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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SC AGM Information 2025

Aug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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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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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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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CHIEN SHING STAINLESS STEEL CO., LTD.

114 年 股 東 常 會 議 事 手 冊

開會日期時間:中華民國114年6月4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整
開會地點:台南市南區新建路47號(夏都城旅安平館)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目 錄

壹、開 會 程 序----------------------------------------------------------1
貳、開 會 議 程----------------------------------------------------------2
一、報 告 事 項-----------------------------------------------------3
二、承 認 事 項-----------------------------------------------------3
三、討 論 事 項-----------------------------------------------------4
四、選 舉 事 項-----------------------------------------------------4
五、其他討論事項----------------------------------------------------5
六、臨 時 動 議-----------------------------------------------------5
七、散 會-----------------------------------------------------------5
參、附 件
一、113年度營業報告書-----------------------------------------------6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9
三、113年減資彌補虧損案之健全營運計劃辦理情形及執行成效------------10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告---------------------------------------11
五、113年度虧損撥補表----------------------------------------------20
六、「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21
肆、附 錄
一、公司章程【修訂前】---------------------------------------------22
二、董事選舉辦法---------------------------------------------------28
三、股東會議事規則-------------------------------------------------30
四、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及最低應持有股數-------------------------------32
五、其他說明事項---------------------------------------------------32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選舉事項
七、其他討論事項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 1 -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股東常會議程

開會日期時間:中華民國114 年6 月4 日(星期三)上午10 時30 分整
開會地點:台南市南區新建路47 號(夏都城旅安平館)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 1.113 年度營業報告

  •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3.113 年減資彌補虧損案之健全營運計劃辦理情形及執行成效報告

四、承認事項

  • 1.承認本公司113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 2.承認本公司113 年度虧損撥補案

五、討論事項

  • 1.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六、選舉事項

  • 1.補選本公司董事4 席(含獨立董事1席)案

七、其他討論事項

  •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 2 -

報告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113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核。
說明:本公司113 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6-8 頁附件一。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鑒核。
  • 說明:本公司113 年度決算表冊,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核竣事,並出具審查報告書。審計 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9 頁附件二。
第三案                                         (董事會提)
  • 案由:113年減資彌補虧損案之健全營運計劃辦理情形及執行成效報告,敬請 鑒核。

  • 說明:依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中華民國113年10月16日證保法字 第1130004170號函辦理。

  • 本公司因113年減資彌補虧損案,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健全營運計劃辦理情形 及執行成效」應提次年度股東會說明。減資彌補虧損案之健全營運計劃辦理情 形及執行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10頁附件三。

承認事項

承認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提請  承認。
  • 說明:1.本公司113 年度財務報告,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廖鴻儒會計師及 李季珍會計師查核竣事,連冋營業報告書等送交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畢,提請 股東會承認。

  • 2.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 請參閱本手冊第6-8頁附件一、第9頁附件二及第11-19頁附件四。

決議:
承認案二                                         (董事會提)
案由:承認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
  • 說明:1.本公司113年度期初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1,085,067,266元,減資彌補虧損為 新台幣1,085,067,260元,113年度稅後淨損為新台幣245,954,396元,確定福 利精算利益為新台幣36,177元,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益工具投資產生虧損為新台幣11,428,139元,期末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 257,346,364元。

  • 2.本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尚為累積虧損,不發放股東紅利、董事酬勞及員 工酬勞。

  • 3.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表,請參閱本手冊第20頁附件五。

  • 決議:

- 3 -

討論事項

討論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明:1.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6項之規定,爰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第25條、第27 條條文。

  • 2.「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21頁附件六。

  • 決議:

選舉事項

選舉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補選本公司董事4席(含獨立董事1席)案。
  • 說明:1.現任董事原7 席(含獨立董事3 席),因董事4 席(含獨立董事1 席)辭任,依 法補選董事4 席(含獨立董事1 席)。

  • 2.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請參閱本手冊第26-27 頁附錄二。

  • 3.依公司法規定,本次股東常會補選董事4席(含獨立董事1席),其任期自本次 114年6月4日股東常會散會後即就任至本屆董事任期迄日116年6月13日止。

  • 4.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含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 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選任之。

-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董事會提名

職稱
姓名
持股 現職 學歷 經歷 獨董達三
屆應說明
理由
董事 保利都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2,549,296
官田鋼鐵(股)公司董事
樂事綠能科技(股)公司董事
致和證券(股)公司董事
夏都富朗酒店(股)公司董事
新市紡織(股)公司董事
美優實業(股)公司監察人
不適用 官田鋼鐵(股)公司董事
樂事綠能科技(股)公司董事
致和證券(股)公司董事
夏都富朗酒店(股)公司董事
新市紡織(股)公司董事
美優實業(股)公司監察人


不適用
代表人:
張淑芬
6,070 股 官田鋼鐵(股)公司
管理部副總經理
中央大學
企業管理
碩士
官田鋼鐵(股)公司
管理部副總經理
不適用
董事 保利都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2,549,296
官田鋼鐵(股)公司董事
樂事綠能科技(股)公司董事
致和證券(股)公司董事
夏都富朗酒店(股)公司董事
新市紡織(股)公司董事
美優實業(股)公司監察人
不適用 官田鋼鐵(股)公司董事
樂事綠能科技(股)公司董事
致和證券(股)公司董事
夏都富朗酒店(股)公司董事
新市紡織(股)公司董事
美優實業(股)公司監察人


不適用
代表人:
郭穎謙
0 股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營業處副總經理
成功大學
企業管理
碩士
官田鋼鐵(股)公司
副總經理
不適用
董事 黃俊郎 3,743,460
日新金屬有限公司
負責人、董事
中華醫專
食品營養
專科
日新金屬有限公司
負責人、董事
不適用
- 4 -
獨立
董事
戴文雄 0 股 樂事綠能科技(股)公司台南

總顧問兼董事長室執行長
成功大學
材料科學
及工程學
系博士
台灣首府大學
校長講座教授校聘教授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南部科學
園區產學協會監事
5.敬請選舉
選舉結果:

其他討論事項

討論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 說明:1.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2.擬解除名單如下:
本公司職稱 姓名 兼任公司名稱 兼任職務名稱
法人董事 保利都投資(股)公司
樂事綠能科技(股)公司
官田鋼鐵(股)公司
夏都富朗酒店(股)公司
董事
董事
董事
法人董事代表人 張淑芬 官田鋼鐵(股)公司 管理部副總經理
董事 黃俊郎 日新金屬有限公司 負責人、董事
獨立董事 戴文雄 樂事綠能科技(股)公司 總顧問兼董事長室執行長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 5 -
附件一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報告書

一、 113 年度營業報告

(一) 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113 年全球經貿仍存在不穩定性,導致短期內需求難大幅提升。上半年不
銹鋼價格方面,受到鎳礦產區暴動影響,鎳價顯著性上漲,對於不銹鋼價格
亦帶來支撐力道。但隨著電價上漲及中國大陸供應過剩等因素,再加上地緣
政治的不確定因素,消費者對於市場充滿保守疑慮,因此不銹鋼市況仍處於
逆風地位。國內鋼捲盤價受牽於台幣貶值,鋼廠成本壓力仍處於高位,然而
顧慮到國際市場競爭力,唯有調降內外銷產品價格,才能吸引到消費買氣。
   本公司113年度營業收入為1,058,326仟元,較112年度之營業收入
738,691 仟元,增加43.27%;營業毛損204,950 仟元,較112年度營業毛損
155,834 仟元增加49,116 仟元,造成113 年度稅後淨損為245,954 仟元。
(二)預算執行情形:本公司113 年未對外公開財務預測資訊,故不適用。

(三) 財務收支、財務結構及獲利能力分析

分析項目 113 年度 112 年度
財務收支 營業收入淨額(仟元) 1,058,326 738,691

營業毛利(損)(仟元)
(204,950) (155,834)
稅後淨利(損)(仟元) (245,954) 228,218
財務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5.51 5.56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409.72 464.23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14.65) 13.74
權益報酬率(%) (15.52) 14.39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14.14) 8.66
純益率(%) (23.24) 30.89
每股盈餘(元)
(1.42)
1.32
※備註:112 年度每股盈餘因追溯減資,所以依減資後股數計算

(四)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經由冷軋廠製程單位的努力,透過即時反應系統及線上監控,力求
生產及維修作業省力化、自動化、並積極提高不銹鋼品質的穩定性、減少不良
率;未來並計畫透過第三方合作技術之交流,以求在品質上能更精進。

二、114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 6 -

(一) 經營方針:

雖然全球充滿高度不確定性,但目前看來不銹鋼、碳鋼價格均逐步回穩,
今年整體鋼鐵產業景氣可望相較去年更穩。隨著世界各地景氣的變動,公司除
加強訂單移轉靈活度,並持續深耕固有成熟通路、鞏固現有客戶,並積極開發
市場,亦加強與上游之聯繫,務求料源及價格之穩定度,以期擴大市場佔有銷
售率。
由於全球貿易保護主義盛行,近年許多國家相繼提出反傾銷貨進口防衛措
施方案,同時美中對抗日益角化,供應鏈重組,夾在兩強中凸顯出台灣業者在
全球貿易中扮演相對困難之處境。因此,除了仰賴政府的振興方案外,還將繼
續藉由鋼鐵業界上下游的資源整合,致力於降低產銷成本,以求提升公司及客
戶在鋼鐵市場的競爭力。
公司的營運方向也將隨市場的變化做適度調整,針對市場評估做出有利的
準備計畫與工作,以因應未來不銹鋼產業市場的實質情況,穩定中求成長。本
公司也將秉持品質穩定、穩定固有廠商、靈活銷售、服務完善等精神理念,並
積極因應局勢變化,掌握市場脈動,以期達成營運目標。

(二)重要之產銷政策:

  • 1.靈活應用各區域市場之價格差異,作最有利之切入及轉換,並積極拓展外銷 市場,可有利於單一市場發生變化時,有其可取代之新市場,增加其互補替 代性。

  • 2.營業確實執行計畫,加強與客戶溝通並加強售後服務。並與各地之貿易商密 切聯繫合作開發新客戶,以利產量增加後,新通路之鋪排。

  • 3.品質方面秉持品質第一,以「客戶至上」、「品質第一」為經營理念,並以 「合理價格」、「按時交貨」為品質政策,力求穩定客源。並秉持持續改善 之精神,作為公司經營之首要工作,提昇經營。並從客戶端收集問題點,改 善製造過程中產生的缺失,進而提高不銹鋼的品質,將品質取代價格,奠下 千興品牌商譽。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一)、開發多元內外銷市場

  • 1.善用各種管道拓展外銷,透過協力經銷商與現有國外商社拓展外銷訂單, 積極尋求拓展外銷市場契機,滿足國外客戶訂單需求。

  • 2.強化內銷通路拓展,穩定現有客戶及開發內銷新客戶。

  • 3.持續強化產製銷售差異化/客製化高附加價值之利基產品;提升產品附價, 增加薄板及新產品銷量,朝高值化、高質化方向如:1 米料、430 等客製化 產品努力。

(二)、原料採購

  • 1.建立合理原料安全庫存,控制原料交貨期,降低存貨資金積壓與跌價損失 風險。

  • 2.拓展料源供應商,建立市場詢價機制,即時掌握市場行情。

  • (三)、強化ESG 發展

  • 1.依法規時程推動公司治理3.0,並落實永續報告書之編製及資訊揭露,以提 升公司治理評鑑成績。

  • 2.因應氣候變遷,隨時注意並配合政府法令政策及永續發展路徑,落實溫室

- 7 -
氣體盤查、查證、減排之管理,邁向淨零碳排之遠景。
  • 3.持續改善職場環境及強化安全衛生管理,並致力拓展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 管道及落實污染防制等環境保護工作。

四、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 (一)、2022 年3 月鎳價失序事件已使投資人對鎳失去信心,整體鎳市顯得相對脆 弱且價格不穩定,不利於鎳及各產業市場長遠發展。在俄烏戰爭下,歐洲地 區能源及材料價格飆升,生產成本持續上升,且通貨膨脹嚴重,造成歐洲鋼 廠損失增加。然而,隨著不銹鋼主要產品之煉鋼原料價格上漲,促使歐美地 區不銹鋼合金附加價格持續提升,有利支撐不銹鋼後市價格,但因各地不銹 鋼用鋼需求仍顯疲軟,後市價格是否可順利提高則有待觀察。

  • (二)、由於全球經濟蓬勃發展,對鋼鐵的需求大增,帶動了上游原物料的需求, 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造成了原物料價格不斷的飆升並屢創新高。但近年來 在地緣政治不穩定及匯率、原物料等因素影響下,鋼鐵業亦受到深大影響; 在產能過剩、國際鋼價下滑等因素下,鋼廠普遍獲利不佳。亞洲各國因內銷 市場萎縮,遂將大量鋼品低價銷往其他國家,引發當地鋼鐵業者強烈抗議, 各國政府為保護當地業者的經營環境及生存,乃對國外進口鋼品課徵高額的 反傾銷稅,以抑制國外鋼品進口量。傾銷與反傾銷等貿易障礙,遂成了各國 鋼鐵業者無法避免的重要議題。

  • (三)、我國鋼鐵廠商在國內、外市場上,一向是競爭大於合作。但在全球經濟不 景氣及各國反傾銷之保護主義下,面對的是嚴峻的市場競爭,因此加強業界 上、中、下游之間的緊密合作及策略聯盟,以期促進產業鏈的連結,提升國 內競爭力更顯重要。

  • (四)、鋼鐵業為能資源密集產業,在環保法規愈趨嚴格及社會大眾日益關切之下, 政府開始擬定提出愈來愈多的環保法規要求,如國家能源政策、電價政策、 碳稅等各項環保法規標準。在法規日趨嚴格之情形下,連帶造成國內鋼鐵生 產成本也逐漸上升,預期對台灣鋼鐵業之國際競爭力將有一定程度的衝擊, 並連帶影響我國鋼鐵業永續經營之能力,鋼鐵業亦須提高能資源運用效率, 以降低經營成本及風險。

  • (五)、本公司市場主要銷售重心以國內市場為主、外銷為輔,在競爭激烈環境下 唯有努力穩定下游廠商並致力推動成本優勢,生產自動化,減少人力成本, 縮短交期,減少庫存成本,加強品質提昇,降低原料損耗成本,節約能源, 降低燃料成本等。在多管齊下的成本降低優勢中,開拓更多業務成長。

  • (六)、鋼鐵是建築的基本架構亦是現代社會的重要材之一。近期內,鋼鐵仍然是 無法取代的重要原料,尤其在建築、製造生產業中。因此,鍛造更「綠色」 的鋼鐵,就必定會成為未來趨勢。尤其是鋼鐵的生產過程會產生大量的溫室 氣體,是導致氣候變遷的一大原因。面對鋼鐵的減碳要求趨勢,嘗試導入減 碳技術或是新型的鋼鐵鍊造流程,以減少電力的使用與溫室氣體的排放是未 來趨勢之一。而本公司亦本著地球只有一個之理念,乃積極致力於減廢資源 化、能源效率再提昇、水資源循環再利用,以健全管理環境,降低生產對環 境之影響,使環境改善與經濟效益做正面之連結,邁向永續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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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長:魏福全 經理人:邱麗雲 會計主管:邱麗雲
- 8 -
附件二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三年度財務報告經委由勤業眾信聯合會
計師事務所廖鴻儒會計師及李季珍會計師共同查核簽證、連同營業報
告書及虧損撥補表,業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
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第三十六條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第二二八
條之規定,備具本報告書,報請  鑒察。
此  致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 9 -
附件三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減資彌補虧損案之健全營運計劃辦理情形及執行成效

一、 減資彌補虧損辦理情形:

本公司於113 年11 月6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資新
台幣1,085,067,2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08,506,726股,減資比例
38.59152208%。此項減資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 年12 月3 日
臺證上一字第1131805524 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13 年12 月26 日經授商
字第113302177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減資後換發新股亦已於114年2月
12 日上市掛牌買賣。
二、健全營運計畫已按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提報 114 年股東會報告如下:
本公司為提升每股淨值及強化資本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資後113
年12 月31 日每股淨值為8.48 元,較減資前113 年9 月30 日每股淨值為5.52
元,增加2.96 元。
本公司 114 年度仍秉持精實求新、穩健經營的態度,除持續努力不懈外,
仍積極拓展客源,以期增加營收;另一方面則強化與上游廠商之合作關係,降
低原料採購成本,並加強內部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與浪費,嚴格控管加工
成本。短期目標以降低製造成本,達成損益兩平,中期目標則以爭取獲利為主,
追求全體股東最大利益。
本公司未來將由營銷採購小組共同規劃公司整體營運計畫並落實進行,以
期加速改善公司的營運。有關 113 年營運計畫執行相關事項,請參閱 113 年
度營業報告書。
- 10 -

附件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千興公司)民國 113 12 31 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 113 1 1 日至 12 31 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 量表,以及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千興公司民國 113 12 31 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 113 1 1 日至 12 31 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
千興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
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千興公司民國 113 年度財務 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 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千興公司民國 113 年度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存貨評價

千興公司之存貨金額對財務報告係屬重大,其中存貨係按存貨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進行評價。由於考量決定淨變現價值參數假設時涉及管理階層之判 斷,因此將存貨評價列為關鍵查核事項。與存貨評價相關會計政策、重大會計 判斷、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與攸關揭露資訊,參閱財務報告附註四、五及十。 本會計師對於上列所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 一、 瞭解及評估公司提列存貨跌價損失政策及內部控制之適當性。

  • 二、取得存貨評價表,並抽樣核算淨變現價值之正確性及合理性。

其他事項

千興公司民國 112 年度之個別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並於民國 113 3 14 日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 11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且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
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千興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
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千興
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千興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
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
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
預期將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
行下列工作:
  • 一、 辨認並評估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 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 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 於錯誤者。

  • 二、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千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四、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千興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財務報表之相關 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 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 千興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 評估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財務報

12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
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
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千興公司民國 113 年度財務 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 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 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廖鴻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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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31652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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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31231 1131231 1121231 1121231 1121231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附註四及六) $ 100,981 7 $ 205,087
1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
七) 82,520 5 278,225
16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九及十八) 18,400 1 -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 840 - - -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646,620
42 566,233
31
1410 預付款項(附註二四) 215,678
14 227,123
13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370
- 514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065,409
69 1,277,182
71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四及八) - - 51,574 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一、二四及二五) 358,030
23 368,473
20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二) 95,049 6 96,793 5
1780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 22 - 42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十) 473 - 2,399 -
1915 預付設備款 30,953 2 8,462 1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四) 10
- 2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484,537
31 527,745
29
1XXX 產 總 計 $ 1,549,946
100 $ 1,804,927
100
流動負債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十三) $ 12,265 1 $ 8,961 1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十三) 36,429 3 1,774 -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四) 33,968 2 23,451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 - 59,959 3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371
- 219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83,033
6 94,364
5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十) - - 116 -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2,363
- 5,963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363
- 6,079
1
2XXX 負債總計 85,396
6 100,443
6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十七)
3110 普通股股本 1,726,605
111 2,811,673
156
3350 待彌補虧損 ( 257,346 ) ( 17 ) ( 1,085,068 ) ( 60 )
3400 其他權益 ( 4,709 )
- ( 22,121 )
( 2)
3XXX 權益總計 1,464,550
94 1,704,484
94
債 與 權 益 總 $ 1,549,946
100 $ 1,804,927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4 3 14 日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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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邱麗雲會計主管:邱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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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魏福全
14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惟每股盈餘(淨損)為新台幣元
113年度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十八及二四)$ 1,058,326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十九及
二四)

1,263,276

5900
營業毛損
(
204,950)

營業費用(附註十九及二四)
6100
推銷費用

7,992
6200
管理費用

40,907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48,899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金額(附註
十九)
(
175)

6900
營業淨損
(
254,02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十
九)
7100
利息收入

1,433
7010
其他收入

11,799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3,115 )
7050
財務成本
(
246)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9,871

7900
稅前淨利(損)
(
244,153 )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十)
1,801

8200
本年度淨利(損)
(
245,954)
113年度
(接次頁)
15

(承前頁)

113年度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 45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5,984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
9)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
淨額)

6,020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39,934)

每股盈餘(淨損)
(附註二一)
9750
基 本
($ 1.42)
9810
稀 釋
($ 1.42)
113年度


-

-
-

-

23)


112年度


( $ 644 )

9,859

129


9,344

$ 237,562

$ 1.32
$ 1.32




(





-

1
-
1
32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4 3 14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魏福全經理人:邱麗雲會計主管:邱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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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A1
11211日餘額

D1
112年度淨利

D3
112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
損益
D5
11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121231日餘額
F1
減資彌補虧損

D1
113年度淨損

D3
113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
損益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益工具投資
Z1
1131231日餘額



$ 2,811,673

-

-


-

2,811,673

(
1,085,068 )
-


-


-


-

$ 1,726,605

待彌補虧損
( $ 1,312,771 )
228,218
(
515)


227,703

(
1,085,068 )

1,085,068
(
245,954 )

36

(
245,918)

(
11,428)

($ 257,346)
其他權益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




未實現損益
( $ 31,980 )
-

9,859


9,859

(
22,121 )
-

-


5,984


5,984


11,428

($ 4,709)



股數(千股)

281,167


-

-


-


281,167
(
108,507 )

-

-


-


-


172,660
$ 1,466,922
228,218

9,344

237,562

1,704,484
-
(
245,954 )

6,020
(
239,934)

-
$ 1,464,550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4 3 14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魏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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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邱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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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邱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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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1 1 日至 12 31

民國113 年及112 1 1 12 3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損)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及負債淨利益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A23700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A24100
外幣兌換損失
A29900
虧損性進貨合約損失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30
預付款項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30
應付票據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A33000
營運使用之現金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3年度
112年度
$ 244,153 ) $ 243,417
38,814
37,406
20
51

1,502 ) (
69,864 )
246
-

1,433 ) (
3,342 )

7,147 ) (
10,348 )

175
5
-
(
394,777 )
4,047
(
249 )
2,152
32
-
59,959

18,400 )
-

840 )
587

84,434 ) (
306,113 )

51,577 ) (
115,873 )
144
(
343 )
3,304
2,930
34,655
1,570
9,658
(
14,605 )
152
(
102 )
3,555)
(
151)

319,674 ) (
569,810 )
1,433
3,342

246 )
-
-
(
15,099)
318,487)
(
581,567)
(
(
(
(

(
(
(
(
(
(
(

(
(接次頁)
18

(承前頁)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B00200
出售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B00020
出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55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價款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099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減資退回股款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之影響
EEEE
現金淨減少

E00100
年初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餘額
113年度
$ 49,493 )
240,400
57,558

14,927 )
714

10 )
2
-

33,586 )
7,147
6,300

214,105

276


104,106 )
205,087

$ 100,981
112年度
(
(
(
(


(

(
(

(


(
(

$ 243,267 )
139,996
-

6,756 )
173

-
-
418,845

11,947 )
10,348
-
307,392

32 )

274,207 )
479,294
$ 205,087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4 3 14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魏福全經理人:邱麗雲會計主管:邱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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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附件五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虧損撥補表

1 1 3 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待彌補虧損
加: 減資彌補虧損
減:113 年度稅後淨損
加: 確定福利精算利益
減: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期末待彌補虧損
$ (1,085,067,266)
1,085,067,260
(245,954,396)
36,177
(11,428,139)
$ (257,346,364)
董事長:魏福全     經理人:邱麗雲        會計主管:邱麗雲
20

附件六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 明
第廿五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
依法提撥2%~3%為員工酬
勞(其中不低於1%應為基
層員工分配酬勞)及不高
於1%為董事酬勞 ,但公司
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
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及基層員工
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
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
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
司員工,至董事酬勞僅得以
現金發放。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特別決
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廿五條: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
應提撥2%~3% 為員工酬
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
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
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
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
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
會決議提撥不高於1%為董
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
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
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
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
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
及董事酬勞。第一項所稱
之當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
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
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依證券交易
法第十四條
第六項修正
第廿七條 本章程訂立於六十一年四
月三日。
……
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
十四日
第四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
四日
第廿七條 本章程訂立於六十一年四
月三日。
……
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
一日
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
十四日
增訂修訂次
數及日期
21
附錄一

修訂前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 一 章 總 則

  • 第一條: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CHIEN SHING STAINLESS STEEL CO.,LTD"。

  •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 (一)CA01010 鋼鐵冶鍊業

  • (二)CA01020 鋼鐵軋延及擠型業

  • (三)CA01050 鋼材二次加工業

  • (四)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 (五)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 (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七)CO01010 餐具製造業

  • (八)F113010 機械批發業

  • (九)F199990 其他批發業

  • (十)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十一)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 (十二)H701030 殯葬場所開發租售業

  • (十三)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 (十四)B201010 金屬礦業

  • (十五)F115020 礦石批發業

  • (十六)CA01090 鋁鑄造業

  • (十七)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 (十八)CC01090 電池製造業

  • (十九)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二十)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二十一) 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二十二) CD01990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二十三)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二十四)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二十五) E603100 電焊工程業
22
 (二十六)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二十七)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 (二十八)JA02020 機車修理業

  • (二十九)JA02030 自行車修理業

(三十  )C901040 預拌混凝土製造業
  • (三十一)C901050 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

  • (三十二)C901990 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 (三十三)J101080 資源回收業

  • (三十四)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三條:本公司就業務上之需要得對外背書保證,其作業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 序辦理。

  • 第四條:本公司對外轉投資應經董事會之通過,但其投資總額得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 不得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五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六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廿八條規定辦理。

第 二 章 股 份

第七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拾億元整,分為伍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
元,得分次發行,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決議發行。
第八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第八條之一:公司發行新股時其股票得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本公司發行之股份
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九條:本公司股東辦理股票轉讓,設定權利、質押、掛失、繼承、贈與及印鑑掛失、
變更或地址變更等股務事項,除法定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
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 第十條:股東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 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第 三 章 股 東 會

  • 第十一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 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集之,並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 依法召集之,並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 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 第十二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簽名 蓋章,委託代理人出席。其委託辦法依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公開發行公司出 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之。

  • 第十四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己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 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23
  • 第十五條:股東大會開會時,由董事長任主席,董事長無法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 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選一人代理之。

  •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 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 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 之要領及其結果,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 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 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 四 章 董 事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董事七人至十一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 之,得連選連任。董事之補選依公司法第二O一條規定辦理。

  • 第十七條之一︰本公司於前條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之設置人數不得 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本公司董事之選舉均採候 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 理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單。 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 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 第十七條之二︰本公司由全體獨立董事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組成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及其成員之職權行使及相關事項,依照證券交易法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

  •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互選一人為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 第十八條之一: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應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本公司如遇緊急事項得 隨時召集董事會。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 或傳真方式為之。

  • 第十九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 理。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時,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其代理依公 司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辦理。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 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 第 廿 條:董事組織董事會,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 (一)各項章程之擬定。

  • (二)業務方針之決定。

  • (三)預算決算之審查。

  • (四)重要人事之決定。

  • (五)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案之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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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重要財產及不動產購置與處分之擬定及核定。`

  - `(七)資本增減之擬定。`
  • (八)投資其他事業之擬定及核定。

  • (九)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常會所賦與之職權

  • 第廿二條:本公司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 價值,並參照同業通常水準議定支給之。

第 五 章 經 理 人

  • 第廿三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 六 章 會 計

  • 第廿四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編造下列表冊依法提交股東常會, 請求承認。

  • (一)營業報告書。

  • (二)財務報表。

  •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廿五條: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2%~3%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 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 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 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 勞及董事酬勞。第一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 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 第廿五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 分之十為法定公積及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 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分派案,提經股東會通過後方可分派 之。

  • 本公司依所營事業所處經濟環境變動特性,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 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就上列可分配盈餘擬定盈 餘分配案,提報股東會決議,其中股東現金紅利不得低於發放股東紅 利總額百分之10%,但股東現金紅利若每股低於0.5元得不予發放,改 以股票紅利發放。

第 七 章 附 則

第廿六條:本章程未定事項,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第廿七條:本章程訂立於   民國 六十一 年  四 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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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次修正於民國 六十三 年  一 月   三十 日
第  三  次修正於民國 六十七 年 十一 月   十三 日
第  四  次修正於民國 六十九 年  五 月   廿七 日
第  五  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   年 十一 月   廿七 日
第  六  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一 年  十 月    一 日
第  七  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二 年  三 月   廿三 日
第  八  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三 年  三 月   廿三 日
第  九  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三 年  六 月   廿八 日
第  十  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三 年 十一 月   十五 日
第  十一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四 年  六 月     廿 日
第  十二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五 年 十一 月   十五 日
第  十三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六 年  八 月   十五 日
第  十四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七 年  八 月   十五 日
第  十五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七 年  九 月   廿三 日
第  十六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七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第  十七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八 年  六 月   廿六 日
第  十八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八 年  九 月    八 日
第  十九次修正於民國 八 十 年  六 月   廿八 日
第  二十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一 年  六 月   廿   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三 年   六 月     七 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四 年   四 月   十九 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五 年   六 月   廿八 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六 年   五 月     八 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七 年   十 月   十四 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八 年   五 月   廿八 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九 年   六 月   十五 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 九十   年   六 月   廿八 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三 日
第  三十次修正於民國 九十二 年   四 月   廿四 日
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十  日
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 九十四 年   六 月   十四 日
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 九十八 年   六 月   十九 日
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 九十九 年   六 月   十七 日
         第三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  年   三 月 二十三日
         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三  年   六 月   十九日
     第三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四  年   四 月 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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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五  年   六 月     七日
         第三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七  年   三 月 二十九日
         第  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九  年   六 月   十一日
         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  年   六 月   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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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

  • 第一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除適用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及本公司章程之規 定外,依本辦法行之。

  • 第二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記名累積投票法,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 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人數。

  • 選舉人之記名得以選票所記之股票出席證號碼代之。

  • 第三條:本公司董事,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並依本公司章程所規定之 名額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選舉權,由所得選票 代表選舉權較多者,依次分別當選;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所得權數相同而超 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辦 理。

  • 本公司獨立董事資格及選任,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 事項辦法」,並應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 第四條:選票由公司製發,應按出席證號碼編號並加記其權數。

  • 第五條:選舉開始前由主席指定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分別執行各有關職務。

  • 第六條:董事之選舉,應由董事會設置投票箱,並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 第七條: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在選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 名及股東戶號;如非股東身分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票之被選舉人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 稱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同時應書明 被選舉人之被選舉權數。

第八條:選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 一、不用本辦法規定之選票。

  •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票箱者。

  •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 四、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所載不符 者;所填被選舉人如非股東身分者,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不符者。

  • 五、除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股東戶號(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分配選舉權 外,夾寫其它文字者。

  • 六、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僅填被選舉人姓名,未填戶號,而股東名簿 中有同名同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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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填寫之被選舉人人數超過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之應選出董事人數。

  • 八、所用選舉權超過選票標明之權數。

  • 九、已填寫之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股東戶號(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被選舉 權數中任何一項經塗改者。

  • 十、未填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股東戶號(身分證統一編號)者。

  • 第九條:投票完畢後,由監票員開啟票箱,在監票員監視下,由計票員當場計票。

  • 第十條:開票結果,由監票員核對有效票及廢票之總和無訛後,就有效票數及選舉權 數暨廢票及選舉權數分別填入記錄表,然後由主席宣佈當選人戶名(姓名)及 股東戶號(身分證統一編號)。

  • 第十一條:當選之董事由本次股東會主席或本公司董事會在當選後分別發給當選通知 書。

  •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股東會決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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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 一、本公司股東會議議事,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規則行之。

  • 二、出席股東請佩戴出席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其股權數依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四、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 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 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 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 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 六、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辦理股東會之會務 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 七、股東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 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 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 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 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第一項之規定為假決議。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已達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 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開會時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 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 布散會。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 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 繼續開會。

  • 十、除議程所列議案外,股東對原議案之修正案、替代案或以臨時動議提出之其他議 案,應有股東二人以上附議,議程之變更、散會之動議亦同。提案人連同附議人 所代表之股權,應達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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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號碼)及戶名, 由主席指定其發言之先後。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 言記載不符者,以經確認之發言內容為準。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 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 十二、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出席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 十三、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 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對於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 十四、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十五、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佈停止討論,提付表 決。

  • 十六、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之身分。表 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 十七、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 十八、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 投票表決同。

  • 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依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 規則辦理。

  • 十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 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 二十、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 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配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二十一、本規則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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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及最低應持有股數

  • 一、本公司現任董事法定成數及股數如下:

  • 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數為 172,660,536股

    全體董事應持有法定股數    10,359,632股

二、截至114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為:民國114年4月6日。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如下表:                              單位:股
職 稱 姓 名 停過日持股
董事長本人 嘉績百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4,093,489
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 魏福全 36,845
董事本人 楊偉正 0
非獨立董事持股合計 4,093,489
獨立董事本人 陳易泓 0
獨立董事本人 楊孟翰 563
獨立董事本人 魏墘城 0
獨立董事持股合計 563
全體董事持股合計 4,094,052

附錄五

其他說明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理說明:

  • (一):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且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 限。

  • 2.本公司今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申請,期間為114 年3 月20 日至114 年3 月31 日止,並已依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 3.本公司截至提案截止日止,並無接獲任何股東提案。

  • (二):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名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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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檢送本公司公告受理提名資料向本公司提名董事4 人(含獨立董事1 人)。

  • 2.本公司今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名申請,期間為114年3月20日至114年3月31 日止,本公司截至提名截止日止,並無接獲任何股東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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