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SSSC Annual Report 2016

Nov 10, 2016

51952_rns_2016-11-10_7eaa8d87-08bf-4b0b-900a-20556985c93e.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市股票代碼:2025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

民國一○五年度及民國一○四年度(重編後)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2鄰工業路222號 公司電話:(06)570-3271

個體財務報告

目 錄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3-7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8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9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0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1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
公司沿革
12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16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6-25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5-27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7-46
(七)
關係人交易
47
(八)
質押之資產
48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8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8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48
(十二)
其他
49-56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6-57, 58-60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7, 61
3.大陸投資資訊 57
(十四)
部門資訊
57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62-85

會計師查核報告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 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 意見之基礎。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二.3 所述,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新台幣 432,154 仟元,待彌補虧損新台幣 2,480,039 仟元超過 實收股本二分之一。該等情況顯示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查核意見。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個 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 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除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所 述之事項外,本會計師決定下列事項為關鍵查核事項:

<承上頁>

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8(2);重大估計及假設不 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2(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為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之主要資產,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其帳面金額為 1,085,157 仟元,佔資產總額之 46%。管理階層於評估有減損跡 象時,即須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使用價值係以預期將由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產生之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使用價值之採用須估計持續使用資產及最終 處分所能產生之未來現金流入與流出,及應用適當折現率於該等未來現金流量。由於資產 減損評估所涉及之判斷及假設,包括辨認現金產生單位、未來銷售預測、產品預估利潤、 資產剩餘耐用年限及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等,均需由管理階層作最佳之估計,故本會 計師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列為對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 重要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執行之相關查核程序包括評估管理階層是否已明確辨認資產減損跡象之內部及 外部來源資訊、複核管理階層對未來現金流量估計所依據假設之合理性、複核管理階層使 用之折現率是否為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資產特定風險評估之比率、評估管理階 層辨認資產所歸屬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合理性及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估計進行核算。

二、存貨評價

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9;重大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2(3)。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淨額為 520,824 仟 元,佔資產總額之 22%。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係製造及銷售冷軋不銹鋼捲產品, 其產銷政策係受到市場需求變化之影響。當存貨發生毀損、全部或部分過時或售價下跌 時,該存貨成本可能無法回收。當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銷售所需估計成本上升 時,存貨成本可能亦無法回收。存貨之使用及價值主繫於管理階層之存貨管理政策,及對 產品未來銷售之預測,惟預測具有不確定性,故本會計師將存貨評價列為對千興不銹鋼股 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承上頁>

存貨價值之重要決定因子,主要來自於淨變現價值之估計值,其係以估計時可得之存貨預 期變現金額之最可靠證據為基礎。對此,本會計師執行之相關查核程序包括審視評估千興 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存貨淨變現價值之政策是否能合理反映對存貨未來銷售之預 測、以往歷史經驗及其他特定情況、分析及測試存貨之庫齡,以辨認出特定呆滯存貨是否 已依據以往歷史經驗合理提列存貨跌價損失及評估期後事項對期末狀況之證實範圍內,與 該期後事項直接相關之價格或成本之波動對存貨淨變現價值估計之影響程度。

其他事項

本會計師曾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對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四年一月 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報告因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資金不足,無法如期 支付到期之銀行借款,且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與債權銀行未能達成協議,相對使得逾期未 還款之相關利息及違約金等估列,亦未能確定,本會計師亦無法採用其他查核程序獲得足夠及 適切之證據,而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與債權銀行於民國一○五 年八月十日業已對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授信條件變更案達成協議並進行契約簽訂,因 此,本會計師於民國一○五年八月十日所出具之查核報告中對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重編後)之個體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已予更新,且與民國 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所表示者不同。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千興不銹鋼股 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承上頁>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一、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 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 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 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 非對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千興不銹鋼 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 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 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 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 能導致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 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六、對於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 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前述組成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 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意見。

一〇五年度 一〇四年度
代碼


附 註 金 額 $\frac{0}{0}$ 金 額 $\frac{0}{0}$
4000 營業收入淨額 四、六.11及六.19 3,648,157
S
100 S
2,926,372
100
5000 營業成本 四、六.4、六.12及六.20 (3, 538, 115) (97) (3,190,504) (109)
5900 營業毛利(損) 110,042 3 (264, 132) (9)
6000 營業費用 四、六.12及六.20
6100 推銷費用 (18, 475) $\overline{\phantom{a}}$ (20,790) (1)
6200 管理費用 (35, 168) (1) (31, 835) (1)
營業費用合計 (53, 643) (1) (52, 625) (2)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四、六.7、六.8、六.21及七 (829) $\blacksquare$ (829)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55,570 2 (317, 586) (1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22 9,989 $\overline{\phantom{a}}$ 4,923 $\overline{\phantom{a}}$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2、六.20及六.22 37,649 $\mathbf{1}$ (31, 227) (1)
7050 財務成本 四、六.22及七 (32,002) (1) (26, 803)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利益(損失)之份額 四、六.6及六.22 20,652 $\mathbf{1}$ (38,100)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6,288 1 (91, 207) (3)
7900 继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損) 91,858 3 (408,793) (14)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24 $\blacksquare$
8200 本期淨利(損) 91,858 3 (408, 793) (1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四、六.6、六.12、六23及六.24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220) 2,400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377 (408)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 843) 1,992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82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失 (14,500) (57, 424)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4,500) (57, 42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6, 343) (55, 43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
75,515
S
(464, 225)
每股盈餘(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稅後) 四及六.26 S
0.33
\$
(1.45)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Ē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待彌補虧損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3,228,341
5
449,535
\$
75,907
5
(2,163,253)
5
55,422
5
(35, 833)
5
1,610,119
5
民國一〇四年度淨損 ı (408, 793) ï (408, 793)
民國一〇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mathbf{I}$ ı ı 1,992 (57, 424) (55, 432)
民國一〇四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mathbf{I}$ 1 ı (406, 801) (57, 424) ï (464, 225)
民國Ⅰ○四年十二月三十1Ⅱ餘額 3,228,341 449,535 75,907 (2,570,054) (2,002) (35, 833) 1,145,894
民國一〇五年度淨利 ı 91,858 ı 91,858
民國一〇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ı ı (1, 843) (14, 500) (16,343)
民國一〇五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ı ı 1 90,015 (14, 500) ï 75,515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3,228,341
\$
449,535
\$
75,907
\$
(2,480,039)
5
(16, 502)
5
(35, 833)
$\mathfrak{S}$
1,221,409
5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
個體現金流量
民國一〇五年一
○四年一
及民國一
(金額均以新合幣研究)

一〇五年度 一〇四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損) $\mathbb S$
91,858
\$
(408, 793)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10,596 111,524
攤銷費用 145 33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利益 (63)
利息費用 32,002 26,803
利息收入 (95) (81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利益 (45)
未實現淨外幣兌換損失 27 40,97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利益)損失之份額 (20, 652) 38,1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92
應收帳款 (5,954) (13, 485)
其他應收款 1,019 9,492
存貨 163,965 (350, 415)
預付款項 54,038 (45, 875)
其他流動資產 563 (508)
應付票據 11,926 (13, 193)
應付帳款 174 (3,772)
其他應付款 2,654 (2, 401)
負債準備 1,031 (4, 595)
預收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75 2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2,036)
441,291
529
支付之利息 (44, 435) (615, 644)
收取之利息 107 (20, 563)
82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96,963 (635, 38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增加) 15,787 (367)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3,026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615) (62, 29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5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76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9,455 (59, 63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405, 171) 619,167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資金融通(減少)增加 (113,000) 56,70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518, 171) 675,867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111, 753) (19, 14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22,912 142,05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159
\$
122,912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一年五月八日奉准設立。註冊地及主 要營運據點為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 2 鄰工業路 222 號。主要營業項目為從事各種不銹鋼製 品之加工製造及買賣等業務。本公司股票自民國八十五年二月起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掛牌買賣。另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二月三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向臺灣 臺南地方法院提出重整及緊急處分之聲請,並於民國一○五年二月十五日接獲臺灣臺南地 方法院裁定緊急處分,期間不超過九十日,本公司自接獲法院裁定緊急處分之日起,上市 股票已暫停交易。嗣後因債權銀行提出抗告,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三月十五日再接獲該 法院裁定廢棄原裁定緊急處分,並發回原審,本公司上市股票已自民國一○五年三月十六 日起恢復交易。後因本公司公告申報之民國一○四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係出具保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本公司重編而逾期仍未重編,因此,本公司上市 股票自民國一○五年五月四日起暫停交易。嗣於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財務報告完成重編 並重行公告申報後,本公司上市股票已自民國一○五年八月十七日起恢復交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重編後)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經 本公司董事會核准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及發布之準則及解釋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三年四月三日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令規定,股票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股票 公司,自民國一○四年度起開始適用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 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外)。

2.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 IASB)已發布生效且金管會認可及發布於民國一○六年適 用之新/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暨金管會發布於民國一○六年施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依金管會民國一○五年七月十八日金管證審字第 1050026834 號令及民國一○五年十二月 十九日金管證審字第 1050050021 號令規定,自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金管會 證券期貨局網站公告之民國一○六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釋公告,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前述金管會認可及發布將適用, 而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發布日止尚未採用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IASB 發布於下列日期以

新/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主要內容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註
1)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公課 西元
2014

1

1
36
號(修正)
國際會計準則第
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
1
1
西元


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修正)
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及避險會 西元
2014

1

1
計之持續適用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修正)
確定給付計畫:員工提撥 西元
2014

7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年度改善 西元
2014

7

1
(註
2)
(2010-2012
週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年度改善 西元
2014

7

1
(2011-2013
週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受管制之遞延帳戶 西元
2016

1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38
闡釋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 西元
2016

1

1
(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理 西元
2016

1

1
(修正)
16
41
國際會計準則第

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
1
1
西元


(修正)
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修正)
於單獨財務報表下之權益法 西元
2016

1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年度改善 西元
2016

1

1
(註
3)
(2012-2014
週期)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修正)
揭露倡議 西元
2016

1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投資個體: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 西元
2016

1

1
12
號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適用
28
號(修正)
  • 註 1:除另予註明外,上述新/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 註 2:給與日於西元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 2 號之修正;收購日於西元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始適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西元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之修正推延適用於西元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西元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除下列所述將增加個體財務報告之揭露外,於民國一○六年適用上 述金管會認可及發布之新/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暨修正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將不致對本個體財務報告產生重大影響。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內容包括:配合民國一○六年度將適用之逐號認可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而修正相關規定,及為提升財務報 告透明度及維持適度監理而修正關係人之認定範圍,並增加關係人交易資訊及被收購公 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效益有重大差異者之揭露。

3.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生效及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於下列日期以

新/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主要內容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修正)
揭露倡議 西元
2017

1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修正)
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 西元
2017

1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修正) 之認列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年度改善
(2014-2016
週期)
(註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金融工具 西元
2018

1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9

(修正)
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規定 西元
2018

1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客戶合約之收入 西元
2018

1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修正) 闡釋辨認履約義務、主理人與
代理人之考量及授權,暨新
增過渡豁免規定
西元
2018

1

1
2
號(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闡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處
2018
1
1
西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修正)
因應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適用日不同,提供延後
法及覆蓋法之過渡規定
西元
2018

1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修正)
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西元
2018

1

1
2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西元
2018

1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租賃 西元
2019

1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及
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修正)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
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註
2)
  • 註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西元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西元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 註 2:IASB 已於 2015 年 12 月 17 日將生效日由 2016 年 1 月 1 日延後,且尚未決定新生 效日,惟仍允許提前適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新準則或修正及解釋,除下列所述對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將有攸關 之潛在影響外,其餘新/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尚無重大影響。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 IASB 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最終版本,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其內容包括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改採用預期 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及調整避險會計之適用條件,以反映企業實際 風險管理活動。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發布日止,金管會已公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於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適用,首次適用日前已除列之項目不得適用,金融資產 之分類、衡量與減損應追溯適用,並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惟 比較期間無須重編。一般避險會計應推延適用,惟避險選擇權之損益認列則須追溯適 用。本公司尚在評估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對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之影響。
  •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18 號「收入」、 國際會計準則第 11 號「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其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 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 有權取得之對價,並適用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A.辨認客戶合約;

B.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C.決定交易價格;

D.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E.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發布日止,金管會已公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於民國一○ 七年一月一日起適用,適用時得選擇追溯適用或於初次適用日認列初次適用之累積 影響數。本公司尚在評估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對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之影 響。

(3) 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修正)「揭露倡議」

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修正)「揭露倡議」之主要修正,係要求企業應揭露有關因籌資 活動所產生負債變動之資訊,包括來自現金流量之變動及非現金流量之變動。本公 司尚在評估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之修正對本公司資訊揭露之影響。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係訂定租賃之認列、衡量、表達及揭露之原則, 並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17 號「租賃」及相關解釋。其係引進單一承租人會計模式, 並規定承租人之所有租賃除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應認列使用權資產 及租賃負債;出租人會計則繼續將其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租賃,僅增加相關 揭露。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生效時,得選擇追溯適用或於初次適用日認列初次適用之 累積影響數。本公司尚在評估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對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之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且除另有說明者外,該等會 計政策一致適用於所有表達期間。

1.財務報告編製及衡量基礎

(1)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編製。

  • (2) 衡量基礎
  • A.依編製準則第 21 條規定,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應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 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益相同。因此,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 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 B.本個體財務報告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歷 史成本,對資產而言,係指為取得資產所支付之現金、約當現金或其他對價之公 允價值;對負債而言,係指承擔義務時所收取之金額,或為清償負債而預期將支 付之金額。
  • (3) 功能性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 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除另外註明外,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 幣仟元為單位。
  • 2.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 (1)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 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 月內實現之資產或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出售或消耗之資產,資產不屬於流 動資產者為非流動資產。
  • (2) 流動負債包括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 償之負債或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之負債,以及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 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外幣交易

新台幣為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及個體財務報告之表達貨幣。本公司之外幣交易原始認列, 係以外幣金額依交易日功能性貨幣與外幣間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於報 導日時,屬外幣貨幣性項目係以收盤匯率換算;屬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不 另重新換算;屬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 貨幣性項目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若係認列為其 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亦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而非貨幣性項 目之利益或損失若係認列為損益時,則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亦認列為損益。

4.現金及約當現金

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 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通常包括自取得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定期存款、國庫券、 商業本票及銀行承兌匯票等。

  • 5.金融工具
  • (1) 當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且於慣例交易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若屬權益工具者,採用交易日會計;若屬債 務工具、受益憑證及衍生工具者,則採用交割日會計。
  • (2) 於原始認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但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者,尚應加計或減除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 (3) 本公司發行之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金融資產 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將其組成部分分類為金融負債、金融資產或權益工具。
  • (4)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律可執行之權利及有意圖以淨額基礎交割或同 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予以互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 (5) 本公司目前之金融工具如下:

A.應收款

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其 包括原始產生者及非原始產生者,原始產生之應收款係指因直接提供商品或勞務 予債務人所產生者,而非原始產生者則係指原始產生者以外之應收款。原始認列 時,係以有效利率折現之未來現金流入現值估計其公允價值,其續後評價係以有 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惟公允價值與到期值差異不大且交易量頻繁,則不 按有效利率計算公允價值。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其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負債,及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後續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 損益。

C.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即屬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與其他應付款等;係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 成本衡量,但未付息之短期應付款項,若折現影響不大,則以原始交易金額衡量。

D.衍生金融工具

  • (A)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與後續衡量皆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當不符合避 險會計之條件時,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部分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當公允 價值為正時則認列為金融資產,為負時則認列為金融負債。
  • (B) 符合避險會計條件之衍生金融工具,當避險工具之利益或損失屬有效避險部分,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之其他權益項目,於被避險之預期交易或 該預期交易導致之資產或負債影響淨損益時,轉列為當期損益。但累積於其他 權益項目之淨損失預期無法回收時,立即轉列當期損失。當所持有之衍生金融 工具不符合適用避險會計之條件時,則列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 具。
  • (6)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A.有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指於每一報導日之市場報價且不考量 交易成本。
  • B.無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包 括使用最近公平市場交易、參考實質上相同另一金融工具目前之公允價值,及現 金流量折現分析或其他評價模式。

6.公允價值衡量

(1) 公允價值係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 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係考量特定資產或負債之特性,包括該 資產之狀況與地點,及對該資產之出售或使用之限制,並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 債之交易發生於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若無主要市場,則為該資產或負債之 最有利市場,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需是本公司所能進入進行交易者;及假設該等市 場參與者於定價時係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 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 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2) 以評價技術衡量之公允價值,係採用在該等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 術,並使用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及使用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

7.金融資產及負債之除列

(1) 金融資產

對於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 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或尚未移轉亦未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 及報酬且未保留對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除列該金融資產,並將該移轉所產生或 保留之任何權利及義務單獨認列為資產或負債。於除列日將除列部分金融資產之帳 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認列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未整體除列之金融資產,係以持續認列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分攤其個別 所屬帳面金額。若金融資產不符合除列之移轉時,則持續認列該已移轉資產整體, 並將所收取之對價認列為金融負債。

(2)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而使金融負債消滅時,始除列該金融 負債或部分金融負債。若現有債務人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所為 之交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時,則除列現有金融負債 並同時認列新金融負債。對於已消滅或已移轉予另一方之金融負債或部分金融負債 之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

8.資產減損

(1) 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之其他金融資產 是否已經減損,依不同衡量方式之金融資產採用之評估方式如下:

應收款

針對應收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再另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若有已發生減 損損失之客觀證據,其損失金額係以該應收款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 括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應收款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衡量。應 收款之減損損失係認列為損益,並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若於後續期間減 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將相關備 抵帳戶予以迴轉,並將該迴轉金額認列為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資產,除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 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係於每年及有跡象顯示可能已減損而進行減損 測試外,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減損跡象存 在,即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可回收金額係指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 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若該資產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其 帳面金額減少至可回收金額,此減少部分即為減損損失,認列為損益;其後於報導 日評估若有任何跡象顯示於以前期間已認列除商譽外之資產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復 存在或已減少時,重新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若該資產可回收金額之估計發生 變動而增加時,減損損失則予以迴轉,惟減損損失迴轉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 得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減除應提列攤銷或折舊後之帳面金 額。

對於受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係藉由包含商譽之該單位帳面金額與其可回收金額之 比較,進行該單位之減損測試。若該單位帳面金額超過其可回收金額,則須認列減 損損失。認列減損損失時,該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先行減除,減除不足之數再 依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已認列之商譽減損 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9.存 貨

存貨成本係包含所有購買成本、加工成本及為使存貨達到目前之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其 他成本,成本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成本公式分配存貨成本。存貨期末係以成本與淨變現 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逐項比較。 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 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10.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 本公司對具有控制之個體,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係採用權 益法評價,依編製準則第 21 條之規定,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 價調整,以使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 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 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 (2) 在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係依成本認列,其後依所享有子公司淨資產份額之變動而調 整。當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損失份額超過其在該子公司之權益時,係繼續按持股比例 認列損失。若投資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淨公 允價值份額時,該差額為與子公司相關之商譽,包含於對其投資之帳面金額中且不 得攤銷;反之,則於重評估後立即認列為利益。

  • (3)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投 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 (4) 當子公司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子公司之持股比例時, 本公司將所享有子公司權益份額之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 (5)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喪失控制時,本公司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認列對前子公司 之剩餘投資,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處分價款與喪失控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 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 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本公司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 (6) 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交易之未實現損益於本公司在對其權益有關之範圍內銷除。

1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 係用於商品之生產或勞務之提供、出租予他人或供管理目的而持有,其認列與後續 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列示。成本係 指為取得資產而於取得或建造時所支付之現金、約當現金或其他對價之公允價值、 拆卸與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成本。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之耐用 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處理。
  • (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除土地不提列折舊外,係採直線法,按下列耐用年限分 攤,並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採用之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 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對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 變動,須改變折舊方法以反映變動後之型態時,該變動係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已認列資產減損損失後,資產未來期間之折舊費用,係依修改 後之資產帳面金額減除其殘值,於剩餘耐用年限內依直線法分攤而予以調整:
房屋及建築 20-35
房屋及建築之附屬設備 2-35
機器設備 2-20
運輸設備 3-6
辦公設備 5-8
其他設備 2-15
  • (3) 重置及重大檢查成本認列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之帳面金額中;日常維修成本 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 列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
  • (4) 處分或預期無法由使用或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之 帳面金額予以除列,因除列而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且利益不得分類為收 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12.投資性不動產
  • (1) 係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且非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或供 管理目的或於正常營業中出售而持有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係按其成本(含交易成 本)進行原始衡量。投資性不動產於原始認列後,亦採用成本模式衡量,其採用之折 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模式規定處理。投資性不 動產於處分時,或永久不再使用且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予以除列, 因除列而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 (2) 投資性不動產僅於用途改變且有證據證明時,始得以轉換不動產之帳面金額進行重 分類。

13.無形資產

  • (1) 係電腦軟體等,單獨取得且屬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以成本進行原始衡量,採 直線法,依耐用年限三至五年平均攤銷,並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 產之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資產之預期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攤銷期間隨 之改變;若對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變動,則改變攤銷方法 以反映變動後之型態,該變動係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已認 列資產減損損失後,資產未來期間之攤銷費用,係依修改後之資產帳面金額,於剩 餘耐用年限內依直線法分攤而予以調整。
  • (2) 無形資產於處分或預期無法由使用或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將無形資產項目之 帳面金額予以除列,因除列而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且利益不得分類為收 入。

14.營業租賃

  •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租賃契約若有提供承 租人誘因以促成簽署租賃合約,則將該誘因之總成本,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 為租賃收入之減項。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加計至租賃 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 (2) 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除非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更能 代表租賃資產經濟效益消耗之時間型態。租賃契約若含有鼓勵簽署租賃合約之誘因 時,該誘因之總利益,按租賃給付認列為費用之基礎,列為費用之減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15.負債準備
  • (1) 本公司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且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 該義務,並對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負債準備係為資產負債 表日清償現時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並以稅前基礎衡量。於獲致負債準備之最 佳估計時,係將不可避免地與許多事項及情況相關之風險及不確定性納入考量。當 貨幣之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金額係為清償義務預期所需支出之現值。對 於可能影響清償義務所需支付金額之未來事件,如果有足夠客觀證據顯示其將會發 生時,則在負債準備金額中予以反映。另於衡量負債準備時,預期處分資產之利益 不納入考量。
  • (2)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檢視負債準備,並予調整以反映目前之最佳估計。若不 再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時,則將該負債準備予以迴 轉。
  • (3) 本公司目前之負債準備認列項目如下: 銷貨退回及折讓負債準備 係依據過去實際發生銷貨退回及折讓之經驗及考量所有可能發生結果之機率,由本 公司管理階層對清償現時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並於商品銷售時認列。
  • 16.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權 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17.庫藏股票

本公司及子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所支付之對價係自本公司權益中減除,直到股份被註銷 或重新發行。此普通股後續重新發行時,所收取之對價,於扣除直接歸屬之增額交易成 本及相關所得稅影響後,包括在本公司權益內。

18.收入認列

係因正常活動所產生,並考量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 量。本公司各項收入認列之方式如下: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A.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B.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C.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D.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E.與交易相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風險及報酬之移轉時點係視與資產之買方或使用者間之協議而定。對於本公司產品 之銷售,通常為商品已交付且法定所有權已移轉,若能可靠估計折讓或未來退貨且 能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關因素認列折讓或退貨之負債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作為銷 貨收入之減項。

(2) 利息

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以有效利率法估列利息收入,並認列為當期損益。

(3) 租賃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賃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 列。

19.借款成本

係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對於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 要件之資產(係指必須經一段相當長期間始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予以資本化,列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而其他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特 定借款於符合要件之資產之支出發生前,將該借款作暫時性投資所產生之投資收益,係 自實際發生之借款成本中扣除。符合要件之資產於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 必要活動已完成時,停止借款成本之資本化,若於較長期間暫停符合要件之資產之積極 開發時,則於該期間暫停借款成本之資本化。

  • 20.員工福利
  • (1) 短期員工福利

係指預期於員工提供相關服務之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後十二個月內全部清償之員工 福利(離職福利除外),其以換取員工服務所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認列為費 用及負債。對於利潤分享及紅利支付之預期成本,係於符合因過去事項,導致負有現 時法定或推定之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依前述規定認列為費用及負債。

(2) 退職後福利

A.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 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 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中。

  • B.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 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 C.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日按精 算報告提列,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 餘。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1.所得稅
  • (1)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 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 (2) 當期所得稅費用係按報導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對當年度課稅所得或損 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或應退所得稅之調 整。
  • (3) 遞延所得稅費用係就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間之暫時 性差異予以計算認列。
  • (4)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暫時性差異預期迴轉時適用之稅率衡量,並根據報導日 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 及負債之抵銷具有法定執行權,且其屬同一納稅主體並由相同稅捐機關課徵時為限; 或是屬不同納稅主體,惟其意圖以淨額結清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或其所得稅負 債及資產將同時實現者,方可予以互抵。
  • (5)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所得稅抵減以及可減除之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 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加以評估, 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會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 (6) 本公司當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次年度經股東會通 過盈餘分配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配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之所得稅費用。
  • 22.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當期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與稀釋每股盈餘。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本 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流通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稀釋每 股盈餘則係就所有稀釋性潛在普通股之影響數,調整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 除以所有稀釋性潛在普通股之影響數,調整當期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在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影響收益、費 損、資產及負債報導金額。該等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未來重大調整之風險,即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1.管理階層於採用會計政策過程中,對個體財務報告認列金額具有重大影響之判斷: 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類,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8 項下說明。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於報導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其他主要來源資訊,具有導致資產及 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說明如下:
  • (1) 員工福利-確定福利義務之衡量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12 所述,衡量確定福利義務及費用係使用精算假設,包括關 於具資格獲得福利之員工之未來特性之人口統計假設及財務假設。任何精算假設之 變動,均有可能產生精算損益,並影響淨確定福利負債金額。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帳面金額為 17,761 仟元。 若本公司精算假設所採用之折現率及預期薪資增加率增減 0.25%,將導致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帳面金額減少 1,454 仟元或增加 1,512 仟元,及增加 1,375 仟元或減少 1,331 仟元。

上述係於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僅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惟實際精算假設變 動之影響係相互連動。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係與衡量淨確定福利負債一致,且 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亦與前期相同。

(2) 銷貨退回及折讓負債準備之提列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15 所述,本公司係依據過去實際發生銷貨退回及折讓之經驗 及考量所有可能發生結果之機率,由本公司管理階層對清償現時義務所需支出之最 佳估計,並於商品銷售時認列為銷貨收入之減項,並認列相當之銷貨退回及折讓負 債準備,本公司管理階層定期檢視估計之合理性。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之銷貨退回及折讓負債準備金額為3,900 仟元。如實際之最終結果與本公司管理階層之估計差異達 10%,銷貨退回及折讓負 債準備之帳面金額估計將減少或增加 390 仟元。

(3) 存貨之評價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9 所述,存貨期末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逐項比較。淨變現價值係指在 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 成本後之餘額。該等估計係本公司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 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存貨淨額為 520,824 仟元,已減除備抵存貨 跌價損失 3,209 仟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 非金融資產(商譽除外)減損之評估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8 所述,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 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 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帶來之估計改 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或迴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非金融資產減損情形,請參閱個體財務報 告附註六.25。

(5)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21 所述,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 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 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營業收入成長及利潤率、可使 用之虧損扣抵、稅務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 之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為 2,280 仟元,有 關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金額,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24(7)。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12.31 104.12.31
現金及零用金 \$1,680 \$2,908
支票及活期存款 9,479 120,004

\$11,159 \$122,912

上述銀行存款未有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事。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1)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與金融機構簽訂之遠期外匯合約,主要目的係以規避外幣 債權債務匯率變動所為之財務避險操作,惟因不符合避險有效性之條件,故不適用 避險會計。
  • (2) 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並未有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 合約。
  • (3)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因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而產生之 淨利益分別為 0 元及 63 仟元,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應收帳款淨額

105.12.31 104.12.31
應收帳款 \$26,423 \$20,469
減:備抵呆帳 - -

\$26,423 \$20,469

(1)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備抵呆帳均無增減變動情形。

(2) 有關本公司應收帳款信用風險資訊之揭露,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二.2(3)B。

4.存貨淨額

105.12.31 成 本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商 品 \$22,092 \$- \$22,092 原 料 1,083 - 1,083 物 料 15,961 (17) 15,944 在 製 品 315,901 (683) 315,218 製 成 品 168,996 (2,509) 166,487 合 計 \$524,033 \$(3,209) \$520,824

104.12.31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182,823 \$(5,043) \$177,780
16,874 (36) 16,838

225,992 (11,291) 214,701

313,370 (37,900) 275,470
\$739,059 \$(54,270) \$684,789

(1) 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明細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存貨轉列銷貨成本 \$3,589,176 \$3,164,923
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 - 25,581
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 (51,061) -
營業成本合計 \$3,538,115 \$3,190,504

(2) 民國一○五年度因先前導致部分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因出售而消失,致產生存 貨淨變現價值回升,因而減少銷貨成本 51,061 仟元。

(3) 上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5.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05.12.31 104.12.31
受限制活期存款 \$4,556 \$-
受限制定期存款 - 20,343

\$4,556 \$20,343

有關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八。

6.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所持權益 所持權益
105.12.31 比例(%) 104.12.31 比例(%)
\$76,363 99.99 \$71,366 99.99
182,781 99.99 176,695 99.99
234,500 99.99 239,431 99.99
\$493,644 \$487,492

(2)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期初餘額 \$487,492 \$586,042
本期享有(損)益之份額 20,652 (38,100)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3,02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變動所享有之份額 (14,500) (57,424)
期末餘額 \$493,644 \$487,492
  • (3)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對上述子公司所享有權益份額之變 動,係依據各子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計算而得。
  • (4) 本公司之子公司均已列入編製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合併個體 中。
  • (5) 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未有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7.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未完工程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及待驗設備
105 年度
原始成本:
期初餘額 \$312,736 \$366,503 \$3,803,711 \$12,389 \$9,424 \$32,950 \$74,660 \$4,612,373
本期增添 - - - - - - 2,969 2,969
本期處分 - - - (175) - (258) - (433)
其他-重分類 - - 2,519 450 - - (2,969) -
期末餘額 312,736 366,503 3,806,230 12,664 9,424 32,692 74,660 4,614,909
累計折舊:
期初餘額 - 354,986 3,014,094 10,950 8,834 31,726 - 3,420,590
本期折舊 - 1,090 107,237 390 165 713 - 109,595
本期處分 - - - (175) - (258) - (433)
期末餘額 - 356,076 3,121,331 11,165 8,999 32,181 - 3,529,752
期末帳面金額 \$312,736 \$10,427 \$684,899 \$1,499 \$425 \$511 \$74,660 \$1,085,157
104 年度
原始成本:
期初餘額 \$312,736 \$366,503 \$3,804,881 \$11,082 \$11,779 \$32,950 \$19,065 \$4,558,996
本期增添 - - - - - - 64,453 64,453
本期處分 - - (8,447) (125) (2,504) - - (11,076)
其他-重分類 - - 7,277 1,432 149 - (8,858) -
期末餘額 312,736 366,503 3,803,711 12,389 9,424 32,950 74,660 4,612,373
累計折舊:
期初餘額 - 353,852 2,915,199 10,990 10,860 30,242 - 3,321,143
本期折舊 - 1,134 107,342 85 478 1,484 - 110,523
本期處分 - - (8,447) (125) (2,504) - - (11,076)
期末餘額 - 354,986 3,014,094 10,950 8,834 31,726 - 3,420,590
期末帳面金額 \$312,736 \$11,517 \$789,617 \$1,439 \$590 \$1,224 \$74,660 \$1,191,783
  • (2) 本公司歷年來曾依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令辦理資產重估價,重估增 值總額計 1,187 仟元,原列為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惟本公司已於民國 一○一年一月一日(本公司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日)選擇以該重估價值作為重估 價日之認定成本。
  • (3)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均無因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而將借款成本資 本化之情事。
  • (4)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均無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之情形。
  • (5) 有關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八。
105
年度
104
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7(1)列示之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本期增添 \$2,969 \$64,453
加:期初應付票據 - 483
期初其他應付款 2,646 -
減:期末其他應付款 - (2,646)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現金流出 \$5,615 \$62,290

(6) 個體現金流量表列示之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 本公司出租資產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運輸設備 \$1,432 \$1,535
減:累計折舊 (418) (98)
出租資產淨額 \$1,014 \$1,437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七月起陸續將運輸設備出租予摩力美科技(股)公司,租賃期間 至雙方終止合約為止。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投資性不動產

(1)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105
年度

房屋及建築
原始成本:
期初餘額 \$76,523 \$49,850 \$126,373
本期增添 - - -
本期處分 - - -
期末餘額 76,523 49,850 126,373
累計折舊:
期初餘額 - 16,936 16,936
本期折舊 - 1,001 1,001
本期處分 - - -
期末餘額 - 17,937 17,937
累計減損:
期初餘額 - 19,000 19,000
本期減損 - - -
本期迴轉 - - -
期末餘額 - 19,000 19,000
期末帳面金額 \$76,523 \$12,913 \$89,436
104
年度

房屋及建築
原始成本:
期初餘額 \$76,523 \$49,850 \$126,373
本期增添 - - -
本期處分 - - -
期末餘額 76,523 49,850 126,373
累計折舊:
期初餘額 - 15,935 15,935
本期折舊 - 1,001 1,001
本期處分 - - -
期末餘額 - 16,936 16,936
累計減損:
期初餘額 - 19,000 19,000
本期減損 - - -
本期迴轉 - - -
期末餘額 - 19,000 19,000
期末帳面金額 \$76,523 \$13,914 \$90,437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本公司所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如下:

105.12.31 104.12.31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 \$307,605 \$257,604

上述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係依公告市價查詢實價登錄資訊所評價之結果。

(3)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所產生之收入及費用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172 \$172
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
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包括維修) \$1,001 \$1,001
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
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包括維修) \$- \$-

(4) 有關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減損情形,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25。

  • (5) 有關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八。
  • (6)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均無因取得投資性不動產而將借款成本資本化之 情事。

9.無形資產

(1) 本公司無形資產-電腦軟體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原始成本:
期初餘額
\$8,739
\$8,739
105
年度
104
年度
本期增添 - -
本期減少-到期除列
-
-
期末餘額
8,739
8,739
累計攤銷:
(8,549)
(8,365)
期初餘額
本期攤銷
(120)
(184)
本期減少-到期除列
-
-
期末餘額
(8,669)
(8,549)
期末帳面金額
\$70
\$190

(2)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均無無形資產減損之情形。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05.12.31 104.12.31
擔保借款 \$938,911 \$1,344,055

(1)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借款利率資訊如下:

借款性質 105.12.31 104.12.31
擔保借款 2.00%-2.65% 2.22%-2.37%
  • (2) 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列短期借款已逾期未償還之金額為 280,499 仟元及其衍生之利息亦未支付,因上列短期借款而估列之應付利息金額為 13,068 仟 元,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有關上列短期借款之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 註十二.3 項下說明。嗣於民國一○五年八月十日本公司與債權銀行業已對本公司申 請授信條件變更案達成協議並簽訂契約,主要授信條件變更內容如下:
  • A.原民國一○三年十二月簽訂之綜合購料週轉金借款額度 15.5 億元,改為 13.3157 億元,並展延到期日至民國一○六年一月底;原已到期之借款本金自民國一○五 年八月起按月定額償還,剩餘本金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底完成清償;借款本金 於償還後,得於償還借款本金金額內回復額度循環動用。
  • B.已滯欠之利息、違約金及訴訟費用於展期簽約時,一次清償。
  • C.若有一期未依約履行,各筆借款即視同提前到期,減免之利息、違約金等,依原 條件計收,且額度暫停動用。
  • D.信用狀開狀用途為購置機器設備零配件時,按開狀金額徵提等值之新台幣還款本 票及本票授權書。
  • E.本公司原提供予債權銀行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機器設備之動產抵押權,得予以 塗銷。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無逾期未償還之短期借款及其衍生 之利息,並已於民國一○六年一月十六日再與債權銀行簽訂為期一年之綜合授信契 約。

(3) 本公司提供短期借款之擔保品,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八。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1.負債準備-流動

105.12.31 104.12.31
銷貨退回及折讓負債準備 \$3,900 \$2,869
(1) 本公司負債準備本期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銷貨退回及折讓
期初帳面金額 \$2,869 \$7,464
本期新增負債準備 3,900 2,869
本期使用 - -
本期迴轉 (2,869) (7,464)
期末帳面金額 \$3,900 \$2,869

(2) 銷貨退回及折讓負債準備係產品銷售所認列之負債準備,本公司管理階層係依據過 去實際發生銷貨退回及折讓之經驗及考量所有可能發生結果之機率,對清償現時義 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之現值,該負債準備預期多數於銷售後一年內發生。

12.退職後福利

  • (1) 確定福利計畫
  • A.本公司以員工服務年資及退休前預期工資為基礎,訂有員工退休辦法,並依「勞 動基準法」之規定,按每月給付薪資總額一定比率提撥退休準備金,撥交由勞工 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儲存及支用。由於此項退休準備金與本公司完全分離, 故未包含於個體財務報告中。

B.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金額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期初金額 \$6,240 \$3,840
淨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220) 2,400
期末金額 \$4,020 \$6,240

C.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5.12.31 104.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49,283 \$49,360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31,522) (31,783)
淨確定福利負債 \$17,761 \$17,577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D.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期初帳面金額 \$49,360 \$50,220
當期服務成本 75 158
利息費用 839 1,004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失 1,738 1,815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失)
242 (3,837)
支付之福利 (2,971) -
期末帳面金額 \$49,283 \$49,360

E.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期初帳面金額 \$31,783 \$30,772
利息收入 540 615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240) 378
雇主之提撥金 2,410 18
支付之福利 (2,971) -
期末帳面金額 \$31,522 \$31,783
  • (A) 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之規定,本公司計畫資產之收支、 保管及運用,係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委託臺灣銀行辦理,其中保管、運用, 並得委託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該基金之運用範圍包括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 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投資國內外債務證券、投資國內 公開募集或私募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共同信託 基金受益證券或集合信託商品、投資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受益 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投資國內外不動產及其證券化商品、投資國內 外商品現貨、從事國內外衍生金融商品交易、從事有價證券出借交易等,且 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台灣銀行提供基金提撥及收益率, 以及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基金資產配置等資訊,請參考行 政院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
  • (B) 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專戶儲存臺灣銀行之 退休準備金餘額分別為 31,522 仟元及 31,783 仟元。
  • (C)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民國一○ 六年度提撥金額為 774 仟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F.認列為損益之退休金費用金額及帳列情形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75 \$158
利息費用 839 1,004
利息收入 (540) (615)

\$374 \$547
105
年度
104
年度
營業成本 \$298 \$279
推銷費用 10 -
管理費用 66 267
其他利益及損失-停工損失 - 1

\$374 \$547

G.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所使用之主要精算假設如下:

105.12.31 104.12.31
折現率 1.40% 1.70%
預期薪資增加率 2.00% 2.00%

有關本公司若精算假設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其影響淨確定福利負債金額之敏感 度分析,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2(1)。

H.確定福利義務之到期概況資訊如下:

105.12.31 104.12.31
加權平均存續期間 13
13
未來福利支付之到期分析
1
年內
\$839 \$749
2

5
7,656 6,479
6
年以上
50,098 54,608
未折現金額合計 \$58,593 \$61,836
  • (2) 確定提撥計畫
  • A.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採確定提撥計畫。實施 後員工得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 度並保留適用該條例前之工作年資。對適用該條例之員工,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 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之百分之六,並將按月提繳之退休金, 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本公司於按月提繳退休金後,不 負有支付額外提撥金之法定及推定義務。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本公司因採確定提撥計畫而認列之退休金費用金額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營業成本 \$2,465 \$2,291
推銷費用 97 121
管理費用 733 753
其他利益及損失-停工損失 - 186

\$3,295 \$3,351

13.股 本

已登記額定股本 已發行普通股,每股面額 10
(仟股)(註) 股數(仟股)
104.01.01
餘額
378,800 322,834 \$3,228,341
104.12.31
餘額
378,800 322,834 \$3,228,341
105.12.31
餘額
378,800 322,834 \$3,228,341

註: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額定股本總額提高至 5,000,000 仟元,分為 500,0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分次發行,惟前述額定股本修 正,依規定尚無法辦理變更登記。

本公司所發行之普通股,其相關權利、優先權及限制如下:

  • (1) 各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 (2) 股息及紅利之分派,以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為準。
  • (3) 清償債務後,賸餘之財產按各股東股份比例分派。

14.資本公積

105.12.31 104.12.31
庫藏股票交易 \$449,535 \$449,535

本公司依公司法之規定,資本公積除用於彌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惟公司無虧損者, 得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彌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 公積補充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5.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令規定,為維持公司財務結構之健全及穩定,其相 關規範如下:

  • (1) 於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 換算調整數(利益),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 分,分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但轉換日因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產 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不足提列時,得僅就因轉換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產生之保留 盈餘增加數予以提列。嗣後公司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 (2) 於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就當年度 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 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工具利益及損失 等累計餘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 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不得分派;但公司已依前款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應就已提列數額與其他權益 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 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16.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1) 依照本公司原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 提百分之十為法定公積及就當年度發生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 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 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配前先行扣 除。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擬定分配案,提經股東會通過後方可分配之,其中提撥員 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二。

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七日本公司依民國一○四年五月二十日公司法修正及民國一 ○四年六月十一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402413890 號函之規定,經股東常會決議修改 公司章程如下:

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2%~3%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 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 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 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 董事酬勞。前述所稱之當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 勞前之利益。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 公積及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 擬定分派案,提經股東會通過後方可分派之。

(2) 本公司原股利政策為:本公司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為持續擴充規模,提升 競爭力,本公司採取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互相配合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零至百 分之五十,股票股利百分之百至百分之五十;惟公司得視經濟狀況、產業發展及資 金需求等因素,於必要時調整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分配原則。

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七日本公司經股東常會決議修改為:本公司依所營事業所處 經濟環境變動特性,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 需求,就上列可分配盈餘擬定盈餘分配案,提報股東會決議,其中股東現金紅利不 得低於發放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十,但股東現金紅利若每股低於 0.5 元得不予發放, 改以股票紅利發放。

  • (3) 有關員工及董監酬勞之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20 項 下說明。
  • (4)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底均為累積虧損,故無盈餘可供分配。

17.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105
年度
104
年度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期初餘額 \$(2,002) \$55,422
本期發生 (14,500) (57,424)
重分類為損(益) - -
期末餘額 \$(16,502) \$(2,002)

18.庫藏股票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之投資視為庫藏股票,其相關資訊揭露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持有本公司股票 股數 股數 股數 股數
收回原因 之子公司名稱 (仟股) 金額 (仟股) 金額 (仟股) 金額 (仟股) 金額
105年度
維護公司信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 20,635 \$17,745 - \$- - \$- 20,635 \$17,745
用及股東 千億投資(股)公司 12,132 10,433 - - - - 12,132 10,433
權益 千盈投資(股)公司 8,900 7,655 - - - - 8,900 7,655

41,667 \$35,833 - \$- - \$- 41,667 \$35,833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持有本公司股票 股數 股數 股數 股數
收回原因 之子公司名稱 (仟股) 金額 (仟股) 金額 (仟股) 金額 (仟股) 金額
104年度
維護公司信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 20,635 \$17,745 - \$- - \$- 20,635 \$17,745
用及股東 千億投資(股)公司 12,132 10,433 - - - - 12,132 10,433
權益 千盈投資(股)公司 8,900 7,655 - - - - 8,900 7,655

41,667 \$35,833 - \$- - \$- 41,667 \$35,833

19.營業收入淨額

105
年度
104
年度
銷貨收入-鋼捲 \$3,695,115 \$2,977,375
其他營業收入 - 1,720

3,695,115 2,979,095
減:銷貨退回 (13,580) (5,281)
銷貨折讓 (33,378) (47,442)
營業收入淨額 \$3,648,157 \$2,926,372

20.營業成本及費用

本公司員工福利費用、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105
年度
104
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成本者 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註
1

2)
\$41,360 \$17,018 \$58,378 \$41,205 \$16,479 \$57,684
勞健保費用(註
2)
4,873 1,739 6,612 4,656 1,903 6,559
退休金費用(註
2)
2,763 906 3,669 2,570 1,141 3,711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註
2)
5,241 1,828 7,069 4,033 1,529 5,562
折舊費用(註
3)
108,407 1,188 109,595 100,922 1,153 102,075
攤銷費用 25 120 145 152 184 336
  • 註 1:(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均為累積虧損,故未估列 員工及董監酬勞。
  • (2)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相關資訊,或本公司董 事會擬議之盈餘分配案及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分配案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等相關訊息,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 註 2: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十一月停工生產,停工期間生產線所認列之薪資費用、勞 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及其他員工福利費用分別為 2,907 仟元、379 仟元、187 仟 元及 164 仟元,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 註 3: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所提列之折舊費用分別為 110,596 仟元及 111,524 仟元,其中因停工期間計提之折舊費用分別為 0 元及 8,448 仟元,及投資性不動產 -出租資產計提之折舊費用均為 1,001 仟元,分別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及其他收益 及費損淨額項下。
  • 註 4: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134 人及 143 人。

21.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105
年度
104
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出租資產
租金收入 \$172 \$172
折舊費用 (1,001) (1,001)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829) \$(829)

22.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105
年度
104
年度
利息收入 \$95 \$818
其他收入 9,894 4,105

\$9,989 \$4,923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5
年度
104
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63
融資產之淨利益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48,718 (17,56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利益 45 -
停工損失(註) - (13,721)
其他損失 (11,114) -

\$37,649 \$(31,227)

註:停工損失係包含停工期間生產線之員工福利費用、折舊費用及其他費用等,另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20 之註 2 及註 3 項下說明。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 財務成本

105
年度
104
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27,612) \$(22,061)
關係人借款利息 (4,390) (4,742)

\$(32,002) \$(26,803)

(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利益(損失)之份額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6(2)。

23.其他綜合損益

當期重 其他 所得稅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項目 當期產生 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利益 稅後金額
105年度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220) \$- \$(2,220) \$377 \$(1,84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採權益法認列子公司之備供出售金 (14,500) - (14,500) - (14,500)
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失

\$(16,720) \$- \$(16,720) \$377 \$(16,343)
104年度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400 \$- \$2,400 \$(408) \$1,992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採權益法認列子公司之備供出售金 (57,424) - (57,424) - (57,424)
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失

\$(55,024) \$- \$(55,024) \$(408) \$(55,432)

24.所得稅

(1)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含)以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均經稅捐稽徵機關 核定在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部分:

A.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05
年度
104
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應負擔之所得稅費用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
認列之調整 - -
所得稅費用 \$- \$-
B.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105
年度
104
年度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有關
之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377) \$408

(3)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之關係:

105
年度
104
年度
會計利潤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損) \$91,858 \$(408,793)
本公司所適用之稅率計算之稅額 \$15,616 \$(69,495)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
- -
調整項目
報稅上不可認列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39 6,515
暫時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15,655) 62,980
當期應負擔之所得稅費用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認列之調整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所得稅費用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尚未扣抵金額 最後
發生年度 105.12.31 104.12.31 扣抵年度
九十七 \$393,427 \$393,427 一○七
九十八 134,176 134,176 一○八
九十九 95,020 95,020 一○九
一○○ 291,017 291,017 一一○
一○一 407,770 407,770 一一一
一○二 268,611 268,611 一一二
一○三 86,078 86,078 一一三
一○四 332,570 332,570 一一四
一○五(估計) 21,442 - 一一五

\$2,030,111 \$2,008,669

(4) 本公司未使用虧損扣抵餘額相關資訊如下:

(5)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並無與直接借記或貸記權益有關之所得稅。

(6)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分析如下: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105
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提撥退休金費用財稅差異 \$1,903 \$- \$377 \$2,280
104
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提撥退休金費用財稅差異 \$2,384 \$(73) \$(408) \$1,903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73 \$(73) \$- \$-

(7)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因非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而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分別為 351,579 仟元及 363,723 仟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 本公司之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5.12.31 104.12.31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300,632 \$300,632
105
年度
104
年度
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
(9) 本公司之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105.12.31 104.12.31
87
年度以後
\$(2,480,039) \$(2,570,054)

25.非金融資產減損

(1) 本公司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處理其所規範之資產。截至民國一○ 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計減損餘額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投資性不動產 \$19,000 \$19,000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第四季對於投資性不動產-土地及房屋之評估係採用淨公允 價值作為可回收金額,經鑑價評估後估計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就其差額 24,997 仟元認列為減損損失。嗣於民國一○三年第二季前述投資性不動產-土地及房屋經依 公告市價查詢實價登錄資訊作為評價基礎,經評估後土地之估計可回收金額高於帳 面金額,就其差額 5,997 仟元予以迴轉。

26.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流通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 股數計算之,其計算如下:

104
年度
104
年度
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損) \$91,858 \$(408,793)
加權平均股數(已扣除庫藏股票) 281,167
仟股
281,167
仟股
基本每股盈餘(稅後)(元) \$0.33 \$(1.4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七、關係人交易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租金收入

本公司因出租部分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運輸設備予本公司之子公司及 其他關係人使用而發生之租金收入(租金係分別每年及每半年收取一次)如下,另請參 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7(7)及六.8(3)。

關係人類別 105
年度
104
年度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租金收入
子公司 \$115 \$115
其他關係人 57 57

\$172 \$172

2.資金融通

本公司向關係人借入資金情形如下:

關係人類別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區間 利息支出總額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105
年度
子公司 \$223,000 \$109,000 2.00%-2.77% \$4,390
104
年度
子公司 \$233,000 \$222,000 2.77%-2.87% \$4,742

3.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債權債務情形

關係人類別 105.12.31 104.12.31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子公司 \$109,449 \$222,505

4.主要管理人員薪酬總額資訊

本公司給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薪酬總額相關資訊彙總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短期福利 \$1,554 \$739
退職後福利 39 17

\$1,593 \$756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係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 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決定。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八、質押之資產

1.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中,已提供金融機構作為融資之 擔保者如下:




105.12.31 104.12.31 抵押機構 擔保債務內容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受限制定期存款 \$- \$20,343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短期借款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12,736 312,736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短期借款
房屋及建築 1,240 1,433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短期借款
機器設備 - 225,094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短期借款
投資性不動產

74,997 74,997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短期借款

\$388,973 \$634,603
  • 2.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因債權銀行聲請而經法院執行假 扣押銀行活期存款之金額分別為 4,556 仟元及 0 元,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另請 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二.3 項下說明。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有下列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未列入 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中:

1.本公司已開立而尚未使用信用狀餘額為美金 149 仟元。

2.本公司因興建廠房及購置設備已簽訂之重大合約金額約為 86,081 仟元,已支付 73,841 仟 元(含帳列應付數),未來尚需支付金額為 12,240 仟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二、其 他

1.資本管理

  • (1) 本公司管理資本之目標係為確保本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 他利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及產品或服務依相對 之風險水準訂價,以提供股東足夠之報酬。
  • (2) 本公司依風險比例設定資本金額,並根據經濟情況之變動及標的資產之風險特性, 進行資本結構管理並適度調整。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 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 (3) 本公司係以淨負債對資本總額比率為基礎,進行資本控管。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 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負債總額扣除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 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債。
  • (4) 本公司並無任何需遵循外部所加之資本規範。有關本公司各期之淨負債對資本總額 比率列示如下:
105.12.31 104.12.31
負債總額 \$1,131,090 \$1,648,269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11,159) (122,912)


1,119,931 1,525,357
權益總額 1,221,409 1,145,894
資本總額 \$2,341,340 \$2,671,251
淨負債對資本總額比率 47.83% 57.10%

2.財務風險管理

  • (1)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其他金融資產-流動、短期借款、其他 應付款項-關係人-資金融通及因營業活動產生之應收款項與應付款項等,並藉由該 等金融工具以調節營業資金需求,因此本公司之營運需承受多項財務風險,該等風 險包括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 險。本公司整體財務風險管理之目的,係為降低因金融市場變動而使得本公司暴露 於財務風險之潛在不利影響。
  • (2)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透過與本公司之營業單位密切聯繫,負責辨認、評估與規 避財務風險,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分析暴險程度,以管理 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並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與管理。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3) 本公司金融工具之主要風險說明如下:
  • A.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主要市場風險係因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貨或進貨等營運活動而產生 之匯率風險,及因金融工具交易而產生之利率風險或價格風險。

  • (A) 匯率風險
  • a.本公司係就整體匯率風險進行評估分析,並就已認列資產與負債及未來商 業交易暴露於重大匯率風險時,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利用遠期外匯合約 進行風險管理。

本公司於報導日具匯率波動重大暴險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金融資產及 負債,暨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敏感度分析係本公司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 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新台幣對各相關外幣升值 5%,其對稅前淨利 或權益之影響,若貶值 5%時,則對稅前淨利或權益將產生相反方向之影 響:

敏感度分析
稅前淨利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變動幅度 增減數 權益減少
105.12.31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570 32.2 \$18,114 5% \$906 \$-
非貨幣性項目:無。
衍生金融工具:無。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81 32.3 \$2,598 5% \$130 \$-
非貨幣性項目:無。

衍生金融工具:無。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敏感度分析
稅前淨利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變動幅度 增減數 權益減少
104.12.31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654 32.775 \$21,361 5% \$1,068 \$-


4,435 4.97 22,025 5% 1,101 -
非貨幣性項目:無。
衍生金融工具:無。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40,888 32.875 \$1,344,171 5% \$67,209 \$-

非貨幣性項目:無。

衍生金融工具:無。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之金 額及換算至個體財務報告表達貨幣之匯率資訊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功能性貨幣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48,718 - \$(17,569) -

b.另本公司所持有之遠期外匯合約雖因未符合避險會計之條件,惟持有之主 要目的仍係以規避外幣債權債務匯率變動(主要包含因非功能性貨幣如美 金等計價之銷貨及進貨)而產生之匯率風險所為之財務避險操作。有關前述 持有之遠期外匯合約而言,因匯率變動產生之損益大致會與被避險項目之 損益相抵銷,故無重大市場風險。至於前述被避險項目之外幣債權債務中 未能有效避險之淨部位,仍繫於外幣匯率變動之市場風險,其中主要則為 美金或人民幣貶值或升值,將產生匯兌損失或利益之風險。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 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利率風險包括固定利率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利率風險及浮動利率金 融工具之現金流量利率風險。固定利率金融工具係本公司所從事之受限制定 期存款、短期借款及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資金融通等;浮動利率金融工具 則係活期存款。本公司係以動態基礎對利率風險進行評估分析,藉由維持適 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以控管利率風險之暴險程度,若於未來利率風險 產生重大暴險時,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預計以遠期利率協定進行風險管理。

a.本公司固定及浮動利率之金融資產與負債

105.12.31 104.12.31
固定利率
金融資產 \$- \$20,343
金融負債 (1,047,911) (1,566,055)

\$(1,047,911) \$(1,545,712)
浮動利率
金融資產 \$14,004 \$119,845
金融負債 - -

\$14,004 \$119,845

b.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所從事之浮動利率金融資產,若於報導日之市場存款利率增加 0.5%,並假設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且在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 下,將使得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之稅前淨利分別增加 70 仟元 及 599 仟元。

(C) 其他價格風險

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持有之權益證券均未 於初級或次級交易市場買賣,故無權益價格風險。

B.信用風險

(A)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金融資產受到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合約之潛在影 響,其影響包括本公司所從事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集中程度、組成要素、合 約金額及其他應收款。本公司為降低信用風險,對於銀行存款及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等金融資產之交易對象均為國內外知名之金融機構 ,而對於應收款項,因其於資產負債表日均未有逾授信期間之情形,且因本 公司主要以銀行信用狀進行交易,及與金融機構承作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讓 售合約,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且經評估分析後亦尚無須提列備抵帳戶應收 帳款減損之情形。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 應收帳款信用風險集中程度分析如下:

105.12.31 104.12.31
前十大客戶佔應收帳款比重 39.62% -%

C.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履行營運之所有合 約義務,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銀行融資係本公司之重要流動性來源,管 理階層係透過資本結構管理、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及遵循借款合約條款, 以確保銀行融資之再取得,進而降低流動性風險。惟自民國一○四年底起,本公 司因國內外景氣低迷及國際鎳價持續下滑之影響,致營運嚴峻,公司嚴重虧損, 經營面臨重大困難,且原以銀行信用狀購料之借款,由於存貨未能如期去化,致 銀行借款到期無法順利償還,因此,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二月三日經董事會決 議向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有關本公司管理階層欲採行之因應對策等相關說 明,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二.3。另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八月十日與債權 銀行業已對本公司申請授信條件變更案達成協議並進行契約簽訂,主要授信條件 變更內容,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10(2)。

另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合約所產生之美金現金流出,以營運資金足以支應,且 因遠期外匯合約之匯率已確定,故不致有重大之現金流量風險。

(A) 銀行融資尚可動用額度

105.12.31 104.12.31
短期借款 \$392,659 \$-

(B) 金融負債未折現之到期分析

超過一年 超過二年 超過五年
短於一年 至二年 至五年 以上
105.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938,911 \$- \$- \$- \$938,911
應付票據 25,217 - - - 25,217
應付帳款 6,938 - - - 6,938
其他應付款 28,401 - - - 28,401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109,449 - - - 109,449

\$1,108,916 \$- \$- \$- \$1,108,916

衍生金融負債:無。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短於一年 至二年 至五年 以上
104.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344,055 \$- \$- \$- \$1,344,055
應付票據 13,291 - - - 13,291
應付帳款 6,764 - - - 6,764
其他應付款 40,770 - - - 40,77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222,505 - - - 222,505

\$1,627,385 \$- \$- \$- \$1,627,385

超過一年 超過二年 超過五年

衍生金融負債:無。

(4)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之金融工具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 A.金融工具公允價值所採用之方法及當使用評價技術時所採用之假設
  • (A) 短期金融工具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金額估計其公允價值,因為此類金 融工具到期日甚近,若以未來現金流量按市場利率折現之現值近似於帳面金 額,故其帳面金額應屬估計公允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 現金、應收帳款淨額、其他應收款、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其他 應付款(含關係人)。
  • (B) 其他金融資產以帳面金額估計其公允價值,係因預計未來收取之金額按市場 利率折現之現值近似於帳面金額,故其帳面金額應屬估計公允價值之合理基 礎。
  • (C) 衍生金融工具如有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允價值。若無市場價格 可供參考時,則假設本公司若依約定在報導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 須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益,其公允價值係以 合約遠期價格及現時遠期價格之差額,以無風險利率依合約剩餘到期期間予 以折現估計之。
  • B.公允價值衡量之分類層級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且具重要性 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對相同資產或負債於可取得之活絡市場報價(未經調整)。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 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於原始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 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 轉。

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未有重複性及非重複性基 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

3.繼續經營之不確定性

本公司因受不銹鋼市場景氣低迷及國際鎳價下滑之影響,且無法如期支付以銀行信用狀 購料之借款,使得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為使公司能正常營運、保障員工工 作及股東權益,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二月三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向臺灣臺南地 方法院提出重整及緊急處分之聲請,並於民國一○五年二月十五日接獲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裁定緊急處分,期間不超過九十日,嗣後因債權銀行提出抗告,本公司於民國一○五 年三月十五日再接獲該法院裁定廢棄原裁定緊急處分,並發回原審,惟於民國一○五年 六月十四日本公司接獲該法院裁定前述聲請均予以駁回,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五年六月 二十三日向該法院提出抗告。嗣於民國一○五年八月十日本公司與債權銀行業已對本公 司申請授信條件變更案達成協議並簽訂契約後,本公司向該法院聲請撤回重整及緊急處 分之聲請,並於民國一○五年九月七日接獲該法院裁定撤回前述之聲請。另本公司於民 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接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執行因債權銀行聲請假扣押本公司部 分銀行帳戶及查封部分投資性不動產,惟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前述資 產之限制尚未解除。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 432,154 仟元,待 彌補虧損 2,480,039 仟元超過實收股本二分之一,本公司擬採取下列因應對策改善營運 狀況及財務結構,以維持公司繼續經營:

(1) 現有銀行債務續約展延

與債權銀行聯繫協商到期債務續約展延,並取得可動用之循環借款額度,以疏解目 前流動資金不足清償已到期債務之困境,並維持公司營運正常運行。對此,本公司 除於民國一○五年八月十日與債權銀行業已對本公司申請授信條件變更案達成協 議並簽訂契約,主要授信條件變更內容,請參閱個體財報告附註六.10(2)外,並已 於民國一○六年一月十六日再與債權銀行簽訂為期一年之綜合授信契約。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 改善資本結構
  • A.活化土地資產:本公司持有之土地緊臨麻豆交流道,業經台南市政府列入重劃, 目前由內政部審議中。若於土地重劃後,扣除本公司廠房所需使用之面積,尚有 土地可供處分,預期其所挹注之資金,將可大幅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 B.辦理現金增資:於公司經營漸次改善及景氣預期好轉,屆時於適當時機引進新投 資人參與經營,注入新資金,以充裕公司自有資本。
  • (3) 加強業務推展與多角化經營
  • A.目前公司銷售以內銷為主,隨著國際經濟環境變化,外銷市場仍有極大發展空間, 未來配合政府政策,進軍東南亞新興市場及其他具潛力之國際市場,以分散風險 及擴展業務。
  • B.本公司隨著第二座軋延機與相關電控設備陸續修護完竣並配合景氣逐漸復甦,公 司營運狀況可漸入佳境。
  • C.發展多角化經營策略:

利用現有電動車廠設備,擴充規模,研發創新,攻占市場,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4) 撙節支出,降低經營成本 A.撙節各項費用支出,如水電、紙張等其他非必要性之費用,並降低經營成本。

B.與銀行協商降低借款利率,以降低成本負擔。

本公司認為雖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 432,154 仟 元,待彌補虧損 2,480,039 仟元超過實收股本二分之一,但採行上述因應對策後,本公 司營運狀況及財務結構應可獲得改善,繼續經營應不致存在不確定性,故本公司民國一 ○五年個體財務報告仍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編製。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補充揭露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各項資訊如下:

  •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事項。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詳附表 二。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此事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 項。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此事項。
  • (10)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詳附表三。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補充揭露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 響、控制或合資權益者之相關資訊:詳附表四。

3.大陸投資資訊

無此事項。

十四、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故個體財務報告依規定得不予以揭露。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

是否為 本 期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利率 資金貸與 業務往來 有短期融通資 提列備抵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額
資金貸與
總限額
編號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關係人 最高金額 (105.12.31) 金額 區間 性質 金額 金必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註1) (註1)
1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 本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108,859 \$ 81,423 \$ 53,000 2.00%~2.77% 有短期融通 資金之必要 \$
-
營運週轉 \$
-
- \$ - \$
115,847
\$ 115,847
2 千億投資(股)公司 本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94,148
(註2)
60,304 56,000 2.00%~2.77% 有短期融通 資金之必要 - 營運週轉 - - - 86,076 86,076
3 千盈投資(股)公司 本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36,895 9,069 - 2.00%~2.77% 有短期融通 資金之必要 - 營運週轉 - - - 40,054 40,054

註1:依資金貸與公司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規定,皆不得超過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2:千億投資(股)公司民國一○四年度財務報表於經會計師查核後,其財務報表淨值降低,致使資金貸與餘額超限,該公司已依所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完成改善。

附表二: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期末(105.12.31)
有價證券 股數/單位數
持有之公司 種類 有價證券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項目 (仟股或仟單位)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淨值 備註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 股票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母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0,635 \$
55,095
6.39% \$
55,095
(註1及3)
股票 燁輝企業(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316 14,806 0.08% 14,806 -
股票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396 11,380 0.02% 11,380 -
股票 泰金寶科技(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698 2,053 0.02% 2,053 -
股票 華泰電子(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71 1,941 0.02% 1,941 -
股票 錸德科技(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01 517 0.01% 517 -
股票 合邦電子(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47 789 0.08% 789 -
股票 亞太電信(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00 103,500 0.23% 103,500 -
股票 新燕實業(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3 160 0.07% 160 -
股票 台灣日光燈(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 - 0.03% - -
股票 雅新實業(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10 - 0.02% - -
千億投資(股)公司 股票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母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2,132 32,391 3.76% 32,391 (註1及4)
股票 大成不銹鋼工業(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416 24,918 0.17% 24,918 -
股票 士林電機廠(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74 11,097 0.05% 11,097 -
股票 臺鹽實業(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33 6,837 0.12% 6,837 -
股票 東森國際(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83 2,020 0.04% 2,020 -
股票 錸德科技(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01 517 0.01% 517 -
股票 海悅國際開發(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7 133 0.01% 133 -
股票 合邦電子(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9 317 0.03% 317 -
股票 台灣表面黏著科技(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10 5,544 0.07% 5,544 -
股票 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529 4,350 0.02% 4,350 (註6)
股票 大魯閣纖維(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78 4,532 0.16% 4,532 -
股票 建台水泥(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360 - 0.11% - -
股票 雅新實業(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385 - 0.04% - -
千盈投資(股)公司 股票 大成不銹鋼工業(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238 21,789 0.15% 21,789 -
股票 錸德科技(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01 517 0.01% 517 -
股票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母子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8,900 23,764 2.76% 23,764 (註2及5)

註1:摩力美科技(股)公司及千億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項下,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其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註2:千盈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帳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其價值變動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註3:將帳面金額17,745仟元於個體財務報告轉列於庫藏股票項下表達。

註4:將帳面金額10,433仟元於個體財務報告轉列於庫藏股票項下表達。

註5:將帳面金額7,655仟元於個體財務報告轉列於庫藏股票項下表達。

註6:千億投資(股)公司於操作期貨交易與凱基期貨(股)公司產生雙方認定差異而未補足保證金1,938仟元,凱基期貨(股)公司遂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並於民國 一○五年三月該法院對千億投資(股)公司存放於凱基證券(股)公司之有價證券執行假扣押,該有價證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帳面金額為2,058仟元。

附表三: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合併總營收 2926372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
關係(註2)
會計項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註3)
0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千億投資(股)公司 1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56,258 資金融通及衍生利息 2.51%
0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 1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53,191 資金融通及衍生利息 2.37%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 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另重要交易揭露標準為10,000仟元以上: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 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附表四: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105.12.31)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例(%) 帳面金額(註1及2)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註2) 備註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千盈投資(股)公司 台灣 投資業 \$ 197,999 \$ 197,999 19,799,982 99.99 \$
76,363
\$4,998 \$4,997 子公司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千億投資(股)公司 台灣 投資業 399,999 399,999 39,999,994 99.99 182,781 13,654 7,588 子公司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 台灣 買賣業 399,999 399,999 39,999,994 99.99 234,500 18,385 8,067 子公司

註1:係已將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為庫藏股票之調整後帳面金額。

註2: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而得。

1.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現金及零用金 \$ 1,680 1.民國105年12月31日匯率:
支票及活期存款 9,479 1 USD = NT 32.2
合 計 \$ 11,159 1 RMB = NT 4.64
1 HKD = NT 4.16
1 EUR = NT 33.92
1 JPY = NT 0.2757
2.含外幣:
USD 68,894.91元
RMB 24.71元
HKD 18,495元
EUR 1,530.00元
JPY 532,000.00元

2.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客 戶 名 稱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應收帳款 左列應收帳款係因
臻勤貿易有限公司 \$
15,967
營業而發生。
巨鑫不銹鋼工業有限公司 9,181

各戶餘額未超過本項 1,275
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合 計 26,423
減:備抵呆帳 -
淨 額 \$
26,423

3.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應收退稅款 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 \$ 89
其 他 17
合 計 \$ 106

4.存貨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金 額
項 目 摘 要 成 本 淨變現價值 備 註
商 品 \$ 22,092 \$
27,001
1.左列存貨並無提供擔保或
原 料 1,083 1,084 質押之情事。
物 料 15,961 16,245 2.存貨期末係按成本與淨變
在 製 品 315,901 369,191 現價值孰低評價,比較成
製 成 品 168,996 185,048 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
合 計 524,033 \$
598,569
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3,209) 目逐項比較。
淨 額 \$ 520,824

5.預付款項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用品盤存 \$ 96,185
預付貨款 3,362
留抵稅額 16,721

1,813
合 計 \$ 118,081

6.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暫 付 款 \$
26

7.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受限制活期存款
台灣銀行 \$ 4,556 左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提
供擔保或質押之情形,請
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八。

8.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期末餘額 公允價值/股權淨值 提供擔保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投資(損)益 未實現(損)益 股數 持股比例 金額 單價(元) 總價 或質押情
千盈投資(股)公司 19,799,982 \$ 71,366 - \$
-
- \$ - \$
4,997 \$
- 19,799,982 99.99% \$ 76,363 \$ 5.06 \$ 100,135 (註)
千億投資(股)公司 39,999,994 176,695 - - - 7,588 (1,502) 39,999,994 99.99% 182,781 5.38 215,191 (註)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 39,999,994 239,431 - - - -
8,067
(12,998) 39,999,994 99.99% 234,500 7.24 289,618 (註)
合 計 \$
487,492
\$
-
\$ - \$
20,652 \$
(14,500) \$
493,644
\$
604,944

註:係依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而得。

單位:新台幣仟元

9.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本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7(1)。

10.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7(1)。

11.投資性不動產成本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8(1)。

12.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8(1)。

13.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8(1)。

14.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9(1)。

15.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24(6)。

16.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變動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攤銷 重分類 期末餘額 備 註
遞延費用
供電設備維持費 \$
-
\$
762
\$
(25)
\$
-
\$
737

17.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借款種類 說明 期末餘額 契約期限 利率區間 尚可使用
融資額度
抵押或擔保 備 註
擔保借款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註1) \$
938,911
103.12.16-106.01.31(註1) 2.00% - 2.65% \$
392,659
(註2) 1.民國105年12月31日匯率:
1 USD = NT
32.2
2.含外幣:
USD
76,822.83元

註1: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10(2)。

註2:提供短期借款之擔保品,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八。

18.應付票據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供應商名稱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應付票據 左列應付票據係因
速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9,222 營業而發生。
品聖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2,463
高睦企業有限公司 1,696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416
其 他 各戶餘額未超過本項 10,420
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合 計 \$ 25,217

19.應付帳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供應商名稱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應付帳款 左列應付帳款係因
速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2,303 營業而產生。
上鋐企業有限公司 1,217
品聖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817
萬泰化工原料儀器有限公司 544
永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404
其 他 各戶餘額未超過本項 1,653
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合 計 \$ 6,938

20.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應付薪資及獎金 \$
14,201
應付水電費 7,433
應付運費 1,238
應付保險費 1,061
應付利息 691
其 他 3,777
合 計 \$
28,401

21.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關 係 人 名 稱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千億投資(股)公司 \$
56,258
左列向關係人資金融
摩力美科技(股)公司 53,191 通情形,請參閱個體
合 計 \$
109,449
財務報告附註七。

22.負債準備-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11。

23.預收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 513

24.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12(1)C。

25.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數 量 金 額 備 註
營業收入總額
銷貨收入
銷貨收入-鋼捲 64,086噸 \$ 3,695,115
減:銷貨退回 (13,580)
銷貨折讓 (33,378)
淨 額 \$ 3,648,157

26.營業成本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自製部分:
直接原料
期初盤存 \$ 182,823
加:本期進料淨額 2,839,066
減:期末盤存 (1,083)
本期耗用 3,020,806
直接人工 19,770
製造費用 405,778
製造成本 3,446,354
加:期初在製品 225,992
減:期末在製品 (315,901)
製成品成本 3,356,445
加:期初製成品 313,370
減:期末製成品 (168,996)
自製銷貨成本 3,500,819
外購部分:
期初商品存貨 -
加:本期進貨淨額 110,449
減:期末商品存貨 (22,092)
外購銷貨成本 88,357
銷貨成本合計 3,589,176
其他營業成本
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 (51,061)
營業成本總計 \$ 3,538,115

27.製造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折 舊 \$
108,407
水電瓦斯費 82,081
消 耗 品 79,239
燃 料 費 52,209
包 裝 費 29,024
薪資支出 24,353
修 繕 費 7,120
保 險 費 6,830
其他費用 16,515
合 計 \$
405,778

28.推銷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運 費 \$ 14,074
出口費用 1,295
佣 金 309
其他費用 2,797
合 計 \$ 18,475

29.管理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薪資支出 \$
16,007

3,445
勞 務 費 1,938
保 險 費 1,772
職工福利 1,613
交 際 費 1,286

1,188
水電瓦斯費 1,107
其他費用 6,812
合 計 \$
35,168

30.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21。

31.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