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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Nov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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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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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编号:临 2016-052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 其中,公司董事李明宝先生委托高康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了以下议案,:

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有关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报出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5 年1 月1 日-2016 年3 月31 日)。

决议二:审议通过《关于将中船鼎盛(上海)钢构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预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将鼎盛钢构100%股权以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 估的股权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474,222,710.66 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 让给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并授权经理层签署转让协议,办理转让过程中的相 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三:审议通过《关于将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33.33%股权以非公 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南京绿洲33.33%股权以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 估的股权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628.76881 万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 让给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并授权经理层签署转让协议,办理转让过程中 的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2016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6 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其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00 万元(不 含为公司服务所需的差旅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2016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6 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本公司的内控审计工作。其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00 万元(不 含为公司服务所需的差旅费)。

决议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预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议案。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实际进展,结合中 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重新预计并做相关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 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

对议案二、三、六,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一致认可的事前认可意见;议案二、 三、四、五、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书面核查意见,独立董事 出具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二、三、六,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康、周 辉、李明宝、王军、张新龙、朱云龙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