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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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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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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6 年 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三名成员组成。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巢序、徐健、王军 担任,其中,巢序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召开 2 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 召开相关会议,主要是:在年审注册会计师正式审计前,就年报审计 计划安排,预审的初步情况进行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对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审议并通过决议, 同意向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2015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预案)》、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等预(议)案。
2、2016 年 8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提交的 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信永中 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 项工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支付信永中和 2015 年度审计费 6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 用情况相符,相关审计人员亦未从公司获取除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 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6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未发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6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 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 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更好地开展 2016 年度的内部控 制评价管理工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 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2016 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 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2017 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