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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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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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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管理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满足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 求,提高会计信息及管理信息质量,树立和维护公司在资本 市场诚信和稳健的良好形象。依据国家五部委发布的基本规 范、配套指引、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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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中船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编制指引、配套指 引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内部控制管 理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 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 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 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 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及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 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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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与下属两家子公
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治理机制(公司层面);
2、组织架构(公司层面);
3、发展战略(公司层面);
4、人力资源(公司层面);
5、社会责任(公司层面);
6、企业文化(公司层面);
7、风险评估(公司层面);
8、三重一大(公司层面);
9、全面预算(业务活动层面);
10、财务报告(业务活动层面);
11、资金活动(业务活动层面);
12、担保业务(业务活动层面);
13、税务管理(业务活动层面);
14、销售业务(业务活动层面);
15、采购业务(业务活动层面);
16、质量成本管理(业务活动层面); 17、成本管理(业务活动层面); 18、合同管理(业务活动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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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研究与开发(业务活动层面);
-
20、生产管理(业务活动层面);
-
21、业务外包(业务活动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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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资产管理(业务活动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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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程项目(业务活动层面);
-
24、对外投资(业务活动层面); 25、信息与沟通(公司层面); 26、信息系统(业务活动层面); 27、内部监督(公司层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
1、战略风险。主要包括:国内外政策法规风险,战略
-
决策风险,投资决策风险,产业结构风险,业务合作伙伴风 险,成长性(扩张及新业务开拓)风险;
2、市场风险。主要包括:竞争风险,市场供求风险, 价格风险,汇利率风险,行业前景风险,客户风险,供应商 风险;
-
3、运营风险。主要包括产品价格风险,原材料成本风
-
险,行业内竞争风险,客户及供应商信用风险,销售风险, 采购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自然灾害 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产品质量风险,附属企业管控风险;
4、财务风险。主要包括:现金流风险,成本费用风险, 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资金流动风险,担保风险,财务报告 风险;
- 5、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管理风险,法律纠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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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合规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 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中船集团公司相关指引的要求,结合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及其 评价实施方案,并以此作为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本次 评价是在内部控制年度预审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4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该内部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的重 要程度,确定缺陷等级标准。公司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 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的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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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等级 项目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 资产总额的 0.5%≤错 报<资产总额的 1% |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
| 营业总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营业总收入的 1% |
营业总收入的 0.5%≤ 错报<营业总收入的 1% |
错报<营业总收入的 0.5% |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10% |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利润总额的10%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 股东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股东权益总额 的 1% |
股东权益总额的 0.5%≤错报<股东权 益总额的1% |
错报<<股东权益总额 的0.5% |
上述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的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 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第二,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 金额的大小。潜在错报金额根据潜在错报率和相应会计科目 同向累计发生额计算,潜在错报率根据错报样本数量和抽取 样本总量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
-
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 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 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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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以直接造成财产损失金额大小,与公司上年末股东 权益总额进行比较,确定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如 下:
| 下: | |||
|---|---|---|---|
| 缺陷等级 项目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 直接财产损失 | 损失金额≥股东权益 总额的0.5% |
股东权益总额的0.1% ≤损失金额<股东权 益总额的0.5% |
损失金额<股东权益 总额的0.1% |
被检查部门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性为重要缺 陷或重大缺陷:
-
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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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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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测试,计算缺陷数的比例或未执行控制点的比例 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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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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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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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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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媒体曝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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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 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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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为有效实施公司内部控制,我们在2014年11月10日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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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6日对公司整体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年度预审,在此期间 并对控股子公司‚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南德瑞斯‛)也进行了内控预审。针对预 审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公 司采取了整改措施,缺陷相关部门制定了整改方案,审计监 察部规定了整改完成期限并落实督查。例如‚会计核算备用 金科目中含有很多非备用金性质项目,导致备用金明细非真 正的备用金,不符合备用金的定义‛,财务部已对备用金归 还和发放加强了管理,并要求员工以个人名义申请备用金金 额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再如‚财务记录收入凭证之后只 后附了发票申请单和发票,无完工单、验收单及移交清单‛, 财务已要求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必须将完工单、验收单及移交 清单附于凭证之后。截止本报告撰写期间,上述此等缺陷已 整改完毕。公司有足够的测试样本显示,与重要缺陷、一般 缺陷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且运行有效。对于控股子公司江南 德瑞斯发现的缺陷,该管理层已采取改进措施并规定整改期 限。
至于本报告期末检查评价中新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 陷,例如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表现在‚库存现金存在坐 收坐支,截至2014 年10 月31 日,本年只有两笔库存现金 转银行存款,未发生提现业务‛。又如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表现在‚现有的‘工程完工确认单’在证明工程项目 制作结束的同时不能对是否交付予以确认。‛等。对于上述 此类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审计监察部已将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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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通知相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再次对发生缺陷的控制 点检查落实,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提交公司审计监察 部审核,按相关权限、程序规定报批后实施,相关责任部门 将整改后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审计监察部。同时督促相关部 门新增、修订内控制度,经管理层和董事会批准后进行更新。
此等本报告期末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审计监察部 已会同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讨论后,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审定。 然后已责成相关部门于 2015年第三季度内完成整改。
2015年,公司将围绕中船集团公司全面转型发展的战略 思路,以业绩提升和主营业务扭亏为工作中心,全力抢订单、 争市场,优化生产组织、流程和资源配臵。同时进一步健全 和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结构,提高防 范风险能力,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公司管 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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