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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06

Apr 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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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江南重工 证券代码: 600072 编号:临 2006-009

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股票为 3.2 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6 年 4 月 10 日

  • 复牌日:2006 年 4 月 12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 制

  • 自 2006 年 4 月 12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江南重工”改为“G 江南”,股票 代码“600072”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 2006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 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自身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 以换取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具体方案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 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 有 10 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2 股股份的对价,非流通股股

  • 1 -

东共需支付 52715520 股股票,在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 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 股票为 3.2 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7710656 54.55% 52715520 144995136 40%
合 计 197710656 54.55% 52715520 144995136 40%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 4 月 10 日

  •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 4 月 12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

  • 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 2006 年 4 月 12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江南重工”改为“G 江南”,股 票代码“600072”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 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 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

  • 2 -

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 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97710656 -197710656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144995136 14499513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64736000 52715520 217451520
股份总额 362446656 0 362446656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4995136 2009年4月12日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八、其他事项

1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鲁班路 600 号江南造船大厦 11 楼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021-53023456-672 传真:021-6314110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黄来和

  • 3 -

    • 2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总股
  • 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 1 、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 2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

  • 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4 月 7 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