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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Oct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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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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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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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4-036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88 元/股调整为 2.773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2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2 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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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8、2024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佟庆远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

9、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为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办理了597.28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公司股本相应由67,570.8786万股增加至68,168.1586万股。

10、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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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完成了 2022 年 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675,708,7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57 元。

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完成了 2023 年 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681,681,5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495619 元。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 登记前,公司有派息等事项时,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公司涉及派息事项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此,公司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88元/股调 整为2.773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 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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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 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中建环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成就之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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