡荣生

2007 年 4 月 17 日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 1 、本人姓名:蔡荣生

  • 2 、股份有限公司全称: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 员或其亲属?

是□ 否 √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 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上述回答 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蔡荣生 200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