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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CIN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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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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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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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事チ冊

日期: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九日

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1號2樓
(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名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目錄

壹、會議議程... 1
貳、報告事項... 2
參、承認事項... 3
肆、選舉事項... 5
伍、其他議案... 6
陸、臨時動議... 6

附件

一、營業報告書... 7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9
三、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10
四、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20
五、募集公司債情形... 31
六、115年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名單... 32
七、解除競業禁止明細... 34

附錄

一、公司章程... 35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40
三、董事選舉辦法... 48
四、董事持股情形... 49
五、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 50
六、其他說明事項... 50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一、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九日(星期二) 上午九點整

二、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三、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1號2樓(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四、開會程序:

(一) 宣布開會

(二) 主席就位

(三) 主席致詞

(四) 報告事項

  1. 一一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4. 本公司募集公司債情形報告。
  5.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 承認事項

  1. 承認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 承認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

(六) 選舉事項

  1. 全面改選本公司第十三屆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七) 其他議案

  1.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八) 臨時動議

(九) 散會

-1-


報告事項

一、一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合併營業收入計新台幣22,072,399仟元,相較於上年度合併營業收入14,690,193仟元,增加7,382,206仟元;個體營業收入19,380,688仟元,較上年度個體營業收入14,519,614仟元,增加4,861,074仟元,一一四年度歸屬於母公司之稅後純益1,690,097仟元,每股盈餘6.50元。

二、營業報告書暨決算表冊,詳議事手冊第7~8頁附件一及議事手冊第10~30頁附件三至四。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說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並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9頁附件二。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說明:一、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條規定,本公司應以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數額後,如有餘額應提撥1%至5%之員工酬勞(分配於基層員工比例不低於本項員工酬勞總額10%)及不高於5%為董事酬勞。

二、經第五屆第十次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查,依本公司章程分派一一四年度董事酬勞新台幣3,000萬元、員工酬勞5,500萬元(其中分配於基層員工酬勞金額為1,369.5萬元),本案業經第十二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上述酬勞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四、本公司募集公司債情形報告。

說明:一、110年8月11日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000082271號函核准,發行110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貳拾億元整。

二、上述公司債辦理情形,刊載於議事手冊第31頁附件五。

五、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說明:一、本公司於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股東紅利1,245,652,248元,股東現金股利分配係依本公司115年2月28日止流通在外股數270,793,967股為計算標準,每股配發4.6元。

二、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股利分派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辦理現金增資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行使、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由董事長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三、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經115年3月12日董事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115年4月15日為除息基準日,並於115年5月8日為發放日。

-2-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案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明賢、李冠豪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第7~8頁附件一及議事手冊第10~30頁附件三至四,業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畢,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在案。

二、提請承認。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 提)

案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後盈餘 1,690,096,994 元,依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辦理盈餘分配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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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2,368,904,231
本期稅後淨利 1,690,096,994
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11,584,525)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投資工具,累積損益直接移轉保留盈餘 0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8,952,763)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
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數額 1,669,559,706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166,955,970)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24,473,727)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3,847,034,240
分配項目
現金股利每股4.6元 (1,245,652,248)
期末未分配盈餘數 2,601,381,992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謝天賀

會計主管:許維貞


二、配合所得稅法之規定,本次盈餘分配係採個別辨認方式,優先分派最近年度盈餘。

三、提請承認。

決議:

-4-


選舉事項

(董事會提)

案 由:全面改選本公司第十三屆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提請 選舉。

說明:一、本公司第十二屆董事任期將於民國115年6月20日屆滿。依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應設置七至九人,並採候選人提名制。擬於民國115年6月9日召開股東常會,提前全面改選第十三屆董事,應選董事七席,其中包含獨立董事三席。

二、新選任之第十三屆董事,自民國115年股東常會結束後正式就任,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任期自民國115年6月9日起至118年6月8日止。

三、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請參閱本手冊第32~33頁附件六。

四、敬請 選舉。

選舉結果:

-5-


其他議案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謹提請討論。

說明:一、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本公司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爰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解除其競業禁止,第十三屆新選任董事及其兼職情形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34頁附件七。

三、敬請討論。

臨時動議

散會

-6-


附件一

營業報告書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合併營業結果: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22,072,399 仟元,相較於一一三年度合併營業收入 14,690,193 仟元,增加金額 7,382,206 仟元。一一四年合併稅後純益 1,662,456 仟元,相較一一三年度合併稅後純益 1,316,510 仟元,增加金額 345,946 仟元。一一四全年度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合併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 3,992,106 仟元,合併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48,963 仟元,合併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1,891,483 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為 6.50 元。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個體營業結果: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19,380,688 仟元,相較於一一三年度個體營業收入 14,519,614 仟元,增加金額 4,861,074 仟元。一一四年稅後純益 1,690,097 仟元,相較一一三年稅後純益 1,354,451 仟元,增加金額 335,646 仟元。一一四年全年度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個體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 2,202,461 仟元,個體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52,338 仟元,個體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550,824 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為 6.50 元。

二、一一五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經營方針

本公司為全方位營造廠,除深耕承攬本業外,亦參與建設開發,透過設計整合與工程管理,提供完整的工程解決方案,創造卓越價值。為厚植發展基礎,本公司持續強化人才培育與專業傳承,優化人力配置;並加強分包商招商與訪查,鞏固供應鏈基礎;及強化專案收尾與結案作業,確保履約完整並提升專案管理品質。

因應近期營建產業政策與管理要求之變動,包括土方新制、職安履歷與塔吊、載人吊車管理要求之強化,本公司因已有完備之管理基礎,且於制度轉換期間透過跨案場調度與施工量能整合,故可協助合作廠商降低衝擊及營運波動,後續將持續以穩健財務與獲利能力作為合作夥伴之後盾,支撐資源調度與問題解決,共同強化營運韌性與永續發展。

(二)重要之產銷政策

展望今年,承攬本業仍以高科技廠房工程為爭取重點,建築工程則以服務長期合作客戶為優先,並同步深化與潛在業主之交流,提供專業規劃與技術評估建議,審慎布局具策略價值及長期合作潛力之案件,維持多元案源與技術能量;建設事業以交屋品質與時程管理為核心,依計畫推動銷售進程,確實掌握開發節奏,強化資金回收與營運穩健。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美國對等關稅案之司法反轉,再次反映全球政經環境的高度不確定性,本公司發展策略則回歸承攬本質,以精進服務為核心。在人才布局方面,除維持薪酬競爭力外,亦推動偏鄉招募與協助工班培訓,建立穩定施工量能;在人權與碳管理方面,深化制度落實與供應鏈管理機制,目標提前於今年完成溫室氣體範疇三盤查及外部確信,協助業主維持國際競爭優勢;同時持續強化勞安與健康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穩定履約品質;並關注 AI 應用導入與優化交屋流程管理,提升管理效率與客戶體驗,確保如期如質;及強化供應鏈管理透明度與協作機制,深化長期合作信任。

-7-


衷心感謝各位股東持續支持,謹代表本公司全體同仁,敬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謝天賀

會計主管:許維貞

-8-


附件二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明賢、李冠豪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之四條及公司法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致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5年股東會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陳立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三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0-


茲對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長期建造合約

請參閱附註五及二四。

對營造業而言,建造合約之估計總成本係計算完工百分比之重要因子,由於估計總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工程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惟因建造合約工期長,易受原物料及人工價格波動及工程項目追加減等影響,使得其存在複雜性之先天風險,由於估計存在某種程度之主觀性,部分工程完工比例收入計算可能存在錯誤或是造成各期間收入不實表達具重大之影響,故長期建造合約總成本之估計屬公司重大估計及判斷因而將其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就管理階層複核長期建造合約之程序,進行瞭解其背景,進一步選樣並測試合約中涉及的重大判斷。本會計師亦執行公司複核及核准調整估計總成本有關之控制測試。根據評估的結果,並據以設計以下查核程序:

  1. 執行公司覆核及核准調整估計總成本有關之控制測試;
  2. 評估管理階層估計長期建造合約總成本之完整性及合理性;
  3. 評估與前期估計產生重大差異之合理性;
  4. 選樣並檢視業主審核各工程項目之文件;
  5. 檢視期後建造合約估計總成本是否有重大調整及分析各工案收入、成本及毛利之變化。

建造合約之主要估計及判斷說明已納入年度財務報表之重大會計政策中,請參閱附註五揭露資訊,其餘揭露請參閱附註二四。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11-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2-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劉明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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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李冠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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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賢

李冠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72936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民国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5,903,153 22 $ 4,298,762 19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1,298,008 5 1,408,874 6
1136 按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九) 248,110 1 248,110 1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二四及三一) 5,963,317 22 5,371,917 24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十、二四及三一) 77,962 - 373,569 2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十、二四及三一) 1,553,680 6 1,343,471 6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十及三一) 2,442 - 3,417 -
1321 待售房地(附註四、五及十一) 11,906 - 34,561 -
1324 各建房地(附註四、五、十一及三二) 5,479,962 20 5,025,219 22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三二) 989,505 3 453,763 2
1480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流動(附註四及二四) 451,873 2 - -
1478 工程存出保證金 465,925 2 350,294 1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302,440 1 161,036 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22,748,283 84 19,072,993 84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371,184 2 402,714 2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2,142,611 8 2,123,132 9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三一) 641,310 2 660,863 3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34,500 - 49,376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六及三二) 1,095,761 4 416,973 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 53,178 - 48,905 -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三二) - - 37,195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7,291 - 10,685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4,345,835 16 3,749,843 16
1XXX 資產總計 $ 27,094,118 100 $ 22,822,836 100
代碼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及十八) $ 1,400,000 5 $ 1,500,000 7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四) 3,760,924 14 1,577,276 7
2150 應付票據 55,524 - 135,830 1
2170 應付帳款 5,356,593 20 4,393,400 19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及三一) 555,046 2 438,108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185,429 1 71,571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86,338 - 94,574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25,869 - 33,467 -
2322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及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十八及十九) 1,999,576 8 500,000 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77,619 - 151,028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3,502,918 50 8,895,254 39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十九及三十) - - 1,998,898 9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四及十八) 3,200,340 12 2,090,000 9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24,893 - 28,729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6,868 - 13,821 -
2640 淨煤定煸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二二) 11,479 - 17,505 -
2645 存入保證金 7,560 - 4,504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3,251,140 12 4,153,457 18
2XXX 負債總計 16,754,058 62 13,048,711 57
權益(附註二三)
股本
3110 普通股 2,707,940 10 2,707,940 12
3200 資本公積 2,418,002 9 2,374,405 1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324,197 5 1,175,306 5
3350 未分配盈餘 4,038,470 15 3,533,279 16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5,362,667 20 4,708,585 21
3400 其他權益 (24,473) - 107,271 1
3500 庫藏股票 (124,076) (1) (124,076) (1)
3XXX 權益總計 10,340,060 38 9,774,125 43
負債與權益總計 $ 27,094,118 100 $ 22,822,836 100

後附之附註條本部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人正

113

经理人:谢天贤

會計主管:許維貞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越科技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5年份之日起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五、十三、二四及三一) $ 19,380,688 100 $ 14,519,614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五、十三、二五及三一) 17,487,618 90 13,125,588 90
5900 營業毛利 1,893,070 10 1,394,026 10
5910 未實現銷貨損益 - - 20,719 -
5920 已實現銷貨損益 27,470 - - -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1,920,540 10 1,373,307 10
6000 營業費用(附註二五及三一) 522,438 3 448,129 3
6900 營業淨利 1,398,102 7 925,178 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二五) 51,540 - 34,773 -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五及三一) 42,308 - 43,878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二五) 319,219 2 546,097 4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四及二五) ( 55,273) - ( 49,863) -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附註四及十二) 223,657 1 54,564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81,451 3 629,449 4
7900 稅前淨利 1,979,553 10 1,554,627 11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六) 289,456 1 200,176 1
8200 本年度淨利 1,690,097 9 1,354,451 1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其他綜合損益 金額 % 金額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
量數(附註四及二二) ($ 14,480) - $ 9,472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四及二三) ( 91,518) ( 1) 137,510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及二六) 2,895 - ( 1,894) -
( 103,103) ( 1) 145,088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附註四及二三) ( 50,522) - 58,384 -
83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
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四及二三) 1,214 - ( 1,285)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二三及二六) 10,981 - ( 10,122) -
( 38,327) - 46,977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合計 ( 141,430) ( 1) 192,065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548,667 8 $ 1,546,516 11
每股盈餘(附註二七)
9710 基 本 $ 6.50 $ 5.21
9810 稀 釋 $ 6.48 $ 5.19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謝天賀
會計主管:許維貞


民國114年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img-4.jpeg

代碼A1 113年1月1日餘額 股本(附註二三) 資本公積(附註二三) 保留盈餘(附註二三) 其他權益項目(附註四及二三)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附務報表抽算之兌換差額 連結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附註四及二三)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117,455 - (117,455)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16,933) 16,933 - - -
B5 股東現金股利 - - - - (812,382) - - (812,382)
M1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32,707 - - - - - 32,707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 (6,513) (1,612) - (8,125)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三具 - - - - 133,395 - (133,395) -
D1 113年度淨利 - - - - 1,354,451 - - 1,354,451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7,578 48,262 136,225 192,065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2,707,940 2,374,405 1,175,306 - 3,533,279 26,362 80,909 (124,076)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148,891 - (148,891) - - -
B5 股東現金股利 - - - - (1,015,477) - - (1,015,477)
M1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40,883 - - - - - 40,883
M5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2,714 - - - - - 2,714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 (8,953) (1,899) - (10,852)
D1 114年度淨利 - - - - 1,690,097 - - 1,690,097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11,585) (39,541) (90,304) (141,430)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707,940 $ 2,418,002 $ 1,324,197 $ - $ 4,038,470 ($ 15,078) ($ 9,395) ($ 124,076)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人正

img-5.jpeg

經理人:謝天賀

會計主管:許維貞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

民國114年及115年份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979,553 $ 1,554,627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66,718 57,420
A20200 攤銷費用 2,962 3,401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淨損益 ( 347,505) ( 528,078)
A20900 財務成本 55,273 49,863
A21200 利息收入 ( 51,540) ( 34,773)
A21300 股利收入 ( 23,610) ( 25,577)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223,657) ( 54,564)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61 222
A29900 租賃修改損失 2 -
A2390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未實現損益 ( 27,470) 20,719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 591,400) ( 974,140)
A31130 應收票據 295,607 67,251
A31150 應收帳款 ( 210,209) ( 148,930)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16) 12,983
A31200 在建及待售房地 ( 424,282) ( 1,579,416)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141,404) 36,083
A31270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 451,873) -
A31250 其他金融資產 ( 498,547) 348,025
A32125 合約負債 2,183,648 ( 253,319)
A32130 應付票據 ( 80,306) 127,942
A32150 應付帳款 963,193 331,538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17,414 45,956
A32200 負債準備 ( 8,236) 13,63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73,409) 2,317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0,506) ( 5,875)
A32990 其他與營業活動相關之項目 ( 115,631) 26,282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2,374,830 ( 906,408)
A33100 收取之利息 52,531 34,450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55,071) ( 47,676)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69,829) ( 261,173)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2,202,461 ( 1,180,807)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 ($ 105,000)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211,390 -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60,014) ( 11,417)
B00020 出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56,707
B00200 出售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57,458 12,657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146) ( 28,441)
B05400 購置投資性不動產 ( 681,608) -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2,406) ( 1,542)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2,804 316
B04500 購置電腦軟體 ( 426) ( 2,421)
B07600 收取子公司股利 - 4,000
B07600 收取其他股利 23,610 25,57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52,338) 50,436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 100,000) 700,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1,817,604 2,09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1,207,264) ( 200,000)
C03000 收取存入保證金 3,056 -
C03100 存入保證金返還 - ( 3)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48,743) ( 39,953)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015,477) ( 812,382)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550,824) 1,737,662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5,092 2,385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1,604,391 609,676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298,762 3,689,086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903,153 $ 4,298,762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謝天賀
會計主管:許維貞


附件四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達欣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達欣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達欣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達欣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20-


茲對達欣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長期建造合約

請參閱附註五及二五。

對營造業而言,建造合約之估計總成本係計算完工百分比之重要因子,由於估計總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工程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惟因建造合約工期長,易受原物料及人工價格波動及工程項目追加減等影響,使得其存在複雜性之先天風險,由於估計存在某種程度之主觀性,部分工程完工比例收入計算可能存在錯誤或是造成各期間收入不實表達具重大之影響,故長期建造合約總成本之估計屬公司重大估計及判斷因而將其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就管理階層複核長期建造合約之程序,進行瞭解其背景,進一步選樣並測試合約中涉及的重大判斷。本會計師亦執行公司複核及核准調整估計總成本有關之控制測試。根據評估的結果,並據以設計以下查核程序:

  1. 執行公司覆核及核准調整估計總成本有關之控制測試;
  2. 評估管理階層估計長期建造合約總成本之完整性及合理性;
  3. 評估與前期估計產生重大差異之合理性;
  4. 選樣並檢視業主審核各工程項目之文件;
  5. 檢視期後建造合約估計總成本是否有重大調整及分析各工案收入、成本及毛利之變化。

其他事項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14及113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達欣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達欣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21-


達欣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達欣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達欣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達欣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2-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達欣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劉明賢

img-6.jpeg

會計師 李冠豪

劉明賢

李冠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72936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23-


造纸

民国

1985年10月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 现 员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额 % 额 %
活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7,094,256 23 $ 5,023,905 18
1110 透過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活動(附註四及七) 1,298,008 4 1,408,874 5
1136 抽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活動(附註四及九) 248,110 1 448,110 2
1140 合約資產-活動(附註四及二五) 5,972,195 20 6,266,008 22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十及二五) 77,962 - 364,069 1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十及二五) 1,409,357 5 1,323,531 5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及十) 2,632 - 5,983 -
1321 待售房地(附註四及十一) 1,395,060 5 35,620 -
1324 在建房地(附註四、十一及三二) 8,367,419 27 10,043,462 36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活動(附註四及三二) 989,505 3 453,763 2
1478 工程存出保證金 465,925 2 350,294 1
1480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活動(附註四及二五) 575,231 2 276,752 1
1479 其他活動資產(附註十八) 359,214 1 241,206 1
11XX 活動資產總計 28,254,874 93 26,241,577 94
非活動資產
1510 透過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活動(附註四及七) 976 - 3,880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活動(附註四及八) 371,184 1 402,714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五) 848,580 3 870,597 3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34,500 - 49,810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七及三二) 931,973 3 254,826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七) 53,300 - 90,101 -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活動(附註四及三二) - - 37,195 -
1990 其他非活動資產(附註十八) 26,294 - 36,615 -
15XX 非活動資產總計 2,266,807 7 1,745,738 6
1XXX 資產總計 $ 30,521,681 100 $ 27,987,315 100
代 现 员 借 及 權 益
活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及十九) $ 2,350,447 8 $ 2,020,000 7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四及十九) 350,000 1 700,000 2
2130 合約負債-活動(附註四及二五) 4,236,864 14 2,401,558 9
2150 應付票據 76,155 - 166,803 1
2170 應付帳款 5,400,687 18 4,405,667 16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一) 595,533 2 485,451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七) 204,865 1 80,306 -
2250 負債準備-活動(附註四及二二) 86,338 - 94,574 -
2280 租賃負債-活動(附註四及十六) 25,869 - 33,905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九及三二) 2,522,193 8 2,620,497 9
2399 其他活動負債 110,478 - 180,063 1
21XX 活動負債總計 15,959,429 52 13,188,824 47
非活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二十) - - 1,998,898 7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九、二十及三二) 3,826,590 13 2,750,420 10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七) 24,893 - 28,729 -
2580 租賃負債-非活動(附註四及十六) 6,868 - 13,821 -
2640 淨補定福利負債-非活動(附註四及二三) 11,479 - 17,505 -
2645 存入保證金 9,768 - 4,972 -
25XX 非活動負債總計 3,879,598 13 4,814,345 17
2XXX 負債總計 19,839,027 65 18,003,169 64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 本
3110 普通股 2,707,940 9 2,707,940 10
3200 資本公積 2,418,002 8 2,374,405 8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324,197 4 1,175,306 4
3350 未分配盈餘 4,038,470 13 3,533,279 13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5,362,667 17 4,708,585 17
3400 其他權益 ( 24,473 ) - 107,271 -
3500 庫藏股票 ( 124,076 ) - ( 124,076 ) -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10,340,060 34 9,774,125 35
36XX 非控制權益 342,594 1 210,021 1
3XXX 權益總計 10,682,654 35 9,984,146 36
負債與權益總計 $ 30,521,681 100 $ 27,987,315 100

追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人正

113

經理人:謝天賀

會計主管:許維貞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持續開發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五、十四及二五) $22,072,399 100 $14,690,193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五、十四、二六及三一) 19,578,130 89 13,058,588 89
5950 營業毛利 2,494,269 11 1,631,605 11
6000 營業費用(附註二六及三一) 766,795 3 599,697 4
6900 營業淨利 1,727,474 8 1,031,908 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二六) 56,831 - 46,811 -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六及三一) 50,863 - 43,788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四及二六) 286,326 1 510,410 4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四及二六) (104,572) - (105,506)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89,448 1 495,503 3
7900 稅前淨利 2,016,922 9 1,527,411 10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七) 354,466 1 210,901 1
8200 本年度淨利 1,662,456 8 1,316,510 9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其他綜合損益 金額 % 金額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四及二三) ($ 14,480) - $ 9,472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四及二四) ( 91,518) ( 1) 137,510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及二七) 2,895 - ( 1,894) -
( 103,103) ( 1) 145,088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四及二四) ( 63,305) - 66,123 -
83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四及二四) 1,214 - ( 1,285)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二四及二七) 10,981 - ( 10,122) -
( 51,110) - 54,716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54,213) ( 1) 199,804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508,243 7 $ 1,516,314 10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1,690,097 8 $ 1,354,451 9
8620 非控制權益 ( 27,641 ) - ( 37,941 ) -
8600 $ 1,662,456 8 $ 1,316,510 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1,548,667 7 $ 1,546,516 10
8720 非控制權益 ( 40,424 ) - ( 30,202 ) -
8700 $ 1,508,243 7 $ 1,516,314 10
每股盈餘(附註二八)
9710 基本 $ 6.50 $ 5.21
9810 稀釋 $ 6.48 $ 5.1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謝天賀
會計主管:許維貞


2019年1月1日

通訊

民國114年

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其他 權益 其他 權益
其他 權益 其他 權益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 2,707,940 $ 2,341,698 $ 1,057,851 $ 16,933 $ 2,957,272 ($ 20,288) $ 78,079 ($ 124,076) $ 9,015,409 $ 232,098 $ 9,247,507
I12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117,455 - ( 117,455) - - -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16,933) 16,933 - - -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812,382) - - - ( 812,382) - - ( 812,382)
M1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32,707 - - - - - - 32,707 - - 32,707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 ( 6,513) ( 1,612) - - ( 8,125) 8,125 - -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三具 - - - - 133,395 - ( 133,395) - - - - -
D1 113年度淨利(損) - - - - 1,354,451 - - - 1,354,451 ( 37,941) 1,316,510
D3 113度創造其他綜合損益 - - - - 7,578 48,262 136,225 - 192,065 7,739 199,804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2,707,940 2,374,405 1,175,306 - 3,533,279 26,362 80,909 ( 124,076) 9,774,125 210,021 9,984,146
I13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148,891 - ( 148,891) - -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1,015,477) - - - ( 1,015,477) - - ( 1,015,477)
M1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40,883 - - - - - - 40,883 - - 40,883
M5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2,714 - - - - - - 2,714 ( 19,634) ( 16,920)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 ( 8,953) ( 1,899) - - ( 10,852) 10,852 -
E1 子公司現金增資 - - - - - - - - - 181,779 181,779
D1 114年度淨利(損) - - - - 1,690,097 - - - 1,690,097 ( 27,641) 1,662,456
D3 114年度創造其他綜合損益 - - - - ( 11,585) ( 39,541) ( 90,304) - ( 141,430) ( 12,783) ( 154,213)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707,940 $ 2,418,002 $ 1,324,197 $ - $ 4,038,470 ($ 15,078) ($ 9,395) ($ 124,076) $ 10,340,060 $ 342,594 $ 10,682,654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謝天賀

會計主管:許維貞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分別於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2,016,922 $ 1,527,411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70,211 63,448
A20200 攤銷費用 3,000 3,679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344,778) ( 522,534)
A20900 財務成本 104,572 105,506
A21200 利息收入 ( 56,831) ( 46,811)
A21300 股利收入 ( 28,834) ( 35,555)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61 222
A29900 其他損失(利益) 2 ( 399)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293,813 ( 1,204,921)
A31130 應收票據 286,107 78,446
A31150 應收帳款 ( 85,826) ( 116,230)
A31180 其他應收款 2,360 11,662
A31200 在建及待售房地 260,799 ( 2,102,549)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118,008) 76,835
A31250 其他金融資產 ( 498,547) 348,025
A31270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 298,479) 47,321
A32125 合約負債 1,835,306 ( 236,478)
A32130 應付票據 ( 90,648) 149,087
A32150 應付帳款 995,020 308,870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10,981 41,848
A32200 負債準備 ( 8,236) 13,63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69,584) 25,482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0,506) ( 5,875)
A32990 其他與營業活動相關之項目 ( 115,631) 26,282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4,243,246 ( 1,443,593)
A33100 收取之利息 57,822 46,48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04,793) ( 104,183)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204,169) ( 263,102)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992,106 ( 1,764,39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200,000)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60,014) ( 11,417)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00,000 50,000
B00020 出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57,458 156,707
B00200 出售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2,657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681,608) -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192) ( 39,899)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615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0,556) ( 5,224)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20,541 3,673
B04500 購置電腦軟體 ( 426) ( 2,207)
B07600 收取其他股利 28,834 35,555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48,963) 46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330,447 601,930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增加 ( 350,000) 300,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2,921,951 2,728,997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3,939,761) ( 611,000)
C031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4,796 79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49,181) ( 42,747)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974,594) ( 779,675)
C05400 取得子公司部分權益價款 ( 16,920) -
C04700 子公司現金增資 181,779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1,891,483) 2,197,584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8,691 53,595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2,070,351 487,249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023,905 4,536,656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094,256 $ 5,023,905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謝天賀
會計主管:許維貞


附件五

110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情形

公司債種類 110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行(辦理)日期 民國110年8月18日
面額 新臺幣壹佰萬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 證券櫃檯買買中心(上櫃)
發行價格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總額 總面額新台幣貳拾億元整
利率 0.6%
期限 五年期,到期日:民國115年8月18日
保證機構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託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承銷機構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簽證律師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邱雅文律師
簽證會計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趙永祥、張清福會計師
償還方法 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到期一次還本
未償還本金 2,000,000,000元
限制條款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中華信用評等(股)公司
twAA+(114年09月22日)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不適用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不適用

註:截至115年4月11日止

-31-


附件六

第十三屆董事候選人名單
類別 戶號 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115/04/11
持有股份數額
董事候選人 4 王人正 國立藝專 達欣工程
董事長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品欣投資:董事長
正欣投資:董事長
凱撒大飯店:董事
達欣新加坡控股:董事長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董事 24,213,027
5 王人治 世新大學 達欣開發
董事長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11,254,647
9 品欣投資(股)公司 世新大學 達欣工程
董事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Phuoc Dien Investment Company:董事 7,627,070
代表人:戴立俊 0
9 品欣投資(股)公司 國立台灣大學學士
底特律大學
企管碩士 美國大通銀行
台北分行總經理
台北富邦銀行
總經理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創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7,627,070
代表人:丁予康 0

-32-


第十三屆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115/04/11
持有股份數額 是否已連續擔任
三屆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候選人 王金山 東吳大學
台灣大學
EMBA 勤業眾信
副董事長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富林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永豐餘投資控股公司董事 0 是(註一)
林信成 文化大學實業計劃研究所都市計劃組畢業 頂禾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士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匯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0
林安惠 國立成功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企業管理碩士(MBA)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道德長/人資長/審計部會計師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
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董事 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 0

註一:本公司獨立董事王金山先生,具備專業背景與多年治理經驗,始終以獨立立場維護股東權益。雖已連任超過三屆,其專業貢獻與熟悉度對公司治理及董事會監督至為重要。公司遵循規範,確保其獨立性不受影響,故本次選舉擬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


附件七

解除競業禁止明細如下:

董事姓名 擔任其他同業之職位 該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王人正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董事 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
王人治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售、出租暨其相關業務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戴立俊 Phuoc Die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董事 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
王金山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水泥及預拌混凝土、土木建築及包裝材料
林信成 士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匯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 從事不動產開發業務
2.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3.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4.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34-


附錄一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為DA-CIN CONSTRUCTION CO., LTD.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E101011 綜合營造業
二、E503011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三、E901010 油漆工程業
四、F111090 建材批發業
五、F113010 機械批發業
六、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七、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八、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九、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十、H701080 都市更新重建業
十一、H701090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十二、J701040 休閒活動場館業
十三、J801030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十四、J802010 運動訓練業
十五、J803010 運動表演業
十六、J803020 運動比賽業
十七、E602011 冷凍空調工程業
十八、E501011 自來水管承裝商
十九、E601010 電器承裝業
二十、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轉投資他公司而為有限責任股東時,所有投資總額不受限制。

第四條:本公司就業務上需要得到外保證。

第五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機構。

第六條:本公司公告方法依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七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拾伍億元整,分為參億伍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35-


本公司得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由董事會決議依其規定收回或買回本公司股份。

第八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亦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第九條: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第十條: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辦法悉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並由董事會於開會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召集之,臨時會於必要時由董事會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召集之。

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二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前項委託書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如有重複者,以先送達者為有效,但聲明撤銷前項委託者,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本公司股東除公司法另有規定之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四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而股東之出席得由股東親自出席或出具委託書由他人代為出席;其決議應有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股東會開會時,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開之,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0八條規定辦理。

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時,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一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之,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第四章 董事及監察人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連選得連任。

前項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名額不得少於三人。

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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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獨立董事之任期、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之一: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中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且其中至少一人在國內有住所,並由其中一人擔任召集人。

審計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以及證券交易法規定審計委員會之職權。

第十八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或獨立董事全體解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期之為限。

第十九條: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止。

第二十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一人為董事長,並得推派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長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本公司一切業務。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0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之一: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前項之召集通知,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方式為之。

第廿一條:董事會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以一人受一人委託為限。

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畫面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畫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廿二條: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董事,議事錄應與出席董事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

第廿三條:本公司董事於任期内,就其執行之業務範圍本公司得於董事任期内,就其執行本公司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得經董事會決議為其購買責任保險,以保障全體股東權益並降低公司經營風險。

第廿四條: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同時參酌同業水準議訂之。獨立董事按月支領報酬,並不參與第廿七條之年度董事酬勞分配。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廿五條:本公司得設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廿六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編造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送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出具查核報告書,提請股東常會承認。前項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決議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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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 1%至 5%為員工酬勞(分配於基層員工比例不低於本項員工酬勞總額 10%)及不高於 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廿七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則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屬於穩定成熟期,惟為發展及轉型之需要,股利政策應考量財務結構,盈餘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因素,本公司依二十七條分派之股東股利部份,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三十。

第七章 附則

第廿八條:本公司組織章程及辦事細則,得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廿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五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且呈奉主管官署核准登記後施行之,如有變更時亦同。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五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五十九年七月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年一月一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十五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六年二月二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一年二月一日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二年七月二日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二年九月十日
第九次修訂於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二日
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九年九月一日
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十五日
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廿一日
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一年八月十八日
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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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三十日
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八月廿七日
第十八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三日
第十九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十一日
第二十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廿二日
第二十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三十日
第二十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七日
第二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二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二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三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第三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一〇〇年六月十日
第三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二日
第三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日
第三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十三日
第三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八日
第三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第三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第三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三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八日
第三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第三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第三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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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修訂

第一條 第一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第一條之一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另有規定外,應以章程載明,並經董事會決議,且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一、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但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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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二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二條之一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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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之二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第二條之三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四) 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第二條之四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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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二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第三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未設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至少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四條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五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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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六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佈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佈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二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七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七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第八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需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指定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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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九條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第十條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第十一條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一條之一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一條之二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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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二條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三條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股東身份。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第十三條之一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三條之二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第十三條之三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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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三條之四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十四條

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若有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之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六條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第十七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

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本規定經董事會通過並股東會同意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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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

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五日修訂

第一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除法令或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記名累積投票法,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列出號碼代之,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本公司董事選舉,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獨立董事或非獨立董事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第三條 本公司董事,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並依公司章程所規定之名額,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依次分別當選為董事,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第四條 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選舉用之投票櫃由本公司備製,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第五條 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

第六條 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份者,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如非股東身份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舉票之被選舉人戶名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第七條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不用有召集權人製備之選票者。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或未經投入票櫃之選舉票。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四、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名單經核對不符者。
五、除填被選舉人及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它文字者。
六、選舉票填列之被選舉人名額與合計選舉權數,超過選舉名額或該選舉票所載選舉權數者。

第八條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應即於監票員監督下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

第九條 當選之董事由公司董事會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第十條 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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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一、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5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07,939,670元。
二、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之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計12,000,000股。
三、截至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日(115.04.11)股東會記載之個別及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如下所示:

職稱 姓名 選任日期 任期 選任持有股份 停止過戶日記載之股東名簿持有股數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董事長 王人正 112.06.21 3年 30,266,284 8.94% 24,213,027 8.94%
副董事長 王人治 112.06.21 3年 13,977,309 4.13% 11,254,647 4.16%
董事 品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戴立俊 112.06.21 3年 9,533,838 2.82% 7,627,070 2.82%
董事 品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廖肇邦 112.06.21 3年 9,533,838 2.82% 7,627,070 2.82%
獨立董事 王金山 112.06.21 3年 0 0% 0 0%
獨立董事 丁予康 112.06.21 3年 0 0% 0 0%
獨立董事 林信成 112.06.21 3年 0 0% 0 0%

附錄五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

一、公司章程所載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條,本公司應以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數額後,如有餘額應提撥1%至5%之員工酬勞(分配於基層員工比例不低於本項員工酬勞總額10%)及不高於5%為董事酬勞。

二、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員工酬勞等資訊:

1、本公司115年3月12日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員工酬勞、董事酬勞金額:擬議配發員工酬勞55,000,000元(其中分配於基層員工酬勞金額為13,695,329元)、董事酬勞30,000,000元。

2、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酬勞、員工股票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之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

附錄六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處理說明: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二、本公司依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自115年3月12日起至115年3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三、本公司並未接獲任何股東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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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20: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