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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C —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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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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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4764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Double Bond Chemical Ind. Co., Ltd.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十時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959 號 4 樓會議室
目 錄
頁次
壹、開會程序
1
貳、會議議程
2
- 一、報告事項
3
- 二、承認事項
4
- 三、選舉事項
4
- 四、其他事項
5
- 五、臨時動議
6
參、附件
-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7 -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10 - 三、114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暨合併財務報表
11 - 四、114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暨個體財務報表
21 - 五、114年度盈餘分配表
31 - 六、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32
肆、附錄
- 一、「公司章程」
34 -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39 - 三、「董事選任程序」
51 - 四、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54 - 五、其他說明事項
55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選舉事項
六、其他事項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1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十時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959 號 4 樓會議室
召開方式:實體方式召開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 114 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 114 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案。
(三) 114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報告案。
(四) 114 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報告案。
四、承認事項
(一)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114 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選舉事項
(一) 全面改選董事案。
六、其他事項
(一)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2
報告事項
第一案
案 由:114年度營業報告案,敬請 鑒察。
說明: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7~9頁(附件一)。
第二案
案 由: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案,敬請 鑒察。
說明: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0頁(附件二)。
第三案
案 由: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報告案,敬請 鑒察。
說明:
一、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20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5%為董事酬勞。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二、本公司擬配發民國114年度員工酬勞現金新台幣4,000,000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6,000,000元,業經民國115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與114年度財務報表估列金額均無差異,其中自員工酬勞中提撥2,209,816元為本公司基層員工分派酬勞,占員工酬勞總金額之比率為55.25%,且上述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第四案
案 由: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報告案,謹提請 公鑑。
說明:
一、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31頁(附件五)。
二、本次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之計算,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三、本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四、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訂為115年5月1日,並於115年5月29日發放。
3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業偉會計師、李東峰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送呈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且出具審查報告書在案。
二、前項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7~9頁(附件一),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0頁(附件二),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11~30頁(附件三、四)。
三、謹提請承認。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說明:一、114年度盈餘分配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請參閱本手冊第31頁(附件五)。
二、謹提請承認。
決議:
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全面改選董事案。
說明:一、本屆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係於民國115年6月27日屆滿,依「公司章程」第14條之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九人,其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本次董事應選名額為七名(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三名)。
二、新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於股東常會當選後即日就任,任期三年,任期自民國115年6月25日至118年6月24日。
三、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董事會審查通過,其學歷及經歷等資料,請參閱本手冊第32頁(附件六)。
四、謹提請選舉。
選舉結果:
其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茲因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且為利於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爰先揭露董事(含獨立董事)解除競業禁止明細,請參閱下表。俟股東會選任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後,於股東會討論本案前,當場補充說明其範圍與內容。
| 職稱 | 姓名 | 兼任其他公司名稱及職務 |
|---|---|---|
| 董事 | 李昆昌 | 禾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 欣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奕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如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佳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仁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董事 | 杰迪思投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建良 | 杰迪思投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台灣活性脂質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尹諾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 ||
| 佳德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穩碳永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循環力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綠碳永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董事 | 林良 | 杰迪思投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尹諾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長 | ||
| 傑希亞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佳德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品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監察人 | ||
| 博視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 ||
| 穩碳永續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台灣活性脂質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
5
| 職稱 | 姓名 | 兼任其他公司名稱及職務 |
|---|---|---|
| 董事 | 蔡茂德 | DBC Switzerland AG 董事 |
| Double Bond Chemical (Thailand) Co., Ltd.董事 | ||
| DBC KOREA CO., LTD.董事 | ||
| 欣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 ||
| 獨立董事 | 張淑美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分子科學與工程系教授 |
| 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監察人 | ||
| 臺灣女科技人學會監事 | ||
| 獨立董事 | 王人謙 | 工業技術研究院特聘研究 |
三、謹提請 討論。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6
【附件一】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2,849,976仟元,與113年度相較成長 5%;114年度稅後淨利歸屬於本公司業主為104,540仟元,與113年度相較成長 380%。
(二)預算執行情形:本公司未公開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財務收支: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
| 營業收入 | 2,849,976 | 2,702,450 |
| 營業毛利 | 564,859 | 368,478 |
| 營業淨利(損) | 165,401 | ( 26,898 ) |
| 營業外收支 | ( 14,805 ) | ( 5,215 ) |
| 稅前淨利(損) | 150,596 | ( 32,113 ) |
| 本期淨利(損) | 107,366 | ( 34,703 ) |
| 淨利(損)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 104,540 | ( 37,290 ) |
| 淨利(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2,826 | 2,587 |
- 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每股盈餘(虧損)為元
| 項目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
| 資產報酬率(%) | 2.86 | ( 0.10 ) |
| 權益報酬率(%) | 4.62 | ( 1.71 ) |
| 營業淨利(損)佔實收資本比率(%) | 19.34 | ( 3.14 ) |
| 稅前淨利(損)佔實收資本比率(%) | 17.60 | ( 3.75 ) |
| 純益(損)率(%) | 3.67 | ( 1.38 ) |
| 每股盈餘(虧損) | 1.22 | ( 0.44 ) |
(四)研究發展狀況
集團研究發展之核心產品:
| 114年度研發成果 | 未來研發方向 | |
|---|---|---|
| 塑膠添加劑 | (1)農膜用低鹼度光穩定劑 | |
| (2)聚烯烴高效能光穩定劑及其母粒劑 | ||
| (3)聚氨酯胸鞋棉用複合型無酚抗煙燻助劑 | (1)生物基聚氨酯海綿用抗燒心助劑 | |
| (2)高透明聚碳酸酯用高效能抗靜電添加劑 | ||
| (3)環保型熱塑性聚氨酯紫外線防護解決方案—不含禁用物質 | ||
| 光固化材料 | (1)高柔韌/回彈快樹脂 | |
| (2)PC用/低RI樹脂 | ||
| (3)準分子樹脂/全配方開發 | (1)3D列印樹脂/全配方開發 | |
| (2)阻燃樹脂 | ||
| (3)持續提升準分子樹脂/全配方開發 | ||
| 數位紡織材料 | (1)高濃度光固化色漿 | |
| (2)高色度水性塗料色漿 | ||
| (3)紡織用水性紫外線吸收劑 | ||
| (4)多種材料數位印花輸出代工 | (1)水性顔料墨水紡織代工與開發 | |
| (2)客製化各類材料光固化墨水代工與開發 | ||
| (3)各類紡織用水性紫外線吸收劑 | ||
| (4)紡織用水性紅外線添加劑 | ||
| 電子材料 | (1)5G/6G材料 | (1)持續開發5G/6G材料 |
| (2)COC電子材料 | ||
| (3)阻燃電子材料 | ||
| (4)其他電子材料 |
(五)經營方針與銷售策略
本公司產品多元化,市場變化趨勢不一,係以營業收入及獲利成長為營運目標,惟依據歷史銷售紀錄、與客戶洽商情形及市場供需狀況,並參酌新產品發展計畫,115年度預期整體銷售數量將穩定成長。本公司未來經營方針與重要之產銷政策說明如下:
- 塑膠添加劑:
(1) 亞洲:
A. 大陸:主攻聚氨酯和聚烯烴產業應用,聚焦農膜、PP太空包及PU泡棉市場。
B. 韓國:主推 CN 300 系列用於電線電纜及 CS B2973 用於 PP 太空包。
C. 越南:主推 CS B2973 及其高濃度色母用於 PP 太空包、CS X-100S2 及其高濃度色母用於農膜,及聚氨酯泡棉用添加劑。
D. 印度:CS X-100S、CS B2973 及 DCHK 全面推廣。
(2) 欧洲及美洲:推廣 REACH 及 TSCA 已註冊產品並積極開發高潛力客戶、重新尋找新代理商合作以提升產品推廣效益。
(3) 關鍵客戶維繫及開發新客戶與新需求。
- 光固化材料:
(1) 主推大豐廠量產寡聚合物於油墨、塗料、接著劑、3D 列印、電子、隱形眼鏡等產業應用。
(2) 新產品推廣:準分子膚感樹脂、阻燃性樹脂、耐污樹脂、客製化配方。
- 數位紡織材料:
(1) 紡織用日光牢度增進劑:已獲 Bluesign 認證,持續推廣主要市場(大陸、東南亞、印度)。
(2) 數位印花整廠輸出及代工開發。
- 電子材料:
(1) 5G / 6G 關鍵材料:針對台灣、韓國、日本之銅箔基板客戶全力推廣。
(2) 積極評估 5G / 6G 相關及半導體相關材料代工機會。
(3) 積極尋找電子客戶持續開發新產品。
展望未來,全球經濟仍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地緣政治風險及各國經貿政策依然牽動全球市場波動。為持續提升營運韌性,雙鏈除積極開發新產品及踐行各項銷售計畫以強化競爭力並延續成長態勢外,亦將依集團發展需求調整大豐廠之營運方針。同時,持續致力於提升自製產能,以期在 5G / 6G 及其他 AI 電子材料產品領域取得更蓬勃的發展,為公司奠定長期穩健成長的基礎。
董事長:蔡茂德
總經理:陳仲平
會計主管:蔡若渝
9
【附件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含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告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業偉會計師和李東峰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蔡高忠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三】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1
茲對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營業收入之發生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銷售各類化學原料、塗裝用單體聚合物、工業用添加劑及特用化學品等,由於主要客戶變化幅度較大且營業收入之金額及變動可能影響財務報告使用者對整體財務報表之瞭解,故民國 114 年度將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顯著成長及新增之主要客戶其營業收入之發生列為關鍵查核事項,因此本會計師將特定客戶銷貨收入真實性評估為關鍵查核事項。與營業收入認列之相關會計政策及資訊請參閱附註四、二二及三四。
針對此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瞭解及測試主要銷貨客戶銷貨收入真實性之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有效性。
- 抽核主要銷貨客戶銷貨收入之交易文件,包括銷售訂單及出貨文件等。
- 抽核主要銷貨客戶收款情形,確認銷貨收入之真實性,並確認期後是否有重大退回情形,以確認營業收入是否真實發生。
其他事項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2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3
- 對於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莊業偉

會計師 李東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40350638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6 日
股
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 資產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附註六) | $ 1,101,222 | 23 | $ 1,250,871 | 26 |
| 1136 | 招攜銷後或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九及二九) | 347,548 | 7 | 92,994 | 2 |
| 1150 | 應收票據(附註十及二二) | 37,632 | 1 | 50,170 | 1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十及二二) | 526,500 | 11 | 574,989 | 12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十、二二及二八) | 4,033 | - | 696 |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7,037 | - | 12,422 |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四) | 225 | - | 299 | - |
| 130X | 存貨淨額(附註十一) | 466,964 | 10 | 459,274 | 9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二八及二九) | 99,461 | 2 | 139,058 | 3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2,590,622 | 54 | 2,580,773 | 53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 134,558 | 3 | 97,376 | 2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三及二九) | 1,801,556 | 38 | 1,937,622 | 40 |
| 1755 |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四及二八) | 18,915 | - | 24,810 | - |
| 1805 | 商譽(附註十五) | 26,593 | 1 | 26,593 | 1 |
| 1821 |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十六) | 3,140 | - | 4,021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二四) | 170,850 | 4 | 167,914 | 3 |
| 1915 | 預付設備款 | 3,018 | - | 2,528 |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 25,751 | - | 28,760 | 1 |
| 15XX | 非流動資產總計 | 2,184,381 | 46 | 2,289,624 | 47 |
| 1XXX | 資產總計 | $ 4,775,003 | 100 | $ 4,870,397 | 100 |
| 代碼負債及權益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二九) | $ 1,123,717 | 24 | $ 1,097,026 | 23 |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八) | 149,901 | 3 | 59,872 | 1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七) | 250 | - | - | - |
| 2130 | 合約負債(附註二二) | 7,065 | - | 25,743 | 1 |
| 2150 | 應付票據 | 89,940 | 2 | 198,243 | 4 |
| 2160 |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二八) | - | - | 3,281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213,010 | 4 | 197,890 | 4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八) | 42,502 | 1 | 53,179 | 1 |
| 2219 |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 | 136,080 | 3 | 104,502 | 2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四) | 9,987 | - | 12,276 |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十四及二八) | 631 | - | 6,026 | - |
| 2322 |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二九) | 128,915 | 3 | 239,321 | 5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九) | 167 | - | 2,732 |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1,902,165 | 40 | 2,000,091 | 41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二九) | 513,079 | 11 | 654,887 | 14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四) | 14,444 | - | 13,980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十四及二八) | 209 | - | 593 | - |
| 2640 | 淨項定編列負債-非流動(附註二十) | 1,853 | - | 3,169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529,585 | 11 | 672,629 | 14 |
| 2XXX | 負債總計 | 2,431,750 | 51 | 2,672,720 | 55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權益(附註二一)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855,421 | 18 | 855,421 | 18 |
| 3200 | 資本公權 | 358,115 | 7 | 356,700 | 7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權 | 238,077 | 5 | 238,077 | 5 |
| 3320 | 特別盈餘公權 | 63,242 | 1 | 122,999 | 2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845,186 | 18 | 680,101 | 14 |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1,146,505 | 24 | 1,041,177 | 21 |
| 3490 | 其他權益 | (21,120) | - | (63,242) | (1) |
| 31XX |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 2,338,921 | 49 | 2,190,056 | 45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4,332 | - | 7,621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2,343,253 | 49 | 2,197,677 | 45 |
| 負債與權益總計 | $ 4,775,003 | 100 | $ 4,870,397 | 100 |
董事長:蔡茂德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陳仲平
會計主管:蔡若渝
15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
盈餘(虧損)為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代碼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二二及二八) | $ 2,849,976 | 100 | $ 2,702,450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三及二八及三十) | 2,285,117 | 80 | 2,333,972 | 86 |
| 5900 | 營業毛利 | 564,859 | 20 | 368,478 | 14 |
| 營業費用(附註二三及二八)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36,020 | 8 | 206,943 | 8 |
| 6200 | 管理費用 | 138,489 | 5 | 130,906 | 5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66,661 | 3 | 57,912 | 2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附註十及二三) | 892 | - | (385)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442,062 | 16 | 395,376 | 15 |
| 6500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三十) | 42,604 | 2 | - | - |
| 6900 | 營業淨利(損) | 165,401 | 6 | (26,898) | (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三及二八) | |||||
| 7100 | 利息收入 | 11,493 | - | 15,329 | 1 |
| 7010 | 其他收入 | 16,140 | 1 | 13,719 | 1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436) | - | 6,310 | - |
| 7050 | 財務成本 | (42,002) | (2) | (40,573) | (2)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4,805) | (1) | (5,215) | - |
| 7900 | 稅前淨利(損) | 150,596 | 5 | (32,113) | (1)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四) | 43,230 | 1 | 2,590 | - |
| 8200 | 本年度淨利(損) | 107,366 | 4 | (34,703) | (1)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二十) | $ 788 | - | $ 1,174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37,182 | 1 | 7,726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4,943 | - | 52,139 | 2 |
| 8300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42,913 | 1 | 61,039 | 2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150,279 | 5 | $ 26,336 | 1 |
| 淨利(損)歸屬於: | |||||
| 8610 | 本公司業主 | $ 104,540 | 4 | ($ 37,290) | ( 1)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2,826 | - | 2,587 | - |
| 8600 | $ 107,366 | 4 | ($ 34,703) | ( 1)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本公司業主 | $ 147,450 | 5 | $ 23,641 | 1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2,829 | - | 2,695 | - |
| 8700 | $ 150,279 | 5 | $ 26,336 | 1 | |
|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二五) | |||||
| 9750 | 基本 | $ 1.22 | ($ 0.44) | ||
| 9850 | 稀釋 | $ 1.22 | ($ 0.44)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蔡茂德
經理人:陳仲平
會計主管:蔡若渝

12月31日
繁健化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单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 經營活動 | 普通股股本(附註二一) | 資本公積(附註二一) | 保留股份(附註二一) | 股份佔股 | 附註二一 | 經營活動 | 經營活動 | 經營活動 | 經營活動 | 經營活動 | 經營活動 | 經營活動 | |
|---|---|---|---|---|---|---|---|---|---|---|---|---|---|---|
| 股數(仟股) | 金額 | |||||||||||||
| 85,542 | $ 855,421 | $ 356,590 | $ 238,077 | $ 77,883 | $ 761,333 | $ 1,077,293 | ($ 172,299) | $ 49,300 | ($ 122,999) | $ 2,166,305 | $ 4,926 | $ 2,171,231 | ||
| A1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 B3 | 112年度盈餘孫撥分配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 45,116 | (45,116) | - | - | - | - | - | - | - |
| C17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 - | - | 110 | - | - | - | - | - | - | - | 110 | - | 110 |
| D1 | 113年度淨利(損) | - | - | - | - | - | (37,290) | (37,290) | - | - | - | (37,290) | 2,587 | (34,703) |
| D3 |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 1,174 | 1,174 | 52,031 | 7,726 | 59,757 | 60,931 | 108 | 61,039 |
| D5 |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 (36,116) | (36,116) | 52,031 | 7,726 | 59,757 | 23,641 | 2,695 | 26,336 |
| Z1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85,542 | 855,421 | 356,700 | 238,077 | 122,999 | 680,101 | 1,041,177 | (120,268) | 57,026 | (63,242) | 2,190,056 | 7,621 | 2,197,677 |
| B17 | 113年度盈餘孫撥及分配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 (59,757) | 59,757 | - | - | - | - | - | - | - |
| D1 | 114年度淨利 | - | - | - | - | - | 104,540 | 104,540 | - | - | - | 104,540 | 2,826 | 107,366 |
| D3 |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 788 | 788 | 4,940 | 37,182 | 42,122 | 42,910 | 3 | 42,913 |
| D5 |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 105,328 | 105,328 | 4,940 | 37,182 | 42,122 | 147,450 | 2,829 | 150,279 |
| M5 | 實際取得子公司部分權益 | - | - | 1,415 | - | - | - | - | - | - | - | 1,415 | (4,545) | (3,130) |
| O1 |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73) | (1,573) |
| Z1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85,542 | $ 855,421 | $ 358,115 | $ 238,077 | $ 63,242 | $ 845,186 | $ 1,146,505 | ($ 115,328) | $ 94,208 | ($ 21,120) | $ 2,338,921 | $ 4,332 | $ 2,343,253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童事表:蔡茂德
經理人:陳仲平
會計主管:蔡若渝
18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股合併資本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00010 | 稅前淨利(損) | $ 150,596 | ($ 32,113)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170,412 | 173,326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5,911 | 5,021 |
| A2030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 892 | ( 385)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 785 |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42,002 | 40,573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 11,493) | ( 15,329)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 2,112) | ( 2,112) |
| A225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757 | 2,017 |
| A23800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 ( 9,681) | ( 5,336) |
| A24100 | 未實現外幣兌換淨利益 | ( 5,720) | ( 208) |
| A29900 | 火災損失 | - | 62,832 |
| A29900 | 租賃修改損失 | - | 2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 535) |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12,335 | ( 2,289)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55,267 | ( 173,257) |
| A31160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3,201) | 4,234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5,545 | 22,357 |
| A31200 | 存 貨 | 2,333 | ( 131,406)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38,021 | ( 21,666) |
| A32125 | 合約負債 | ( 18,674) | 8,655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 105,144) | 68,001 |
| A32140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 3,175) | ( 1,191)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13,589 | 27,853 |
| A3216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10,487) | 15,134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31,571 | 20,918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 2,616) | 1,699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528) | ( 815)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356,650 | 66,515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 11,489 | $ 15,328 |
| A33200 | 收取之股利 | 2,112 | 2,112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 42,604) | ( 40,018)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 47,067) | ( 40,248)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80,580 | 3,689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040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 | ( 245,158) | ( 89,512) |
| B02700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25,007) | ( 26,626)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138 | 1,349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 55) | ( 38) |
| B07100 | 預付設備款減少(增加) | ( 4,752) | 32 |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 1,971) | 23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276,805) | ( 114,772)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500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90,029 | 59,872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26,691 | 242,026 |
| C01600 | 長期借款減少 | ( 252,209) | ( 163,472) |
| C04020 |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 5,884) | ( 5,780) |
| C05400 | 取得子公司股權 | ( 3,130) | - |
| C05800 | 支付非控制權益現金股利 | ( 1,573) | - |
| C09900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 | 110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 146,076) | 132,756 |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之影響 | ( 7,348) | 33,205 |
| EEEE | 現金淨增加(減少) | ( 149,649) | 54,878 |
| E00100 | 年初現金餘額 | 1,250,871 | 1,195,993 |
| E00200 | 年底現金餘額 | $1,101,222 | $1,250,871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蔡茂德
經理人:陳仲平
會計主管:蔡若渝

【附件四】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21
茲對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營業收入之發生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銷售各類化學原料、塗裝用單體聚合物、工業用添加劑及特用化學品等,由於主要客戶變化幅度較大且營業收入之金額及變動可能影響財務報告使用者對整體財務報表之瞭解,故民國 114 年度將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顯著成長及新增之主要客戶其營業收入之發生列為關鍵查核事項,因此本會計師將特定客戶銷貨收入真實性評估為關鍵查核事項。與營業收入認列之相關會計政策及資訊請參閱附註四及二一。
針對此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瞭解及測試主要銷貨客戶銷貨收入真實性之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有效性。
- 抽核主要銷貨客戶銷貨收入之交易文件,包括銷售訂單及出貨文件等。
- 抽核主要銷貨客戶收款情形,確認銷貨收入之真實性,並確認期後是否有重大退回情形,以確認營業收入是否真實發生。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
22
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23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莊業偉

社業偉
會計師 李東峰

李東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40350638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6 日
24
1905
民国
2019年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 資產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附註六) | $ 269,754 | 6 | $ 231,089 | 5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九及二八) | 8,000 | - | 3,000 | - |
| 1150 | 應收票據(附註十及二一) | 7,337 | - | 9,994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十及二一) | 227,813 | 5 | 194,295 | 5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十、二一及二七) | 118,070 | 3 | 98,768 | 2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621 | - | 8,806 |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 412 | - | 8,478 |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三) | 135 | - | 299 | - |
| 130X | 存貨淨額(附註十一) | 263,437 | 6 | 268,352 | 6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 31,474 | 1 | 23,597 | 1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927,053 | 21 | 846,678 | 19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 134,558 | 3 | 97,376 | 2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二) | 1,704,922 | 38 | 1,645,078 | 37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三及二八) | 1,669,137 | 37 | 1,788,928 | 40 |
| 1821 |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十五) | 3,133 | - | 4,013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三) | 53,299 | 1 | 61,213 | 2 |
| 1915 | 預付設備款 | 952 | - | 1,321 |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 14,021 | - | 16,164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總計 | 3,580,022 | 79 | 3,614,093 | 81 |
| 1XXX | 資產總計 | $ 4,507,075 | 100 | $ 4,460,771 | 100 |
| 代碼負債及權益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二八) | $ 1,123,717 | 25 | $ 1,097,026 | 25 |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七) | 149,901 | 3 | 59,872 | 1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七) | 250 | - | - |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二一) | 3,962 | - | 22,235 | 1 |
| 2150 | 應付票據 | 20 | - | 14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81,300 | 2 | 66,230 | 2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 68,026 | 1 | 50,271 | 1 |
| 2219 |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及二七) | 83,361 | 2 | 57,256 | 1 |
| 2322 |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二八) | 128,805 | 3 | 239,321 | 5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 18 | - | 20 |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1,639,360 | 36 | 1,592,245 | 36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二八) | 513,079 | 12 | 654,829 | 15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三) | 13,705 | - | 12,740 | -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十九) | 1,853 | - | 3,169 | - |
| 2670 |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二) | 157 | - | 7,732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528,794 | 12 | 678,470 | 15 |
| 2XXX | 負債總計 | 2,168,154 | 48 | 2,270,715 | 51 |
| 權益(附註二十)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855,421 | 19 | 855,421 | 19 |
| 3200 | 資本公積 | 358,115 | 8 | 356,700 | 8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38,077 | 5 | 238,077 | 5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63,242 | 1 | 122,999 | 3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845,186 | 19 | 680,101 | 15 |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1,146,505 | 25 | 1,041,177 | 23 |
| 3490 | 其他權益 | (21,120) | - | (63,242) | (1) |
| 3XXX | 權益總計 | 2,338,921 | 52 | 2,190,056 | 49 |
| 負債與權益總計 | $ 4,507,075 | 100 | $ 4,460,771 | 100 |
董事長:蔡茂德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陳仲平
會計主管:蔡若渝
25
變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資料庫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
盈餘(虧損)為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代碼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二一及二七) | $ 1,535,322 | 100 | $ 1,202,421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二、二七及二九) | 1,272,289 | 83 | 1,141,571 | 95 |
| 5900 | 營業毛利 | 263,033 | 17 | 60,850 | 5 |
| 5910 | 已(未)實現銷貨利益 | 90 | - | (7,525) | - |
| 5950 | 已實現營業毛利 | 263,123 | 17 | 53,325 | 5 |
| 營業費用(附註十四、十九、二二及二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39,009 | 9 | 95,447 | 8 |
| 6200 | 管理費用 | 70,674 | 5 | 58,810 | 5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54,308 | 3 | 46,119 | 4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263,991 | 17 | 200,376 | 17 |
| 6500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二九) | 42,604 | 3 | - | - |
| 6900 | 營業淨利(損) | 41,736 | 3 | (147,051) | (12)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附註二二及二七) | 1,906 | - | 2,611 | - |
| 7010 | 其他收入(附註二二) | 9,413 | 1 | 5,865 | 1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二二) | 3,743 | - | 10,925 | 1 |
| 7050 | 財務成本(附註二二) | (41,840) | (3) | (40,180) | (3) |
| 7070 |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附註十二) | 103,070 | 7 | 101,172 | 8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76,292 | 5 | 80,393 | 7 |
(接次頁)
(承前頁)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代碼 | 金額 | % | 金額 | % | |
| 7900 | 稅前淨利(損) | $ 118,028 | 8 | ($ 66,658) | ( 5) |
| 7950 |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二三) | 13,488 | 1 | ( 29,368) | ( 2) |
| 8200 | 本年度淨利(損) | 104,540 | 7 | ( 37,290) | ( 3)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十九) | 788 | - | 1,174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37,182 | 3 | 7,726 | 1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4,940 | - | 52,031 | 4 |
| 8300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42,910 | 3 | 60,931 | 5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147,450 | 10 | $ 23,641 | 2 |
|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二四) | |||||
| 9750 | 基本 | $ 1.22 | ($ 0.44) | ||
| 9850 | 稀釋 | $ 1.22 | ($ 0.44)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蔡茂德
經理人:陳仲平
會計主管:蔡若渝

100
民国114年
114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 普通股股本(附註二十) | 資本公積(附註四) | 保留盈餘(附註二十) | 資本分配盈餘 | 合计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邁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四) | 合计 | 損益總額 | ||||
|---|---|---|---|---|---|---|---|---|---|---|---|---|---|
| 股數(仟股) | 金額 | 及二十 | 法定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
| A1 | 113年1月1日餘額 | 85,542 | $ 855,421 | $ 356,590 | $ 238,077 | $ 77,883 | $ 761,333 | $ 1,077,293 | ($ 172,299) | $ 49,300 | ($ 122,999) | $ 2,166,305 | |
| B3 | 112年度盈餘指撥分配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 45,116 | (45,116) | - | - | - | - | - | - |
| C17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 - | - | 110 | - | - | - | - | - | - | - | - | 110 |
| D1 | 113年度淨損 | - | - | - | - | - | (37,290) | (37,290) | - | - | - | (37,290) | |
| D3 |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 1,174 | 1,174 | 52,031 | 7,726 | 59,757 | 60,931 | |
| D5 |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 (36,116) | (36,116) | 52,031 | 7,726 | 59,757 | 23,641 | |
| Z1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85,542 | 855,421 | 356,700 | 238,077 | 122,999 | 680,101 | 1,041,177 | (120,268) | 57,026 | (63,242) | 2,190,056 | |
| B17 | 113年度盈餘指撥分配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 (59,757) | 59,757 | - | - | - | - | - | |
| D1 | 114年度淨利 | - | - | - | - | - | 104,540 | 104,540 | - | - | - | 104,540 | |
| D3 |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 788 | 788 | 4,940 | 37,182 | 42,122 | 42,910 | |
| D5 |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 105,328 | 105,328 | 4,940 | 37,182 | 42,122 | 147,450 | |
| M5 | 實際取得子公司部分損益 | - | - | 1,415 | - | - | - | - | - | - | - | 1,415 | |
| Z1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85,542 | $ 855,421 | $ 358,115 | $ 238,077 | $ 63,242 | $ 845,186 | $ 1,146,505 | ($ 115,328) | $ 94,208 | ($ 21,120) | $ 2,338,921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蔡茂德
經理人:陳仲平
會計主管:蔡若渝
國
雙鍵化技術股東股公告
個人資產總額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00010 | 稅前淨利(損) | $ 118,028 | ($ 66,658)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142,765 | 142,911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3,112 | 2,981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 785 |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41,840 | 40,180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 1,906) | ( 2,611)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 2,112) | ( 2,112)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 | ( 103,070) | ( 101,172) |
| A225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759 | 2,866 |
| A23800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 ( 3,814) | ( 16,339) |
| A23900 | 與子公司之未(已)實現銷貨利益 | ( 90) | 7,525 |
| A24100 | 未實現外幣兌換淨利益 | ( 5,720) | ( 259) |
| A29900 | 火災損失 | - | 62,832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 535) |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2,657 | 1,198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 26,846) | ( 86,437) |
| A31160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19,302) | ( 25,152)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8,188 | 21,794 |
| A31200 | 存 貨 | 8,729 | ( 112,404)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 7,877) | ( 2,983) |
| A32125 | 合約負債 | ( 18,273) | 19,476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6 | -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14,119 | 11,576 |
| A3216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17,755 | 101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26,707 | 19,282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 2) | 2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528) | ( 815)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195,375 | ( 84,218)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1,903 | 2,610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A33200 | 收取之股利 | $ 2,112 | $ 2,112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 42,442) | ( 39,625) |
| A33500 | 收取(支付)之所得稅 | ( 4,445) | 4,955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52,503 | ( 114,166)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040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 | ( 5,000) | - |
| B02700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19,442) | ( 22,894)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7 | 131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 ( 33) | 196 |
| B04500 | 取得購置無形資產 | ( 55) | ( 38) |
| B0590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 8,066 | 4,197 |
| B07100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 3,929) | ( 235) |
| B07600 | 收取子公司股利 | 45,221 | 44,610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4,835 | 25,967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500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90,029 | 59,872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26,691 | 242,026 |
| C05400 | 取得子公司股權 | ( 3,127) | ( 4,852) |
| C01600 | 長期借款減少 | ( 252,266) | ( 163,122) |
| C09900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 | 110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 138,673) | 134,034 |
| EEEE | 現金淨增加 | 38,665 | 45,835 |
| E00100 | 年初現金餘額 | 231,089 | 185,254 |
| E00200 | 年底現金餘額 | $ 269,754 | $ 231,089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蔡茂德
經理人:陳仲平
會計主管:蔡若渝
蔡茂德
【附件五】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項目 | 金額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739,856,222 |
| 本期稅後淨利 | 104,539,815 |
|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 788,183 |
|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 105,327,998 |
| 提列項目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 (10,532,800)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42,122,221 |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 876,773,641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現金股利(1元) | (85,542,062)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791,231,579 |
董事長:蔡茂德
總經理:陳仲平
會計主管:蔡若渝
31
【附件六】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候選人類別 | 候選人姓名 | 學歷 | 經歷 | 持有股數
(單位:股) |
| --- | --- | --- | --- | --- |
| 董事 | 李昆昌 | 中央大學化工系學士 | • 未聚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 欣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奕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如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佳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仁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6,757,320 |
| 董事 | 林良 | 台灣大學 EMBA
企業管理學系學分班 | • 杰迪思投資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 尹諾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長
• 佳德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穩碳永續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博視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 台灣活性脂質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 耐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品經理 | 1,184,683 |
32
| 候選人類別 | 候選人姓名 | 學歷 | 經歷 | 持有股數
(單位:股) |
| --- | --- | --- | --- | --- |
| 董事 | 杰迪思投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劉建良 | 台灣科技大學
化工系學士 | ● 杰迪思投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台灣活性脂質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尹諾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 佳德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穩碳永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循環力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綠碳永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 欣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比利時商優喜碧公司總經理 | 8,493,770 |
| 董事 | 蔡茂德 | 台北科技大學
紡織化學學士 | ●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經理 | 2,959,372 |
| 獨立董事 | 李水生 | 成功大學會計學學士 | ● 臺灣銀行稽核室稽核
● 臺灣銀行南非分行、高榮分行副經理 | 132,220 |
| 獨立董事 | 張淑美 | 英國劍橋大學
化學系博士
英國倫敦大學
帝國理工學院
化學系碩士
台灣大學化學系學士 |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分子科學與工程系教授
● 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監察人
● 臺灣女科技人學會監事 | 8,805 |
| 獨立董事 | 王慶震 | 中國海事專校
輪機科 | ● 太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 獨立董事 | 王人謙 | 美國伊利諾大學
化學博士
東吳大學化學系學士 | ● 工研院綠能所所長
● 奇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
● 美國 Shell Oil Company 資深研究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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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Double Bond Chemical Ind. Co., Ltd.」。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二條之一 本公司得對外保證,但保證對象僅限關係企業。
第三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四條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廿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拾貳億元整,分為壹億貳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前項資本總額保留新台幣肆仟萬元,共計肆佰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使用,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第六條 刪除。
第七條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發行其他有價證券亦同,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或登錄。
第八條 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
第三章 股東會
第九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集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第九條之一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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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簽名或蓋章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依公司法第一七條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公司股東除有公司法第一七九條規定之股份無表決權之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電子方式為股東會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之一 股東會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內分發各股東。股東會議事錄並應連同出席股東之出席簽到卡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十二條之二 本公司申請停止公開發行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始得為之,且於興櫃期間及上市櫃期間均不變動此條。
第十三條 刪除。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四條 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九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名額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192條之1之候選人提名制度,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相關事宜,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之職權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及公司規章之規定辦理。
審計委員會應由含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在內之3名獨立董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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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由其中一名擔任召集人。
第十四條之一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單記名累積選舉法,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董事。
第十四條之二 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内,就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五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〇八條規定辦理。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者,應依法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前項代理以一人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十七條 本公司董事得酌領車馬費,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之。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十八條 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廿九條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十九條 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下列表冊,送交審計委員會查核,並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二十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1% 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 5% 為董事酬勞,並僅得以現金為之。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第一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50%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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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時,應先依本條規定比例預估保留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且公司有累積虧損時,亦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本條規定比例預估保留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執行員工庫藏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員工承購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員工酬勞等給付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前項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所處產業正屬成長階段,目前為穩定成長期,研發與提升產能為競爭力,與永續經營關鍵,需不斷投注資金進行投資,故本公司現階段之股利政策係依據公司未來資本預算規劃衡量未來年度資金需求後,採部份股票股利發放以保留公司營運所需資金,但若因此造成獲利能力大幅稀釋,則由董事會參考營運及資本支出,及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擬定合適之現金與股票股利搭配比例,其中現金股利佔股利總額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十。
第二十一之一 本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彌補虧損,由董事會編造書表、議案,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
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由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經股東會決議。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對外轉投資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四十以上,其授權董事會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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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六日。
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四日。
第七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
第八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九日。
第九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八日。
第十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第十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七日。
第十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
第十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七日。
第十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二年十月二日。
第十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十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三十日。
第十七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五年二月十五日。
第十八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二日。
第十九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日。
第二十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二十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十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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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條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三條 股東會召集及開會通知:
一、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二、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另有規定外,應以章程載明,並經董事會決議,且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三、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四、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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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五、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六、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七、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八、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相關規定以1項為限,提案超過1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九、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十、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十一、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 委託出席股東會及授權:
一、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二、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三、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四、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五條 召開股東會地點及時間之原則: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六條 簽名簿等文件之備置:
一、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二、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三、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四、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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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六、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六條之一 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召集通知應載事項: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四) 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六項規定之情形外,應至少提供股東連線設備及必要協助,並載明股東得向公司申請之期間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
第七條 股東會主席、列席人員:
一、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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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二、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三、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四、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五、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八條 股東會開會過程錄音或錄影之存證:
一、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二、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三、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四、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五、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九條 股東會出席股數之計算與開會:
一、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二、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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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三、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四、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 議案討論:
一、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二、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三、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四、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一條 股東發言:
一、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二、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三、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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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發言。
四、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五、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六、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十二條 表決股數之計算、迴避制度:
一、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二、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三、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四、前項不得行使表決灌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五、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 議案表決:
一、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二、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三、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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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四、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五、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七、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八、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九、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十、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十一、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十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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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選舉事項:
一、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二、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五條 會議紀錄及簽署事項:
一、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二、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三、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四、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五、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十六條 對外公告:
一、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二、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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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三、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七條 會場秩序之維護:
一、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二、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三、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四、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 休息、續行集會:
一、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二、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三、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 視訊會議之資訊揭露: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二十條 視訊股東會主席及紀錄人員之所在地: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第二十一條 斷訊之處理:
一、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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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二、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三、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四、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五、依第二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六、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七、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八、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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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數位落差之處理: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六項規定之情形外,應至少提供股東連線設備及必要協助,並載明股東得向公司申請之期間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生效與修正: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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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任程序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公平、公正、公開選任董事,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一條規定訂定本程序,以資遵循。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程序辦理。
第三條 董事應具備之能力:
一、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 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二、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 營運判斷能力。
(二)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 經營管理能力。
(四) 危機處理能力。
(五) 產業知識。
(六) 國際市場觀。
(七) 領導能力。
(八) 決策能力。
三、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四、本公司董事會應依據績效評估之結果,考量調整董事會成員組成。
第四條 獨立董事之選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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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第三條以及第四條之規定。
二、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任,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以及第九條之規定,並應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第五條 董事之選舉方式:
一、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
二、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第六條 董事之缺額補選方式:
一、董事因故解任,致不足五人者,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但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者,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二、獨立董事之人數不足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但書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第七條 選舉票之製備:
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
第八條 董事名額及當選方式:
本公司董事依公司章程所定之名額,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選舉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第九條 監票及計票:
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但監票員應具有股東身分。投票箱由董事會製備之,於投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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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第十條 選舉票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 不用有召集權人製備之選票者。
(二) 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
(三) 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四) 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名單經核對不符者。
(五) 所填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第十一條 開票及選舉票之保存:
一、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應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當場宣布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二、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二條 當選通知:
當選之董事由本公司董事會發給當選通知書。
第十三條 生效與修正: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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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855,420,620 元,已發行股數 85,542,062 股。
- 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選任之獨立董事,其持股不計入前項總額;選任獨立董事二人以上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監察人依前項比率計算之持股成數降為百分之八十。公開發行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者,不適用有關監察人持有股數不得少於一定比率之規定。
- 本公司全體董事最低持有股數如下:
全體董事法定持股(8%):6,843,364 股 - 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止(115.4.27)本公司個別及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如下:
| 職稱 | 姓名 | 截至 115 年 4 月 27 日持股情形 |
|---|---|---|
| 董事長 | 蔡茂德 | 2,959,372 |
| 董事 | 林良 | 1,184,683 |
| 董事 | 李昆昌 | 6,757,320 |
| 董事 | 杰迪思投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建良 | 8,493,770 |
| 獨立董事 | 蔡高忠 | 0 |
| 獨立董事 | 李水生 | 132,220 |
|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合計 | 19,527,365 |
【附錄五】
其他說明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之股東提案受理情形說明如下:
-
依公司法172條規定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
本次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為115年4月18日起至115年4月28日止,已依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
本公司於上述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未接獲任何股東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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