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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BOND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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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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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烟台 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红松,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生于1969 年8 月,中国国籍,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1991 年7 月至今,历任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助理 工程师、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博士研究生等。目前担任 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兼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会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和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23 年12 月至今,任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 年度履职概况

  •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12 月,公司召开了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我当选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当选至报告期末,公司召开了2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 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应参加
次数
实际出席情况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签字参
加会议
宋红松 2 1 1 0 0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暂未召开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我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生产 现场,加强了对公司产品性能、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了解。同时,积极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办人员共沟通,对公 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进行了解。公司也积极配合我的 工作开展,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我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行业 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公司在召开董事会 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后,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认真阅读了公司在2023 年度披露的定期 报告,及时与公司审计部和财务部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审计和财务工作情 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由于任职不到一个月,本人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 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以下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新增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

  •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聘任陈田安为公司总经理,王建斌、陈昕、于杰、徐友志为副总经理, 于杰兼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我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 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 查阅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文件,就任职前报告期内的公司的重大事 项进行审查,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等各方面情况。就任后,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 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红松 2024 年4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