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55413_rns_2021-04-23_3d3201f6-f5f0-41d0-9385-0f899cc7e855.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 面领导,加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 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股票上市规则》 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股票上市规则》办理。

3 术语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和股东权利维护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的相关活动。

4 权责

  • 4.1 公司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办理相关投诉, 依法处理投资者诉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 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4.2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 4.3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部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协助董事会秘 书具体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

  • 4.3.1 研究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规则,并提请公司权力机构审议。

  • 4.3.2 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 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 4.3.3 沟通与联络: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 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 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4.3.4 信息披露: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编制、报送与披露工作。

  • 4.4.5 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 4.3.6 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并维护与更新披露的公司 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 4.3.7 危机处理:在公司发生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 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的处理方案,积极维 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 4.3.8 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它工作。

  • 4.4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代表公司形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 4.4.1 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行业、业务流程、经营模式、组织架构、财务、人事等各个 方面,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 4.4.2 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 4.4.3 熟悉证券法规及政策,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 4.4.4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 4.4.5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 4.4.6 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

  • 4.4.7 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撰写各种信息披露稿件;

  • 4.4.8 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 4.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 4.5.1 对外透露或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

  • 4.5.2 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 4.5.3 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期或承诺;

  • 4.5.4 歧视、轻视等不平等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 4.5.5 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 4.6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

第 2 页 共 6 页

培训,提高其与特定对象进行沟通的能力,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 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可做专题培训。

  • 4.7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创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库,以电子形式存档。

  • 5 管控内容

  • 5.1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 5.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 5.2.1 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 5.2.2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 5.2.3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 5.2.4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 5.2.5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 5.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5.3.1 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基础上,积极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 5.3.2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 投资者诉求。

  • 5.3.3 平等性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应当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 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创造机会。

  • 5.3.4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 培育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 5.4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 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 息。

  • 5.5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 5.5.1 投资者(包括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 5.5.2 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及基金经理;

  • 5.5.3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 5.5.4 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第 3 页 共 6 页

5.6 公司应当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司网站、 新媒体平台、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利用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 5.7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 建议。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应该出席投资者说明会。

  • 5.7.1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的;

  • 5.7.2 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的;

  • 5.7.3 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的; 5.7.4 公司相关重大事件收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

  • 5.7.5 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 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 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

  • 5.7.6 其他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 5.8 若公司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者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投资者说 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现场召开的应当同时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

  • 5.9 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开始前,应当事先确定提问的 可回答范围。提问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拒 绝回答。

  • 5.10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为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 参与,可以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采取网上直播方式的,公司应当提前发布公告,说明投资 者关系活动的时间、方式、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和活动主题等。

  • 5.11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 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 5.12 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专门工作人员 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和回复,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 馈相关信息。当网址或者咨询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公告。

  • 5.13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14 投资者、基金经理、证券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研、座谈沟

第 4 页 共 6 页

通的,实行预约制度,由公司统筹安排,由专人对参观人员的提问进行回答,并记录沟通内 容。

  • 5.15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前,有权要求特定对象出具公司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 其签署承诺书。

  • 5.16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应当要求特定对象将基于交流沟

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报送公司。公司应认真核查特定 对象知会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发现其中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 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 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漏该信息。

  • 5.17 公司可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投资者、基金经 理、分析师等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公司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5.18 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或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等相关资料的,如 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公司应当平等予以提供。

5.19 公司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与投资者交 流,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易上接收到的投资者提问,依 照《指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情况及时处理互动易的相关信息。公司 应当通过互动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 对于重要或者具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以显著方式刊载。公司 在互动易刊载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 动易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公司对于互动易的答复应 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

  • 5.20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 5.21 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 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21.1 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 5.21.2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包括演示文稿、向对方提供的文档等(如有)。

  • 5.22 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互动易收集的信息以及其他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充分重视并依法 履行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信息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 5.23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

第 5 页 共 6 页

采访等,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