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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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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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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 2016 年度的相关工作中,忠诚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了公司的进一步规范发展,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现将 2016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健:男,1952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市 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道桥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 工程师、副所长、所长;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院长、法定代表 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 工程师(道路);现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资深总工程师。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杜惟毅:男,1975 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律师资格,曾 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党委办公 室(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主持工作);现工作于昊理文律师事务 所;昇印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昆山若宇检具工业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巢序:男,1971 年生,注册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现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上海文华财经资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 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均不在公司或者 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不 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过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也从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五次股东大会会议, 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参与 讨论并通过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外部审计 机构的聘任等重大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履行职务时,我们重视到现场调查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
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问询并实地考察,获得了公司相关人员的有 效支持,在公司的配合下,我们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 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 出现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 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年度总共担 保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在实际操作中,在约定时间内,公司共 为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 亿元。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16 年完成了募集配套资金 16.132 亿元,用于中船九院设计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常熟梅李城乡一体化项目、宁波奉化安置房项目、 XXXX 舱室内装环境及管件技术研究项目、补充中船九院流动资金等, 募集资金管理规范,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 及变动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年度目标和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我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情况是合规合适的。
5、业绩预告情况
2015 年,公司业绩实现盈利,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在 2016 年 1 月 30 日发布了业绩预盈公告,切实 有效地履行了披露义务。
-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连续盈利,并于 2016 年实施了现金分红;2016 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公司董事会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公司重大事件信息 进行了及时、公平、准确地披露。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经过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阅,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照公司内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 内部控制建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控现状,不存在重大缺陷。
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就公司战略发展、年度审计报 告、关联交易、人员薪酬考核、内控制度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 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
11、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 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船钢构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预案;4 月 21 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8 月 17 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9 月 27 日,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10 月 14 日,完成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标的资产的过户等,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发布了进展公告。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 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 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 我们能运用自身的知识及专业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 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7年,我 们将继续本着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从独立自主的角度出发,尽到 自己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健、杜惟毅、巢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