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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n 3, 2016
56462_rns_2016-06-03_a4427091-0169-4fa2-8459-c9d04ab24ba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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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在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价格以及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议案前,我们收到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议案及资料,经审阅,我们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已经获得审议通过的发 行价格调整方案,发行价格调整条件已经被触发,结合近期 A 股资本市 场情况和公司股票价格的实际状况,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审慎分析论 证,董事会拟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募集配套资金的 发行底价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同时,公司需要根据调整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与重 组交易对方签订补充协议。我们认为,鉴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复牌后,大 盘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走势发生较大波动,上市公司所在相关行业的指数相 比首次停牌日(2015 年 8 月 10 日)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对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是基于近 期A股市场的情况及复牌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实际状况,调整的内容切
实可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 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 以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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