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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7, 2020
56462_rns_2020-04-07_8563535a-69a4-4904-a3d0-aaa675dea72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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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作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精神,对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协议收购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5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协议收购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 司 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根据江南德瑞斯(南通)船 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德瑞斯”)受国际船舶市场深度调整的影响, 导致其经营状况不佳的实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船华海”)通过实施本次交易以最终实现对江南德瑞斯全部资产的处置,虽本次 交易存在增加公司损失的风险,但结合江南德瑞斯主要债务为中船华海的事实,本次 交易将有利于未来江南德瑞斯资产处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我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协议收购江 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徐健、杜惟毅、巢序
2020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