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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 IMAGE — AGM Information 2015
Jul 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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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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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四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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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中華民國104 年6 月29 日(星期一),上午9 時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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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6 號2 樓(東方科學園區C 棟)
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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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由: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謹提請 討論。 董事會提 說明:1.本公司一�三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已依公司法第228 條規定編製完竣, 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報告書。
- 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 各以上報表之合併報表,經監察人審核完竣,提出審查報告書( 請參閱議事手冊附 件一及附件四) ,謹提請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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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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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本公司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謹提請 討論。 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一�三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6,339,572 元,依據公司章程所擬具之虧損撥 補表如后,謹提請 討論。
決議:
1
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虧損撥補表
民國 103 年度
| 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虧損撥補表 | |||
| 民國103年度 | |||
| 單位:新台幣元 | |||
| 項目 | 金額 | 附註 | |
| 小計 | 合計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186,480,835) | ||
| 精算利益列入保留盈餘 | 643,660 | 確定福利計劃之精算利 益及所得稅影響數 |
|
| 本年度稅後淨利 | 6,339,572 | ||
| 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 (179,497,603) | ||
| 加: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87,365 | 擬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 虧損 |
|
| 加: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41,236,076 | 擬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138,174,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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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俞思平 經理人:詹維祥 會計主管:謝宓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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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由:本公司為減資彌補虧損,擬辦理減資新台幣(以下同) 138,174,160 元,減少已發 行股份13,817,416 股,每股面額10 元,謹提請 討論。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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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本公司截至103 年12 月31 日待彌補虧損為179,497,603 元,擬依公司法第239 條規定先以法定盈餘公積87,365 元及資本公積41,236,076 元彌補虧損,另依公 司法第168 條規定減資138,174,160 元彌補虧損,銷除已發行股份13,817,416 股, 按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紀載之股東所持股份比例計算,減資後未滿壹股 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畸零股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認購之。本次減資彌補虧損後之待彌補虧損為2 元。
- 2.本次減資案俟股東會通過,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 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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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493,996,490 元,計發行普通股49,399,649 股,謹提請 討 論。
- 4.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示而必須變更時, 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決議:
2
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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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本公司董事與監察人任期於本年六月十四日屆滿。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監 察人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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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股東常會擬改選董事五人及監察人二人。新任董事與監察人之任期自股東 會結束後起至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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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104 年5 月19 日董事會審查通過,詳如下表:
| 序號 | 姓名 | 持有股數 | 主要學(經)歷 |
|---|---|---|---|
| 1 | 何文賢 | 0 | 目前兼任職務: |
| 台灣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座。 | |||
| 主要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主要經歷: 荷銀光華證券投顧董事長、荷銀光華投信基金管理部副總經 理、荷銀光華投信全權委託投資部副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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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丁復光 | 0 | 目前兼任職務: 達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主要學歷: 逢甲大學銀行系、美國紐約聖若望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 主要經歷: 聯邦銀行迴龍分行經理、中國有線電視協會上海衛星顧問 |
4、敬請選舉。
3
其他討論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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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解除公司法第二O九條有關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謹提請 討論。 說 明:1、本公司董事因其投資業務及配合本公司日後多角化經營之需要,擬同意解除全體董 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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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新選任之本屆董事,其為自己或他人為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相關之行為,將 於選任後另行向股東會說明該行為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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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擬請在不損及公司利益之情形下,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謹提請 討論。
決議: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