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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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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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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薛涛)

本人作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 控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薛涛,男,汉族,1973 年生,江苏籍,北京大学光华 MBA, 1994 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业 务员、部门经理,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国通用咨询投资公司董事兼市 场总监、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等,现任北京大学环境学 院 E20 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及 E20 环境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 学公管学院兼职教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 PPP 专家库定向邀请 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 PPP 方向),全 国工商联环境商会 PPP 专委会秘书长,环保部水专项污泥处理处置 产业技术联盟专家委员会成员,住建部主管《城乡建设》和《环境卫 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主管《政府采购与 PPP》杂志编委,清华 大学公管学院、天津大学、中山大学、西南财大、北京建筑大学等大 学 PPP 与环境产业方面特聘讲师,中金、光大证券、美林、野村证

券、海通证券、安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等金融行 研机构长期合作的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专家。兼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和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 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称为报告期), 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共审议了 51 项议案, 未出现投弃权票或反对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针 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事前审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对增补公司董事、聘任公司高管等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主持召开 3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高管团队 2023 年度考核结果等事项出具 了审核意见。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身对环保领域行业发展的理解,就公司战 略发展方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与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进行 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2023 年度 权益分派、持续评估关联财务公司风险、担保额度预计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 发、财务、内部控制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 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调查,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 营情况、财务情况的汇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所询问的问题均得到了及时、详尽的答复。

六、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保证了公司的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及时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4、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2023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 明会,关注公司互动问答、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 求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回应投资者的提问。 七、其他事项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重视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决 策信息支持力度,主动定期报送资料,便于及时掌握企业动态、财务 数据、经营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 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 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形。

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薛涛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