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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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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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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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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0-045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建集团”)下属子公司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法定代表人:鄢良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 30 层 01 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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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 资除外);上述业务的本外币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0%。
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建财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959.35 亿元,净资产 80.15 亿元。2019 年,中建财务实现营业收入 11.65 亿元,净利润 4.57 亿元。
3、历史沿革说明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系中建集团旗下金融机构,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取得原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 2011 年 1 月 19 日 正式开业。自成立以来秉承“依托集团、服务集团、规范管理、审慎经营”的经营 方针,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 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具备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和实力。
4、关联关系说明
中建财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中建财务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原则
公司与中建财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合作。中建财务按照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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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约定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双方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 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
2、服务范围
(1)存款服务:公司在中建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 将资金存入在中建财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中建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 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建财务根据公司经 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及授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3)结算服务:中建财务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 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中建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3、交易额度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公司于中建财务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同 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
(2)信贷服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 亿元,公司可以使用中建财务提 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融资租赁、保函以及其他类型的 金融服务,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 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 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3)结算服务:在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 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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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 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公司预计结算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 300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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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议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到期未终止协议关系,协议将自动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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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一年,以此类推。
若协议超过三年,公司将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建财务作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中建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风险防控
1、中建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须依法获得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 金融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中建财务不得将公司的存款用于购买高 风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国家政策限制性的行业发放贷款,且公司对上述资金的使 用享有知情权和干预权。
2、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建财务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后续将持续 关注中建财务经营情况,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建财务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有利于公司在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基础上, 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综合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升融资效率,加速资金 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资金支持和 保障。
双方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 的服务无实质差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由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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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 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今,公司与中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未实际发生金融服务类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建财务有限公司拥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经营业绩良好,各项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要求,我们认 为此项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及相关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处置预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在双方充分协商、互赢互 利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 针对相关金融服务业务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处置预案,提前采取了风险控 制措施,我们认为此次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 关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处置预案的内容。
八、尚需履行的程序
上述金融服务协议尚未正式签订,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 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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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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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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