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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n 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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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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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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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2-032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非关联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宁中建环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环 能”)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兴业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 济宁环能通过融资租赁的形式向兴业租赁融资 7,000 万元,期限 72 个月。为保 证济宁环能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与兴业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融 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7,000 万元。本次公司为济宁环能提 供担保事项属于上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济宁中建环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14 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中德广场 B 座 1613 室 法定代表人:张超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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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服务);水污染治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 12,905.94 万元,负债 总额 11,454.00 万元,净资产 1,451.94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9,134.98 万元, 利润总额-549.37 万元,净利润-548.00 万元。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 的事项。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为确保债权人(作为出租人)与济宁中建环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租 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其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承租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证人自愿按照本合同的约 定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 证。债权人同意接受保证人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据此,为明确双方权利义 务,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与保证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保证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 主债权

(1)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 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

(2)主债权的范围以及承租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若依主 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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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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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证范围: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 租赁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 租赁手续费、租赁风险金、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提前 还款违约金、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 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

(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

(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 担保费、保全费、保险费、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 评估、鉴定、处置等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等)。

5.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如主债权为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间为自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 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的 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还债 务能力,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8.91 亿 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3.95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9.72%。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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