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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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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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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2 股票简称:钢构工程 编号:临2016-053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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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鼎盛(上海)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钢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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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资产权属存在瑕疵的风险,但对股权的过户不存在实质障碍。
过去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形式转 让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438 万元)给江 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该交易于2015 年12 月24 日实施完毕。
- 本次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构工程”)根 据战略发展需要,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对外转让其持有鼎盛钢构100% 的股权。该股权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值为人民币 474,222,710.66 元。受让方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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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中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行为构成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鼎盛钢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16 年9 月底成立,经公司2016 年 10 月12 日召开的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现金及上海 长兴岛部分设备和房屋建(构)筑物对其进行了增资(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45)。
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是公司资产剥离、业务结构调整的重要环节,能 有效改善公司现金流,为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带来积极影响,也为公司 进一步专业化发展相关业务、培育新运作平台创造条件。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日期:1999 年6 月29 日
法定代表人:董强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 号 注册资本:2,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 资;舰船水上、水下武器装备、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 械电子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 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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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44.72%的 股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67% 的股份。公司与中船集团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日常关联交易。
中船集团是中国船舶工业的主要力量,近年来,中船集团紧紧围绕国 家“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和强大国防”的战略部署,推进全面转 型发展,在业务上形成了以军工为核心主线,贯穿船舶造修、海洋工程、 动力装备、机电设备、信息与控制、生产性现代服务业六大产业板块协调 发展的产业格局,在海洋防务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海洋开发装备、海洋 科考装备四大领域拥有雄厚实力。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中船集团总资产为26,756,409.90 万元,负 债总额为18,885,653.3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58%;实现营业收入 18,973,172.30 万元,净利润257,257.89 万元。
中船集团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持有的鼎盛钢构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船集团,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该股权所属部分房屋建(构)筑物未取得相关房产证明,该部分资产目前暂 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但对本股权的过户不存在实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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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船鼎盛(上海)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986 弄1 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郑金清
注册资本:45,000 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建筑、桥梁等大型钢结构加工、销售;大型成套装备
(含起重机械),船用配件的加工制造、安装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鼎盛钢构100%股权。
(二)标的资产最近一期财务情况
截至2016 年10 月31 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鼎盛钢构总资产为47,897.03 万 元,无负债,目前无实际经营活动。
公司对鼎盛钢构不存在担保、委托鼎盛钢构理财及公司财务资金被鼎 盛钢构占用的情况。
(三)最近12 个月内的资产变更情况
鼎盛钢构于2016 年9 月成立,公司于2016 年10 月12 日召开七届十 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自有的现金34,091.077.89 元及自有部分设备和 部分房屋建(构)筑物,价值415,708,922.11 元对鼎盛钢构进行了增资。 增资后,鼎盛钢构由原注册资本20 万元变为45,000 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及定价原则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6 年10 月31 日,评估值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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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222,710.66 元。(详见公司公告的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0957201 号),以下简称“《资 产评估报告》”)。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中鼎盛钢构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 为依据,为人民币(小写)474,222,710.66 元【即人民币(大写)肆亿柒 仟肆佰贰拾贰万贰仟柒佰壹拾元陆角陆分】。
支付方式:公司与中船集团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价款。中 船集团应在合同生效后1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 474,222,710.66 元【即人民币(大写)肆亿柒仟肆佰贰拾贰万贰仟柒佰壹 拾元陆角陆分】一次性支付至公司账户。
交付时间:公司与中船集团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15 个工作日 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 权交易凭证后15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 登记手续。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公司与中船集团签订,自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 成立,经双方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违约责任: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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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顺应公司资产剥离、业务结构调整的重要 变化,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本次关 联交易所涉及交易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 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为公司进一步 专业化发展相关业务、培育新运作平台创造条件。
(三)公司不存在为鼎盛钢构提供担保、委托鼎盛钢构理财,以及鼎盛 钢构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 年11 月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中船鼎盛(上海)钢构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 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预案》。
公司的3 位董事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以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该决议。公司董事会中的关联董事高康、周辉、王军、张新龙、李 明宝、朱云龙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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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处置资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认真 审议过相关议案后,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 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时,本次交易顺应公司业务结构调整的重要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 发展能力,同意将鼎盛钢构100%的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船 集团。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在披露本次交易前,公司于2015 年10 月23 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 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江 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人 民币18,438 万元的价格获得芮江实业100%股权。该交易于2015 年12 月 24 日实施完毕。
八、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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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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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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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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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五)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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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1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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