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SSSC M&A Activity 2017

Oct 12, 2017

51952_rns_2017-10-12_28140a77-3877-4ee1-928c-51e3d55344be.html

M&A Activity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5 千興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10/12 發言時間 14:10:24
發言人 葉碩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6)570327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6/10/12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6/10/12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存續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千盈投資(股)公司(消滅公司)
千億投資(股)公司(消滅公司)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消滅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因本公司持有千盈投資(股)公司、千億投資(股)公司、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三家皆為百分之百股份,雙方
依企業購併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無涉換股比例
約定或配發股東現金或其他財產之行為,故對股東
權益無影響
7.併購目的:
營運所需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有效整合資源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訂為106年11月27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千盈投資(股)公司、千億投資(股)公司、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公司之資產、
負債及於合併基準日仍有效之ㄧ切權利及
義務,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千興不銹鋼(股)公司主要業務為
從事各種不銹鋼製品之加工製造及
買賣等業務。
(2)千盈投資(股)公司、千億投資(股)公司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主要業務為股票買賣投資業。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