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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Oct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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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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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 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如果本制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 和规章规定为准。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 术语
- (略)
4 权责
4.1 股东会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批准。
- 4.2 董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实施。
- 4.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 理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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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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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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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资金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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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管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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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薪酬确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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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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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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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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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 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 的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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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 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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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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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酬的构成、发放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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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独立董事津贴按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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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确定薪酬标准;其他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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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年度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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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基本年薪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根据公司所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 岗位职责、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基本年薪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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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年度绩效薪酬是指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 以基本年薪为参考基数计核;年度绩效薪酬按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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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 补充福利、法定福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补充福利是指年度身体健康检查等公司提供的除法定福利之 外的福利。
公司董事因履行职务时的通讯费、差旅费等办公费用,比照高级管理人员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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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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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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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任命、续聘挂钩,公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依法定程序对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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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等,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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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0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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