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y 24, 2021

58367_rns_2021-05-24_1907c3c8-fff8-4671-92cc-1d32b6a2c4a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德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 号),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马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419,150 股,并于2020 年6 月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交易所挂牌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前总股本为64,257,449 股,首次公开发行A 股后总 股本为85,676,59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6,202,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269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474,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30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7 名,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0,780,47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4.2545%。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20,780,473 股,现锁定期即 将届满,将于2021 年6 月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 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北京基石、上海斐君、上海斐昱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 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 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持股比例5%以下其他股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 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 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 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天文、蔡永珍、郭 爱华、黄宏彬、秦少博、陈学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 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 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 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 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基石、上海斐昱、上海斐君承诺:

(1)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

(2)如在锁定期满后24 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 提下,本公司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 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 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的,减持程 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三)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湖州力固、创德投资、北京基石、上海斐昱、上海 斐君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②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 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 方式或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④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 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 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⑤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 之前,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⑥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

截至目前,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0,780,47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4.254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 年6 月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数量
(股)
1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北京基石创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690,372 6.6417%
5,690,372
0
2 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斐昱丹瑄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61,469
3.5733%
3,061,469
0
3 诸暨东证睿臾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2,500,000 2.9179%
2,500,000
0
4 嘉兴斐君永平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
斐君攸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632,000 1.9048%
1,632,000
0
5 马宏 1,413,000 1.6492%
1,413,000
0
6 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斐君铂晟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65,980
1.4776%
1,265,980
0
7 瞿菊芳 800,000 0.9337%
800,000
0
8 湖州创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796,652 0.9298%
796,652
0
9 湖州全美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625,000 0.7295%
625,000
0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数量
(股)
10 上海棋兆甲盛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612,000 0.7143% 612,000 0
11 滕银芳 550,000 0.6419% 550,000 0
12 杨九阳 440,000 0.5136% 440,000 0
13 蒋海萍 161,000 0.1879% 161,000 0
14 韩文芳 150,000 0.1751% 150,000 0
15 余家宇 149,000 0.1739% 149,000 0
16 周峰 141,000 0.1646% 141,000 0
17 蒋兴民 118,000 0.1377% 118,000 0
18 沈慧 105,000 0.1226% 105,000 0
19 上海照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0.0584% 50,000 0
20 徐涛 48,000 0.0560% 48,000 0
21 黄永山 48,000 0.0560% 48,000 0
22 朱益民 45,000 0.0525% 45,000 0
23 杨晋峰 43,000 0.0502% 43,000 0
24 陆唯 34,000 0.0397% 34,000 0
25 吴双华 31,000 0.0362% 31,000 0
26 林国良 31,000 0.0362% 31,000 0
27 关涵予 30,000 0.0350% 30,000 0
28 蔡志远 19,000 0.0222% 19,000 0
29 李洪波 17,000 0.0198% 17,000 0
30 莫建彪 16,000 0.0187% 16,000 0
31 孙天真 15,000 0.0175% 15,000 0
32 王月永 14,000 0.0163% 14,000 0
33 曾维成 13,000 0.0152% 13,000 0
34 陆青 10,000 0.0117% 10,000 0
35 陈爱琴 10,000 0.0117% 10,000 0
36 毕岳勤 10,000 0.0117% 10,000 0
37 吴庆 8,000 0.0093% 8,000 0
38 张锡华 7,000 0.0082% 7,000 0
39 廖建平 7,000 0.0082% 7,000 0
40 金向华 7,000 0.0082% 7,000 0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数量
(股)
41 冯国毅 6,000 0.0070% 6,000 0
42 陈安裕 6,000 0.0070% 6,000 0
43 栾志刚 5,000 0.0058% 5,000 0
44 罗采奕 5,000 0.0058% 5,000 0
45 黄分平 5,000 0.0058% 5,000 0
46 冠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000 0.0058% 5,000 0
47 张鹏程 4,000 0.0047% 4,000 0
48 鲁勇巍 4,000 0.0047% 4,000 0
49 广东兆易沐恩新兴产业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
4,000 0.0047% 4,000 0
50 袁忠华 3,000 0.0035% 3,000 0
51 王晓弟 2,000 0.0023% 2,000 0
52 孙方法 2,000 0.0023% 2,000 0
53 洪斌 2,000 0.0023% 2,000 0
54 袁勇 1,000 0.0012% 1,000 0
55 颜美香 1,000 0.0012% 1,000 0
56 李萌 1,000 0.0012% 1,000 0
57 翟峰 1,000 0.0012% 1,000 0
合计 20,780,473 24.2545% 20,780,473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首发限售股 20,780,473 -
20,780,473 -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德马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 售股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德马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德马科技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德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顾叙嘉

胡亦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