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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y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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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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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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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3 月 9 日,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包括 肖左才在内的 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1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实际认购过程中, 郝新竹、张志军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 实际授予 62 名激励对象共计 1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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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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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予日: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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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价格:4.9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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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2 人,包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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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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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满足相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按下述安排
分批解除限售: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股份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股 份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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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股份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股] 50% 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 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
| 肖左才 | 财务总监 | 15 | 8.31% | 0.04%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61 人) | 165.4 |
91.69% | 0.44% | |
| 合计 | 180.4 | 100% | 0.48% |
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此前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 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包括肖左才在内的 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1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郝新竹、张志军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 62 名激励对象共计 1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以上事项,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一致。 7、解限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19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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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相比2016 年,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相比2016 年,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 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 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系数,并进而确定其当期实际解除限 售数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如下表所示: | |||
|---|---|---|---|
| 分数≥80 | 70≤分数<80 | 60≤分数<70 | 分数<60 |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1.00 | 0.80 | 0 |
考核结果的应用: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当 期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 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 年4 月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众会字(2018)第 4260 号,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此次授予64名激励对象共计181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10,000.00元,由授予激励对象于2018年4月 27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4月27日止,共有62名激励对象完成了 认购,其余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贵公司收到授予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合计 人民币8,965,88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4,000.00元,增加资本 公积人民币7,161,88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7,078,766.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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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本次发行后 |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642,176 | 14.03% | 54,446,176 | 14.44%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2,632,590 | 85.97% | 322,632,590 | 85.56% |
| 股份总数 | 375,274,766 | 100.00% | 377,078,766 |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77,078,766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 每股收益为0.25元。
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是 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 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总股本由375,274,766 股增加至377,078,766 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公司股份 153,150,3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1%;授予后,其持股数量 不变,持股比例为40.61%。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明亮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成都 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90.20%股权不变。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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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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