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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Aug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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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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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1 目的

为明确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环能”或 “公司”)总裁职责权利,规范总裁工作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 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管理规范总裁工作开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 术语

本细则中关于职位称呼、决策机构的内容参照公司章程执行。 4 权责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5 管控内容

5.1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5.1.1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 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 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 开拓的进取精神。

5.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总裁的,该聘任无效。

5.1.3 国家公务员、公司的监事不得兼任公司总裁。配偶或直系亲属在 公司担任监事期间,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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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5.1.4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 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 5.1.5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 5.2 总裁的权限

  • 5.2.1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

  • 董事会报告工作;

    •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调整具体事项;

    •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 人员;

  •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管理人

  • 员;

  • (八)拟定由其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

  • 案;

    •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 (十)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拟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

  •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等,报董事会审议;

    • (十一)签发日常经营管理的有关文件,根据董事长授权,签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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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十二)审批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标准的交易和关联 交易事项,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中有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

  • (十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 (十四)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2.2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5.2.3 副总裁(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 职权:

  • (一)副总裁是总裁的高级助手,协助总裁工作。

  • (二)受总裁委托分管相关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其职责范围内

  • 签发有关业务文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

(三)参加公司总办会,发表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 (四)总裁临时授权的其他工作任务。

  • 总裁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裁行使部分

  • 或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较长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 5.3 总裁的义务与责任

  • 5.3.1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并依诚信、勤勉、敬业、公正原则工作。

  • 5.3.2 总裁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二)执行董事会决议;

    • (三)切实履行职责,完成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指标;

    •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五)接受董事会、监事会质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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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 的财产;

(七)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八)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 开立账户存储;

(九)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 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 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十一)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 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 务;

(十二)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十三)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十四)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五)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十六)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 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5.3.3 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 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 会、监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及进展变 化情况,保障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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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劳动保险、 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 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5.3.5 总裁在执行职务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 应当进行赔偿;造成重大损害的,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给予处罚 或提起法律起诉:

  • (一)玩忽职守、处置不力;

(二)超越董事会授权权限;

  • (三)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执行;

  • (四)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及本工作细则。

5.3.6 总裁违反本工作细则的非法所得归公司所有。

5.3.7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 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5.4 总裁办公会会议

5.4.1 总则:总裁办公会(以下简称“总办会”)是总裁根据董事会授 权履行决策职权的工作形式,是总裁团队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 机构。

5.4.2 会议组成人员:总办会由总裁主持,特殊情况下总裁可委托总办 会其他成员主持。总办会出席人员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总裁助理;公司党委委员、董事、监事,党委办公室、办公 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可以列席会议;提报议案的职能部门或分公司、 子公司负责人应在汇报阶段列席会议。

5.4.3 会议召开:

(一)总办会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参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总 办会,应向主持人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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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办会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负责会议的通知、组织、 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精神的督办、会议议定事项完成情况的结 果汇总、分析及资料存档等工作。

(三)上会议案形成前,应事先与各方充分酝酿,由有关责任部 门负责整理材料形成议案,报分管有关工作的总办会成员审定后,完 成总办会会议议案流程会签审批,经总裁审定后,至少于总办会会议 召开前 3 个工作日提交办公室汇总,形成总办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四)会议决策机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达方式,请假成员意 见不计入票数。

(五)会议纪要由办公室部门起草,会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整理 形成会议纪要,由总裁签发,抄送总裁管理团队成员、相关部门或负 责人。

(六)会议成员及列席人员,应对会议讨论事项严格保密。与会 人员应遵守公司在保密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会议涉及保密的事项严守 秘密。在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前,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露会议 内容及决议事项。

5.4.4 议事范围:

执行《总裁办公会制度》。

5.5 附则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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