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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Dec 16, 2016
56462_rns_2016-12-16_ed4c5988-32d4-4055-b687-18bd447ea67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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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题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章程》、《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作为中船钢 构工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 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为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等相关内容,本次对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船九院”)的增资系公司将重大资产重组所募集的资金通过增资方式用于中 船九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XXXX 舱室内装环境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常熟梅李 城乡一体化项目、宁波奉化安置房项目的建设,补充中船九院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重组报告书的内容规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称“江南德瑞斯”)贷款属于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容,公司 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为江南德瑞斯提供不超 过 5 亿元的贷款担保额度。根据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截止公告之日(含本次担 保),本公司为江南德瑞斯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股东大会批准总额 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规担保。本次担保能有效改善江南德瑞斯资金需求,满足其生产 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同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 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为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