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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I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Apr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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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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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9933 中鼎 公司提供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5/04/14 發言時間 19:43:12
發言人 李銘賢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833-99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5/04/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
2.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將以本公司所需
之供應商或直接或間接客戶,或可提供業務整合利基,或可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之
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90,000仟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90,000仟股為限,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得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依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
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
(2)依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3.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發行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不低於股東會
決議成數之範圍內,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4.私募價格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外,
係參考相關法令規範及普通股收盤價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公司競爭力、支應轉投資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狀況及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
及發行成本,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且私募有價證券有限制轉讓的規定,
較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
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
向主管機關辦理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因
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合規定內全權處理之,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
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