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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NG ELECTRONICS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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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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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NG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2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
议案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
议案三:《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
议案四:《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3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6
听取事项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1
听取事项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32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与会人员: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持股证明、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文件,并在“股东会会议登记册”上签到。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本次会议召开期间,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简明扼要。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内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1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明明
(三)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周五)13:30
(四)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http://vote.sseinfo.com/home),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4楼2号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七)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九)注意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和审议会议议案,股东提问与解答;

序号 议案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1 《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2 《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1 《关于董事长周明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2 《关于副董事长张晓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3 《关于董事吴贤微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4 《关于董事周远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5 《关于董事周招会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6 《关于董事张霓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7 《关于职工董事张小平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8 《关于独立董事李苒洲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9 《关于独立董事张洁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10 《关于独立董事郜蓉女士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11 《关于独立董事张军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五)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现场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并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现场复会,宣读并签署会议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相关资料;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远

联系电话:0577-575701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议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董事会将公司2025年度内部治理、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等内容进行汇总,形成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议案二: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6,595,308.22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0,1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0,000,1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4.21%。

  2. 如在本议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议案三: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议案需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并分别表决:

3.01、《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2、《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子议案 3.01:《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便利日常经营业务开展与执行,公司2026年度拟向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的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0.00万元。对于审议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均不含税,预计期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5 年预计金额 2025 年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乐清市潮伟电子有限公司 3,000.00 1,717.22 采购计划调整所致
温州健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5.00 2.64 -
合计 3,015.00 1,719.86 -

注:上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6 年预计金额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2025 年实际发生金额 2026 年预计金额与 2025 年实际已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乐清市潮伟电子有限公司 1,700.00 427.16 1,717.22 -
温州健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0.00 4.15 2.64 -
合计 1,710.00 431.31 1,719.86 -

注:上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乐清市潮伟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CQBQ5XB
(2)成立日期:2018-07-04
(3)注册资本:15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郑云飞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信岙工业区昌盛路9号(信岙村)(乐清市兴丰电子厂内)
(7)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开关、连接器、汽车配件、接插件、仪表仪器(不含计量器具)、塑料件、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铜件、铁件、铝件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1,852.69万元,负债总额为893.22万元,净资产为959.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8.21%;营业收入为1,767.30万元,净利润为113.8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903.20万元,负债总额为927.74万元,净资产为975.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8.75%;营业收入为356.54万元,净利润为16.18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吴贤微之姐妹吴佩芝的配偶金钱存通过委托持股的方式,持有该企业 100% 的股权。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温州健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CWRJH64Q
(2)成立日期:2023-09-11
(3)注册资本:3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吴呈贤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湾港区创新路2号一号楼五六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375.29万元,负债总额为42.27万元,净资产为333.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1.26%;营业收入为227.59万元,净利润为-118.6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380.37万元,负债总额为41.34万元,净资产为339.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87%;营业收入为42.06万元,净利润为-36.0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吴贤微之兄弟吴呈贤持有该企业 53% 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有利于降低采购及销售成本。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有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项子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大明科技有限公司、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乐清市恒鑫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子议案3.02:《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便利日常经营业务开展与执行,公司2026年度拟向其他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980.00万元。对于审议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均不含税,预计期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5年预计金额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乐清市吉仁电子有限公司 1,000.00 554.27 采购计划调整所致
四川润美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4,475.62 -
重庆洪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500.00 1,311.54 新建厂区部分投入使用后自有产能提升,减少外协采购量
重庆百发浩电子有限公司 2,500.00 1,924.82 -
四川润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2,848.34 新建厂区部分投入使用后自有产能提升,减少外协采购量
重庆驰野电器有限公司 400.00 188.60 新建厂区部分投入使用后自有产能提升,减少外协采购量
重庆如露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 489.44 采购计划调整所致
重庆明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200.00 567.80 采购计划调整所致
合计 18,600.00 12,360.43 -

注:上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6 年预计金额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2025 年实际发生金额 2026 年预计金额与 2025 年实际已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乐清市吉仁电子有限公司 390.00 126.78 554.27 -
四川润美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500.00 575.68 4,475.62 已逐步开发替代供应商,后续拟增加向替代供应商的采购
重庆洪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300.00 213.35 1,311.54 -
重庆百发浩电子有限公司 1,550.00 364.62 1,924.82 -
四川润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687.94 2,848.34 -
重庆驰野电器有限公司 140.00 27.98 188.60 -
重庆明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100.00 297.71 567.80 承接原供应商重庆如露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
合计 8,980.00 2,294.06 11,870.99 -

注:上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乐清市吉仁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96HQ03X
(2)成立日期:2017-06-13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吴建丰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湾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A区10#地块


(7)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及组件、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电器配件、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气动元件、接插件、开关、插座、线束、电线电缆、塑料件、螺丝、五金件、模具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745.87万元,负债总额为494.97万元,净资产为250.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36%;营业收入为772.41万元,净利润为37.9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791.13万元,负债总额为535.48万元,净资产为255.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7.69%;营业收入为133.78万元,净利润为4.75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吴财乃之姐妹吴育平的配偶吴建平持有该企业 26% 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四川润美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75L041P
(2)成立日期:2017-12-25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高明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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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塑胶表面处理;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4,365.97万元,负债总额为1,362.89万元,净资产为3,003.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1.22%;营业收入为6,252.74万元,净利润为617.3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3,659.58万元,负债总额为577.11万元,净资产为3,082.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5.77%;营业收入为1,073.99万元,净利润为86.2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权持有该企业 97% 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重庆洪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320419564Y
(2)成立日期:2014-11-19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孙亮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一碗水前街16号人和春天2幢1单元1-6-1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汽车配件、电器设备、自动化设备;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子电器元件、摩托车配件、环保设备;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1,394.98万元,负债总额为1,276.29万元,净资产为118.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1.49%;营业收入为1,356.24万元,净利润为9.5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156.43万元,负债总额为1,117.64万元,净资产为38.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6.64%;营业收入为186.08万元,净利润为-79.4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武通过委托持股的方式持有该企业 80% 的股权;张洪武之配偶周琼持有该企业 20% 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重庆百发浩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9121668P
(2)成立日期:2014-01-09
(3)注册资本:10万元

16


(4) 法定代表人:张小洪
(5)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 住所:重庆两江新区翠云街道翠渝路2号汽二区C栋二层西头部分厂房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销售、生产、加工: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线电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1,719.58万元,负债总额为1671.77万元,净资产为47.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7.22%;营业收入为2,035.26万元,净利润为18.0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345.77万元,负债总额为1,299.35万元,净资产为46.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6.55%;营业收入为366.64万元,净利润为-1.3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小洪持有该企业 100% 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四川润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3MN791L
(2)成立日期:2017-01-24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何邦奎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邻水县高滩镇川渝合作示范园6号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制造:塑胶制品、五金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塑胶制品、五金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普通机械设备、汽车、汽车配件(不含发动机)、仪表仪器、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3,868.59万元,负债总额为2,155.67万元,净资产为1,712.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5.72%;营业收入为6,012.75万元,净利润为178.4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3,569.02万元,负债总额为1,836.57万元,净资产为1,732.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1.46%;营业收入为1,196.08万元,净利润为20.8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权的配偶杨四兰持有该企业 51% 的股权。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六)重庆驰野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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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62675469D
(2)成立日期:2004-06-17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游小宾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环路5号3幢5-2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加工;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橡塑制品;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962.94万元,负债总额为281.08万元,净资产为681.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9.19%;营业收入为869.93万元,净利润为192.3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915.73万元,负债总额为219.35万元,净资产为696.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3.95%;营业收入为122.05万元,净利润为14.5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权通过委托持股的方式持有该企业 67% 的股权。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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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七)重庆如露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XELTP96
(2)成立日期:2017-10-20
(3)注册资本:1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凤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汇金路6号
(7)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636.54万元,负债总额为594.10万元,净资产为42.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3.33%;营业收入为496.67万元,净利润为-11.88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637.08万元,负债总额为594.75万元,净资产为42.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3.34%;营业收入为5.00万元,净利润为-0.1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姐妹张凤持有该企业 100% 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八)重庆明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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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CE1NM50B
(2)成立日期:2023-04-06
(3)注册资本:1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凤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一路6号F号倒班房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212.31万元,负债总额为199.02万元,净资产为13.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3.74%;营业收入为507.83万元,净利润为3.2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222.08万元,负债总额为209.57万元,净资产为12.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4.37%;营业收入为251.69万元,净利润为-0.7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姐妹张凤持有该企业 95% 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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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有利于降低采购及销售成本。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有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项子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晓明、张霓回避表决。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张晓明、重庆淳知源实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议案四: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现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并分别表决:

4.01、《关于董事长周明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2、《关于副董事长张晓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3、《关于董事吴贤微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4、《关于董事周远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5、《关于董事周招会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6、《关于董事张霓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7、《关于职工董事张小平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8、《关于独立董事李苒洲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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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关于独立董事张洁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10、《关于独立董事邹蓉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11、《关于独立董事张军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5年度在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1 周明明 董事长 67.91
2 张晓明 副董事长 126.37
3 吴贤微 董事 44.93
4 周 远 董事 49.01
5 周招会 董事 106.03
6 张 覃 董事 103.40
7 张小平 职工董事 56.70
8 李苒洲 独立董事 7.80
9 张 洁 独立董事 7.80
10 邹 蓉 独立董事 7.80
11 张 军 独立董事 4.14

注:1、2025年6月,因公司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增加独立董事,张军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于2025年6月起发放。
2、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内容领取相应薪酬,不重复发放,表格列示的薪酬金额为相关董事最终薪酬总计金额。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内容领取相应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7.8万元/年(税前)。

(四)薪酬方案内容

1、董事薪酬按月发放;
2、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薪酬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薪酬的发放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各子议案对应的相关董事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议案五: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1年。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1. 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1.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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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旗股份、新疆火炬、合肥城建、六国化工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申通快递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均志,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宛云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阳光电源、奇精机械、雪祺电气、恒兴新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均志、项目质量复核人宛云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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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李生敏 2026年1月19日 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 因在执行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措施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不含税,下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拟定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不含税,下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来确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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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年度股东会进行年度述职并披露述职报告。

据此,由李苒洲、张洁、邹蓉、张军,四位独立董事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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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二: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现听取《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5年度在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1 周招会 总经理 106.03
2 吴贤微 副总经理 44.93
3 周 远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9.01
4 吴财乃 副总经理 66.70
5 项金祥 副总经理 50.28
6 金道燕 财务总监 41.75

注: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内容领取相应薪酬,不重复发放,表格列示的薪酬金额为相关董事兼任高管人员的最终薪酬总计金额。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内容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薪酬的发放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5、公司如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