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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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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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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支付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合计5,557.988576万元;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已支付承销保荐费188.67924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仍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余额48,435.595469万元,已于2020年5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153.301641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6,093.61458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公司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82.07万元,202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8.1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6,653.8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1,686.11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50.4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5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工业”)在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28日,德马工业和保荐机构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资金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万元) |
| --- | --- | --- | --- | --- |
| 1 |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已销户) | 3360020010120100158798 | 0.00 |
| 2 |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 405248228885 | 600.41 |
| 3 |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 | 1205230029888088889 | 1,449.99 |
| 4 | 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已销户) | 800020709039288 | 0.00 |
| 合计 | | | | 2,050.40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


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6年12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公司使用募投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计划支出无关的土地费580万元;2020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使用募投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景观餐厅”费用394.51万元。上述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至“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经公司自查,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投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计划支出无关的电解槽生产线373.35万元,公司已于报告日前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至“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


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德马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德马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存在使用募投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计划无关支出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至募投资金账户,未造成公司募投资金损失。除上述情况之外,德马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093.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08.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253.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280.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58%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5,900.00 5,900.00 5,900.00 0.00 4,189.10 -1,710.90 71.00 2022年8月 9,961.61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 14,246.78 14,246.78 14,246.78 2,608.72 14,819.30 572.52 104.02 2026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研发项目 5,651.33 5,651.33 5,651.33 0.00 5,773.61 122.28 102.16 2022 年 9 月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798.11 25,798.11 25,798.11 2,608.72 24,782.00 -1,016.11 - -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0.00 12,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小计 - 37,798.11 37,798.11 37,798.11 2,608.72 36,782.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295.51 8,295.51 8,295.51 0.00 8,295.5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1,202.9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46,093.62 46,093.62 46,093.62 2,608.72 46,280.4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上表中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发生变更,主要系增加该募投项目变更前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368.16万元所致。原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885.11万元+该项目变更前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368.16万元=12,253.27万元。
2、“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已扣减该项目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580万元。
3、“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已扣减该项目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394.51万元。
4、“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2,608.72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4,819.30万元及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合计46,280.45万元,均已剔除2025年度支付的与募投项目计划无关的电解槽生产线支出373.35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 14,246.78 14,246.78 2,608.72 14,819.30 104.02 2026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4,246.78 14,246.78 2,608.72 14,819.30 104.0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